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福建省农村土地流转对策探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李忠辉

  摘 要 21世纪以来,我国开始大力推进城镇化,力求能够提升农村地区经济水平,促进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进城务工,给城市带来了充足的劳动力。但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导致农村出现大面积撂荒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的健康发展。为保证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土地撂荒问题,加快建立土地流转制度。基于此,以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为例,深入分析福建省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的明显问题,并探讨有效应对 对策。
  关键词 新型城镇化;农村土地流转;福建省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9.36.047
  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多次变革,跟随社会的脚步不断进步,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农村土地利用率下降、难以流转的问题成为当代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城市规模扩大虽然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是也使耕地资源变得更加稀有。为了能够保证农产品的产出量,我国政府开始逐步建立土地流转制度,促进流转市场的形成,使每一份耕地都能够得到有效使用。华安县在土地流转改革的过程中,农民的收入来源给改革带来了重要影响,相关部门需要重视这一因素,积极探索解决方法。
  1 福建省农村土地流转趋势
  福建省的农村地区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出现了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给农业改革带来了新的活力。在近年来城镇化的影响下,省内各级政府开始加快土地流转制度完善和政策落实工作,目前在华安县已经形成了较大的流转规模[1]。根据相关部门对华安县农村耕地资源的统计数据来看,华安县内已经有20万公顷以上的土地进行了承包经营权转移,使大量的劳动力进入城市,推动了华安县的经济发展。研究华安县社会科学的专家认为,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是激发土地活力的重要因素,只有加快形成土地流转市场,才能有效地完成土地制度改革。华安县相继发布了一些土地流转政策,在保障农民权利的基础上,提升耕地资源的使用率。
  2 福建省农业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 民工资收入下降,不愿转让土地
  在社会的快速发展过程中,很多农民都开始进入城市工作,使农民也能得到除耕种作物之外的经济收入,提升了农民的经济水平。通过对福建省的各个区域进行调查,能够发现在华安县以及晋江等地区外出工作的人数较多,因此流转土地的效率和比例较高。但是,随着经济速度的不断放缓和知识经济体系的形成,很多农民的工资收入开始下降,甚至出現了农民工失业的状况,因此大部分农民都拒绝转让土地经营权,将其作为自己的经济基础保障[2]。
  2.2 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不完善
  福建省内的大部分土地流转市场都已经初步形成,其中华安县的土地流转市场已经较为完善。但是这些市场尚不完善,缺乏有效的制度来制约流转交易中的不良因素,导致土地流转市场出现交易量少、租赁市场信息流通速率低的现象。农民的知识水平较低,无法有效使用相关软件或者技术发布土地流转信息,导致部分农民在进行流转交易时经常出现供求信息传递无效的状况。缺少中介组织是土地流转市场中出现的重要制约因素,降低了土地流转的速度,不能给农民和承包者及时提供信息。由于当地条件的制约,华安县的耕地资源较为分散,每人所拥有的耕地资源面积也小,在流转过程中大多数都是口头交易,部分农民甚至需要倒贴钱来找人
  代耕[3]。
  2.3 土地流转制度体系不健全
  制度是约束流转交易的重要因素,华安县目前还在不断健全流转体系,但是还是会发生很多侵害交易双方利益的事情。部分农民的法律意识薄弱,加之流转制度不健全,导致农民的经济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我国目前将土地资源的使用权给予农民,但农民并不是土地资源的所有者,导致农民无法将土地用于其他途径。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型城镇化的深入程度,给城镇化以及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3 加快福建省农村土地流转改革的措施
  3.1 发展多类型适度规模经营
  适度规模发展的概念引申自规模经济,是结合农业发展趋势提出的一种农业发展方向[4]。政府可以在人多耕地资源少的地区实施现代化的农业发展理念,引导各种农业服务合作机构为农民提供代耕、托管的服务,实行适度规模发展。适度规模发展能够保证耕地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同时也没有改变农民和土地之间的关系。例如,在华安县出现的信托模式,能够促进高优农业的快速发展,转移农村劳动力,对土地实施统一流转和分配。
  3.2 完善土地流转服务平台
  政府应将农村的经营管理部门作为服务平台的重要依托,不断完善县区、乡镇、村落的服务网络,逐步提高网络的覆盖率,对实施土地流转交易进行有效监测[5]。同时,利用成熟的服务平台能够让农民在该机构处发布流转信息,并为需求者提供咨询服务。漳州市华安县内的乡镇服务平台需要增强农民的土地流转意识,培养村级的信息队伍,在第一时间将流转信息发布在平台上,从而也能保障农民的基础权益。在流转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经济纠纷问题,因此服务平台也应该完善仲裁机制,及时解决农民的纠纷问题。
  3.3 开展农业职业教育培训
  对农民进行职业教育能够提升农民的知识水平以及职业技能,对于拓展农民经济收入、提高就业能力有重要意义。华安县可以建立具有公益性质的农民培训机构,探索出新型的培育制度,开展有效的职业教育工程。福建省目前已经有很多农民创业园,可以选取其中的优秀代表来开展培育工作,传递最新的种植理念和技术。福建省内的“雨露计划”正在有序实施,有望在2020年使50万农民参加职业教育培训[6]。
  4 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政府越来越关注民生问题,并将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作为重点工作内容。在新的社会环境下,社会上对劳动力的需求极大,但是很多农民由于耕地问题被局限在农村,经济来源单一,无法切实改善农村居民收入低的问题。改革土地流转制度能够使农民不再局限于耕种这一种经济来源,解放了多数农村劳动力,满足了当前城镇化建设的需求。在新的社会环境下,应当不断完善流转制度体系和保障制度,使农民能够认识到土地流转的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罗军,代文龙,彭昌家,等.实行“三四三”融资法激活农村发展活力——南充市顺庆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的探索与实践[J].安徽农业科学,2019,47(8):237-240.
  [2] 兰勇,蒋黾.家庭农场土地流转双方续约意愿研究——基于湖南107家家庭农场和495名转出户的调研[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13(3):58-64.
  [3] 罗仁福,刘琰,刘承芳,等.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对农户家庭土地流转行为的影响——基于中国农村发展调查的5省农户微观数据[J].经济经纬,2019,36(3):33-40
  [4] 陈中伟.农地流转滞后背景下适度规模经营主体选择分析——基于河南省各地市及省直管县的普查数据[J].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39(4):64-70.
  [5] 石志琴,张宏艺,付凯歌,等.农村土地流转背景下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多方协同运行机制研究——以长春市九台区为例[J].科技经济导刊,2019,27(21):214.
  [6] 王宇,徐功学,贾成礼,等.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意义和模式探析——以安徽省土地流转试点县太和县为样本[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9,30(12):189-190.
  (责任编辑:赵中正)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1517432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