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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一二三七”工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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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后中央安排的又一项农村重大改革任务。农村集体经济是集体成员利用集体所有的资源要素,通过合作与联合实现共同发展的一种经济形态,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形式。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总结出了“一二三七”工作法,走出了一条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发展的新路径,为百姓叩开了致富之门。
  关键词:产权改革;集体经济;清产核资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后中央安排的又一项农村重大改革任务。农村集体经济是集体成员利用集体所有的资源要素,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构建集体经济治理体系,形成既体现集体优越性又调动个人积极性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对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完善农村基李经营制度,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引领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具有深远历史意义。联城镇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总结出了“一二三七”工作法,走出了一条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发展的新路径,为百姓叩开了致富之门。
  一、“一”即坚持“一个原则”,确保改革成效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民主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下,做到内容、程序、方式和结果全公开,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支配集体资产,确保改革经得起历史考验。
  二、“二”即兼顾“两方利益”,实现两方共赢
  改革事关村民切身利益和农村长远发展,通过改革,赋予和保障农民集体财产权利,促进农村社会长治久安、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一方面保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改革不是分光集体资产为目的,而是使集体资产产权明晰,使社员婴享有改革红利,真正体现还权于民、还利用民。另一方面保障了集体经济发展。改革要顾及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来源。
  三、“三”即严把“三个关口”,明晰权责归属
  1.严把清产核资关,亮清家底。村清产核资小组对村内账务和全部实物等集体资产、债权、债务逐一进行清理核实,分别登记造册。召开村民大会,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对已确认的清产核资结果,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无异议后,上报镇经管站备案。
  2.严把股东界定关,明确资格。对涉及“享受分配人员条件”、“分户规定”、“分配人口截止日期”等一些重要事項,都是由领导小组草拟实施办法,通过不断修改确定各项决议草案,提交村民大会表决通过后,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实施。
  3.严把股权设置关,转变身份。通过各种座谈会,充分听取各方面村民的意见后,形成股权设置方案,由村民大会讨论决定通过后张榜公示,并接受群众质询,无异议后,按照只设个人股、不设集体股的原则,全镇村民实现了由村民向股民的转变。
  四、“七”即实施“七个步骤”,周密组织推进
  1.组建机构,筑牢工作基础。建立县、镇、村三级工作体系。县级成立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领导小组,对全县改革进行指导、协调、督查,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具体问题;镇级成立相应的改革领导小组,并成立清产核资、人口清查等工作组;村级“两委”班子在县、镇两级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的指导下,成立工作小组,开展各项具体工作。
  2.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党员、老干部和村民代表等人的示范带动作用,利用村务公开栏、发放明白纸、召开动员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各级政策精神和股份制改革的意义和好处,讲清政策,明确权利和责任,为股份制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3.清产核资,建立明白账。这是顺利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对村集体所有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核实账面资产与实际是否相符、经营成果是否真实,区分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在清产核资中,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设立台账登记造册。清产核资结果要向全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并经成员大会或者代表大会确认。清产核资结束后,要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行台账管理。
  4.界定成员,明确股东资格。成员身份的确认本着“低门槛广覆盖、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让老百姓当家做主,在此基础上出台了成员资格认定指导意见,规定了4大类24种人员的认定条件,特别对出嫁女、丧偶、离婚妇女的资格认定作了详细的规定,切实保护她们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让群众分享改革成果。对有争议的人员,坚持积极稳妥、尊重民意、民产决策,保障农民群众应得权益。
  5.资产量化,明晰产权归属。在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作为成员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依据;对非经营性资产,登记造册,建立有效管护机制,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对资源性资产,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及信息化管理工作。
  6.股权设置,做到还权于民。根据量化集体资产的价值和符合配股的成员数量,按照配股要求,经过村民座谈、讨论决定股权设置方案,可以选择设置集体股和个人股,或只设置个人股,制作股东名册。同时具体股权管理是静态管理模式,还是采取动态管理模式,由村民大会决定。
  7.建章立制,组建股份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设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召开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大会,讨论通过《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建立财务和资产管理、收益分配、股权管理、经济责任等制度,最大程度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宋晓敏王世刚《突出“实”字抓产权改革》,《农村经营管理》2019年第1期.
  [2]高瑞芬《产权改革:不一刀切、不走捷径、不破底线》,《农村财务会计》2019年第4期.
  作者简介:赵玉香(1975-10-)籍贯:山东省蒙阴县联城镇,单位:山东省联城镇财经服务中心,学历:专科,职称:农经师,毕业院校:山东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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