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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困境和路径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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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近年来,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实现了跨越性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渐替代了传统的农业经营模式。但是目前由于农村经济体系发展不完善,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缓慢,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出现融资困难。主要分析了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困境,阐述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路径创新。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困境;创新路径
  文章编号:1004-7026(2019)08-0151-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325         文献标志码:A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的发展格局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使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农业的发展结构也在逐渐发生改变。土地确权的推行,使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渐取代了传统农业的核心地位。但是与农业发展相比,农村的经济市场和金融市场发展迟缓,为了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困境,就要剖析目前面临的问题,然后提出合理的解決路径,这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困境
  1.1  融资结构不合理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需要大量资金,所以融资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本质是农村农业,离不开农村市场经济和农村金融服务。农民筹备资金、民间借贷以及金融第三方服务是其主要的融资方式。据调查分析,目前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主要依赖于农民自筹,其他融资方式尚不成熟,使用受限。由于农村合作社由政府牵头,在资金上有政府的支持,大企业有民间借贷优势,中小种植户的资金则主要来自于自筹。所以目前的新型农业融资结构还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1]。
  1.2  融资金额供不应求
   由于农村的金融市场不完善,新型农业主体可用的资金更是少之又少,目前融资困难已经成为阻碍新型农业主体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是随着新型农业主体的迅速发展,对于资金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而农村金融市场提供金融服务的能力较差,导致出现了供不应求的情况。尤其是在目前的金融环境下,对于新型农业主体的重视程度较低,融资要求高,导致农村新型经济主体融资难。
  1.3  金融市场环境导致融资困难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历史原因,导致金融行业倾向于将资金投入到发展较为成熟的行业,例如房地产以及服装等行业,选择投入到农业的资金量小。除此之外,我国政府对于农业市场的重视程度不高,导致金融资本对于农业市场缺乏积极性。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资本的助力,由于起步晚、发展慢等原因,导致了农村新型农业主体融资困难。
  1.4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身的局限性
   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资金的需求量大、资金回笼时限长,所以现有的融资模式根本无法满足其需求。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对象主要是农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由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身发展不完善,导致其不具备融资的资格,难以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到资金后多用于购买农机,或者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所以只有在得到利润之后才有偿还融资的可能。融资周期长,造成了融资困难。
  1.5  传统金融机构服务单一
   目前,传统的金融机构没有有针对性的设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相关服务项目。所以,在新型农业主体融资过程中,没有相关政策扶持,融资额度、范围、期限等没有特殊待遇。传统的金融服务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帮助是有限的。由于新型农业主体的抵押物主要是土地以及房屋,而土地的抵押具有争议,所以可抵押物较少,相应的贷款额度就会减少。
  1.6  政府金融政策缺乏支持
   虽然近年来我国政府不断推出一些扶持政策,但是落实效果并不理想,在某些方面缺乏支持。尤其是对地方支付相关政策的理解以及客观条件的缺乏,导致了政府在面对新型农业主体融资时考虑的较多,难以将国家相关政策落实到位。缺少政府的支持使得民间金融机构融资更加困难。
  1.7  民间借贷资金少,高风险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金融市场难以得到资金,并且自身的资金量又达不到发展的需求。部分民间小额信贷抓住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困境,提高贷款的利率,以获得更多的利益。在能够偿还的条件下,新型经营主体的经营成本也会大幅度上升。除此之外,民间借贷的规模小,可融资资金少,但却面临着比较高的风险。
  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路径创新
  2.1  加强自身建设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生产能力和管理能力,才能够获得金融市场的认可,从而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首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具备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其次还要有一定的财务管理能力,减小融资风险,使其能够得到金融机构的信任。
  2.2  提升服务水平
   金融机构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的重要途径,能够有效的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所以,金融机构应从我国农业发展的大趋势出发,提升新型金融主体的整体服务水平。根据现实情况创新融资方式,使资金量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每个地区的农业发展都具有差异性,金融机构可根据不同地域的不同农业主体发展特性创新金融产品。适度降低融资抵押物的门槛,促进新型农业主体的发展
  2.3  拓宽融资渠道
   目前主要的融资渠道有自己筹资、金融机构以及敏捷借贷。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而言,可供选择的融资途径较少。可以有针对性的拓宽融资渠道,例如发展农村小型金融组织,将闲置的农村资本充分利用起来。
  2.4  加强农业产业链金融的发展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进行产业链式发展,这样有利于减少融资担保的压力。因此,在发展过程中应该充分重视产业链信贷,不断开发产业链信贷资源。与此同时,政府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应提高监管能力,对于一些信用良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给予支持,从而有利于新型农业经营融资,打破发展困境。
  2.5  政府政策扶持
   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政府支持,尤其是我国农业,政府的支持是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力量。所以政府应在政策上加以支持,协调金融机构,加强农村的金融市场建设,促进新型农业主体发展。首先,政府可从财政上支持。通过政府的支持,提升金融机构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心,主动为其提供融资。其次,在政策上加强监督,执行落地情况,加强金融监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
  2.6  加强民间小额信贷的监管
   就目前而言,民间小额信贷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门槛比其他融资途径低,但是其面临的风险也比较大。因此政府机构要加强对民间小额信贷的监管,使民间小额信贷更加规范。尤其是在小额信贷的办理流程、审批手续方面要加强引导,让民间小额信贷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既不破坏民间小额信贷的运营机制的同时,对于有碍于金融市场发展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权益。
  3  结束语
   目前,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融资方面还面临着诸多问题,阻碍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农业的发展,因此要积极思考解决路径并将举措落实下去。
  参考文献:
  [1]刘俊奇,周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困境及化解路径——基于辽宁新宾、清原两县典型样本的考察分析[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5):8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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