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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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17年《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出台后,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进行了重新制定,明确形成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三双”特点(即双会计职能、双核算基础、双报告),而且对主要业务的核算进行了示范。自2019年1月1日后,事业单位按要求实行新政府会计制度。本文分析新政府会计制度给事业单位带来的影响,并对改进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工作提出建议。
关键词:政府会计;事业单位;财务核算
一、新政府会计制度概述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新预算法的要求,事业单位实行新政府会计制度,形成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财务报表和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预算报表,以综合的“双报表”提升事业单位“双管理”能力。新政府会计制度是政府会计体系的主要内容,是除了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成本会计制度外最实用、最直接的制度要求,是事业单位及其财务工作人员必须重视及掌握应用的。新政府会计制度实现了事业单位同类业务的统一性,增强了财务信息的可比性,特别是设置了统一的会计核算科目和报表、报告体系,对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
二、新制度对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的影响
1.实现了对原来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统一
原政府会计制度体系中,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根据单位性质不同执行对应的会计核算制度,而且还进一步区分了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中小及高等学校等9个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制定了不同的会计科目和核算要求,不利于在不同单位之间对经营性业务的管理情况进行横向比较。新政府会计制度不再区分事业单位分类,统一制定规范的会计制度,对不同的会计主体要求尽量采取相同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即不同的事业单位主体对相同或者类似的业务应采取一致的核算处理方式,增强财务核算结果跨行业、跨单位的可比性,也便于上级事业单位汇总、合并处理有关财务情况。
2.通过完善核算科目、分类编制报表等加强了财务会计功能
新政府会计制度在会计核算科目方面有很大的变化,既有增加也有调整,比较大的变化是根据事业单位可能的经营性业务增加核算所需科目(如增加的对金融机构借款相关的核算科目),在全面如实反映事业单位业务活动情况的同时也为评价考核事业单位经营业务活动情况提供了考核依据。在会计核算要素上,增加了反映经营管理情况的收入、费用、应收及应付款项、长期股权投资及投资收益、经营收入等会计科目,也引入了坏账准备等资产减值类科目。其中经营收入、捐赠收入、租金及利息收入等科目设置有对应的费用科目进行匹配,通过财务核算工作可以反映出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情况。此外,从报表体系看,原来的制度中事业单位的报表为“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和报表附注,根据新制度,事业单位需两个体系的报表,而且增加了现金流量表和附注,体现了政府对事业单位经营业务效果的重视,促进事业单位像企业一样重视具备“流动的鲜血”作用的现金周转情况。新制度区分了事业单位的业务种类,进行“双线平行”核算,反映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有利于对事业单位不同业务进行分类评价考核,客观的反映事业单位管理履职情况。
3.完善了资产负债管理方式
新政府会计制度对资产和负债方面的科目设置变化很大,从科目增加角度看,新增加了在途物品、研发支出等资产管理类科目,促使事业单位更加重视对资产的细化管理;调整了累计折旧方式,不再作为资产基金的减少处理,将发生的累计折旧计入对应的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加工物品、在建工程等,这样成本与费用的发生与事业单位的管理活动联系更为紧密;根据谨慎性原则新增加了预计负债、坏账准备等负债类科目,促进事业单位账款管理和或有事项的重视。
4.向新政府会计制度转换复杂
新政府会计制度不只是会计科目的增加、调整,更是对原来会计核算方式的变革,不论是核算基础还是处理方法都和实施之前的核算方式有很大不同,在转换期对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提出了很高要求,既有科目、账套的增设,更多是数据的衔接,如何通过科目调整、补登入账等实现新旧制度的顺利转换是每个行政事业单位必须经历的过渡期。
三、事业单位实行新政府会计制度面临的情况
1.财务人员对新制度掌握度有待提高
