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类公司审计风险与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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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财务舞弊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重要问题。对于我国而言,随着资本市场的形成和发展,财务舞弊现象一直存在,且呈现愈演愈烈的态势,其中农业类公司的舞弊案件占比一直居高不下。以草原兴发为例,分析了农业类公司的审计风险,提出了相应的审计策略,以期降低农业类公司的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效率,推动我国农业平稳发展。
关键词:农业类公司;审计风险;财务舞弊
文章编号:1004-7026(2020)05-0161-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324;F302.6 文献标志码:A
农业在我国占据重要地位。从20世纪起,我国就开始实施惠农政策,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扶持农业类公司,但农业类公司财务舞弊事件仍层出不穷。因此,分析农业类公司的审计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已成为当务之急。
1 草原兴发案例分析
1.1 案例简介
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草原兴发”)成立于1988年,公司的主导项目是肉羊产品和肉鸡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草原兴发曾是中国最知名的草原肉食品企业和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是中国羊业品牌的开山鼻祖,且在2005年成功冠名央视春晚后名噪一时。然而,随着一系列造假新闻曝光,草原兴发昔日的辉煌不复存在。该企业被查出存在虚构资产、虚构交易、虚构赔付款和虚构利润等诸多造假行为,且涉及金额巨大。此后,虽然企业通过重组免于破产清算,但其财务造假的事实无法被掩盖。
1.2 财务造假手段分析
草原兴发通过虚构禽流感赔付问题和业绩进行财务造假。从审计角度出发,以下问题需要重点关注。
1.2.1 伪造禽流感赔付问题
2005年,全球范围的禽流感疫情使禽类企业遭受了前所未有的重创,草原兴发则利用这次疫情“大做文章”。2005年,该公司虚构因禽流感疫情造成损失的养殖户赔付款金额共计3.39亿元,列入营业外支出,但草原兴发实际并未赔付任何款项,养殖户未得到赔付款,属于虚构赔偿款。其中涉及的虚构赔偿和财务问题都应引起审计人员的警惕。
1.2.2 伪造银行凭证、交易凭证
2004—2005年,草原兴发虚构交易行为和业务,编造一系列虚假的财务单据和会计报表,以虚造银行现金缴款凭证和银行电汇凭证的方式虚构销售收入、成本及税金。草原兴发虚增2006年以前的利润共13.2亿元,虚增净资产14.15亿元。另外,根据调查显示,该公司还存在虚构巨额银行存款购买草地、房产和机器设备等一系列造假事件,并且利用虚增银行存款虚构利息收入,以冲减财务费用。
2 农业类公司审计风险的特征
2.1 采购环节涉及大量流动资金
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农业类公司有时采用现金交易,这就给资金造假提供了便利条件。农业类公司的交易对象大多是小企业或个体农户,由于部分农户对银行转账业务的接受程度比现金交易低,因此大多采用现金交易的办法。
多数农户缺乏维权意识,交易时不索要合同或发票,极易发生侵占收到的款项或其他货币资金等事件,给审计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2.2 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计量易受操控
生物性资产是一项重要的资产,生物性资产死亡或者减产之后,农业类公司要对其计提减值,而审计人员在资产减值损失的测试上存在困难,难以评估和量化生物性存货的数量及价值[1]。同时,自然灾害也会成为企业财务造假的“遮阳伞”,通过冲减之前虚增的资产调节当期损益。另外,很多企业会随意变更生物资产的计提折旧方法,以便操纵利润。
2.3 借助财政补贴进行财务造假
近年来,我国政府为农业类公司提供了税收优惠政策,以便推动农业类公司发展,但一些农业类公司借助财政补贴进行财务造假。相比于其他行业,农业类公司往往能享受减免部分税收的优惠政策,不必承担高额的税负,这也加大了其财务造假的可能性。
2.4 与关联方交易不易被察觉
农业类公司的关联方企业很复杂,能够在与关联方的交易中输送利益,并且通过暗箱操作虚构交易流程和交易行为,实现虚增资产、虚减负债、降低成本或损失的目的。
3 思考与启示
3.1 关注农业行业审计风险点
首先,在前期风险评估工作中,审计人员须谨慎地评估被审计单位的内、外部环境,充分了解农业行业的发展趋势、相关政策和行业盈利水平等。其次,审计人员应该关注农业类公司的审计风险特征,保持谨慎的执业态度,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真实经营情况,一切以真实证据为基础。
3.2 谨慎对待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交易复杂且隐秘,审计人员应根据实际市场和行业状况分析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异常的收入和利润,关注公司是否利用关联方交易操纵利益。审计人员可以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调研、供应商走访等方式掌握关联方信息。对于关联方交易,不仅需要关注被审计单位已经披露的关联方,还需要特别关注没有披露的潜在关联方[2]。
3.3 巧借外部专家的力量减少审计盲区
审计农业类公司时往往需要用到农业方面的知识和技术。因此,审计过程中涉及农业类专业知识时,审计人员应该主动、及时地寻求专家帮助,结合自己搜集到的资料和专家的意见进行独立判断[3]。
3.4 完善政府监督管理机制
首先,政府可以引入诚信档案机制,企业违规违纪行为均记录在档案中,作为财政补贴考核的重要依据。其次,政府监管部门可以将财政补贴纳入专项审计范围,严格规定资金的使用,防止企业利用政府补贴虚增利润。再次,地方政府应当摒弃为了政绩而默认没有达到上市条件的公司上市的行为。
3.5 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惩罚
一方面,政府应建立一个完善的惩罚机制,提高公司财务造假的违法成本。另一方面,政府监管部门应当加大对审计失败单位的惩治力度,对其处以高额罚款,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并且明令禁止被取消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到其他事务所。
4 结束语
农业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农业类公司审计的固有风险相对较高。分析与研究农业类企业的审计风险可以为农业类公司在防范财务舞弊审计风险提供参考,对降低我国农业行业的审计风险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有利于保证我国社会经济平稳运行。
参考文献:
[1]伍中信,陈玲琳.基于舞弊三角理论对农业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识别研究[J].财会月刊,2015(15):3-7.
[2]赖惠明.农业类上市公司生物资产披露实证分析[J].中国农业会计,2015(4):45,47.
[3]王宁,汪慧燕,陆开勤.农业生产企业审计工作的几个要点[J].江苏农业科学,2007(4):50-51.
(编辑:郭 颖)
作者简介:申玉尧(1993—),女,漢族,河南郑州人,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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