过去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收付实行制核算方式简单、流程单一,对财务人员综合素质要求不高。而且,经过长时间的实践,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对收付实现制掌握得很熟练,形成了收付实现制惯性思维。新政府会计制度引入了权责发生制后,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对新制度要求采用的权责发生制需要过渡适应期。特别是很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没有使用权责发生制的工作经验,短期内工作思维比较难以调整,难免对新财务核算的要求掌握不全面,理解不深入,惯常使用收付实现制的思维进行业务处理,不能执行好双会计分录的核算要求。此外,新政府会计制度中增加了增值税、所得税等税务方面的核算业务,也是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接触较少的。
2.有的事业单位对资产负债情况不清晰
在实行新政府会计制度前事业单位单独设置账务,单独核算后定期作“并账”处理,新政府会计制度对基本建设投资不再单独建账核算,会计信息核算更加及时、完整。但是受执行之前的管理方式影响,有些已经完工的基础建设项目没有及时转为对应的资产进行入账核算,导致后续管理责任主体不明晰;有些待收项目未根据收回的可能性进行分析并作分类处理、处置。事业单位应根据新制度要求加强负债管理,借助企业管理经验,采取常用的账龄分析法等几种分析方法定期对应收账款进行检查,对可能发生的账款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事业单位財务人员需加强账款管理意识,掌握管理方法,以谨慎性原则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3.有的单位没有及时修订内部控制
新政府会计制度的新要求不仅对事业单位的具体核算工作提出了要求,内部控制制度应该根据新要求进行调整,但是新制度刚实施一年时间,事业单位处于过渡适应期,很多核算工作在边摸索边实践中,有些单位没有来得及制定符合新政府会计制度特征的内部控制制度或者制定的制度还未能完全符合特征要求。 四、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加强财务核算的建议
1.提高工作人员对新制度的掌握运用能力,转变财务工作的惯性思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具体执行者,在一定程度上决定新制度的实行效果。工作人员长期以来的收付实现制思维短期内不容易改变,对需要做双分录的核算业务不能完全做到没有遗漏或者疏忽,因此事业单位应继续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加强对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学习,保证转变核算思维和提升职业素养,分清会计科目的增减变化及使用情况,加强对财务核算业务的职业判断,准确进行会计分录的计算并在财务会计报表和预算报表中合理体现出来。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也应主动加强对新制度的学习,在工作中掌握制度的新要求,主动改变工作思维,同时应用好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此外,要及时根据事业单位所属上级单位对财务核算的要求,提供相关性强、可靠度高的财务信息。
2.提高财务核算的规范化、精细化
从新旧政府会计制度转换看,新政府会计制度的“三双”使得政府会计工作开展后较之前单一、简单的事业单位会计更为复杂,规范、仔细开展核算工作是事业单位执行新制度的首要要求。如何将只采取单一的收付实现制转为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并行”的财务工作方式,如何对同一业务从财务核算和预算管理两个角度进行同步及时记账等都需要仔细应对。从信息技术方面看,事业单位应进行配套改进,事业单位原先的会计信息系统按照预算会计要求及收付实现制编制进行开发的,与新政府会计制度的“三双”要求是不适应的。因此事业单位应改进会计信息系统,对涉及现金的业务实行财务会计核算和预算会计核算的双分录记账,不涉及现金的业务只需做财务会计核算处理。事业单位应根据新制度向软件系统开发商提出业务需求,对原系统功能进行改造。在完成系统调整后,应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不断进行功能调整,不断增强会计信息系统对财务核算工作的适应度,最终形成准确度高的财务报表,向社会公众和上级单位真实全面提供财务信息。从具体核算工作看,事业单位应按照新制度要求开展财务工作,在继续保证预算管理核算外,梳理分析资产负债情况,增加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力度,分析资产折旧并进行财务核算处理,对应收账款及时回收、及时进行减值处理,对可能出现的或有事项分析重要性及影响大小以确定是否确认为预计负债并进行报表附注披露。除事业单位涉税业务外,应像企业一样及时进行确认和缴纳。
3.完善符合新制度要求的内部控制制度
事业单位在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后,应根据事业单位相关制度要求和本行业、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或者完善各项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制度和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如对资产管理、应收账款等负债控制等制定工作规范和控制要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制度的执行力,根据新的财务核算操作并持续进行调整完善,逐渐形成符合新政府会计制度和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制度。
参考文献
1.李胜春.浅談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影响及对策.商讯,2019(21).
2.陈敏慧.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影响.财讯,2019(09).
(责任编辑:刘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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