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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茶树新品种保护发展现状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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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DUS测试是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技术基础和品种授权的科学依据。为促进茶树育种创新,保护育种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我国茶树品种竞争力,促进茶叶产业发展,笔者对近5 a来我国茶树新品种保护申请量、授权量进行了统计分析,对茶树新品种保护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总结,并提出了提高品种保护水平,加强司法维权鉴定;加大宣传培训,提高育种者品种权保护意识;简化程序,提高品种权授权效率;加快完善茶树已知品种数据库;加快茶树测试操作手册和拍摄技术规程的研制的建议,以期为该领域有关人员提供参考。
  关键词:茶树品种;DUS测试;测试指南;发展现状;建议
  中图分类号:S57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60X(2020)08-0101-04
  Abstract: DUS test (distinctness, uniformity, stability) is the basic technology of new plant variety protection and a scientific basis of variety authorization. In order to encourage varietal breeding innovation and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s well as interests of tea plant breeders, to improve the competitiveness of Chinese tea plant varieties, and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tea industry, the authors made a statistical analysis of the amount of application and authorization for new tea varieties in recent five years in China. On the other hand,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protection for new tea varieties were summarized, and five suggestions are proposed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relevant personnel in this field, i.e., improving the variety protection level, strengthening judicial protection and identification of varietal rights, increasing publicity and training to enhance breeders' awareness of  variety right protection, simplifying the procedure and improving the efficiency of variety rights authorization, accelerating the improvement of the database of known tea varieties, and accelerating the formulation of tea trees test operation manual and photography technical regulations.
  Key words: tea variety; DUS test; test guideline; development status; suggestions
  1997年3月20日,经过多方论证和反复修改,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建立了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从此育种人在中国育种创新有了基本保障;1999年4月23日,中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公约1978年文本,成为UPOV第39个成员国[1];2016年1月1日,新修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将植物新品种保护单列1章,提高了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法律位阶,并明确要求新培育植物品种需通过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以下简称DUS测试)后才能通过审定或登记。DUS测试是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技术基础和授权的科学依据[2]。经过20 a的发展,农业农村部制定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林业部分)》、《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查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等配套规章,形成了较完备的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并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的七大重要组成部分之一[3]。目前,我国已发布11批保护名录,涵盖191个属、种。
  中国是茶树原产地,茶树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作物,在我国已有几千年的栽培史。通过长期的驯化栽培,我国拥有丰富的茶树种质资源,迄今为止,共收集超过3 000份茶树种质资源[4]。育种者通过无性繁殖方式,将优质茶树种质资源保存并改良利用,选育出了大量良种,如:龙井43、福鼎大白、槠叶齐、白毫早等。为促进茶树育种者创新,保护育种者合法权益,提高我国茶树品种竞争力,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第七批)》发布,将茶树列入其中[5];同年,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陈亮研究员制订的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New Varieties of  Plants,UPOV)茶樹 DUS 测试指南成为我国第一个进入UPOV的测试指南[6],它的制订对提升我国在植物新品种保护领域的国际地位,促进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5 a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 2422—2013)《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茶树》的制订[7-8],更加完善了我国茶树 DUS 测试的标准与方法;2017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发布,茶树列入第一批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而DUS 测试报告为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登记的必要条件之一[9]。因此,让茶树育种者深入了解DUS测试,掌握如何获得茶树品种权、保护与维护育种者的合法权利,对加强茶树新品种保护、促进茶树育种创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通过对近5 a来我国茶树新品种保护申请量、授权量进行统计分析,对茶树新品种保护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期为该领域有关人员提供参考。   1 我国茶树新品种保护测试现状
  目前,我国DUS审查测试方式主要为集中测试、现场考察和书面材料审查3种方式[10]。茶树DUS审查测试方式以集中测试为主,现场考察为辅。集中测试由位于杭州的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承担;现场考察由育种人按照茶树测试指南要求,进行至少1个周期的测试,在申请品种特异性性状明显时期,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派审查员和茶树专家到试验现场进行确认。
  为提高植物新品种保护意识,促进知识产权健康发展,我国于2017年4月1日起暂停征收植物品种权费用,激发了育种人的积极性,茶树品种申请量相比往年明显增加,2017年相比2016年申请量增加了131%[11];由表1可知,近5 a茶树新品种申请量呈递增趋势,说明近年来茶树育种者更加重视茶树新品种选育,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也逐步增强。2014—2018年,全国共有10个省份申请了茶树新品种权,其中浙江省申请茶树新品种权的积极性最高,近5 a每年都有超过10个茶树品种申请新品种保护,这可能与浙江茶叶科研力量强大(拥有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浙江大学茶叶研究所、浙江农林大学茶学系等)、茶学人才多、政府支持力度大等因素有关。然而,云南、广西、贵州等茶树资源丰富的省份茶树新品种申请量却相对较少,这可能与育种者对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意识不强有关,也可能与植物新品种保护在当地宣传不到位、茶树测试周期长以及对知识产权保护重视程度不够等因素有关。
  2 茶树新品种保护存在的问题
  2.1 宣传力度不足,保护意识不强
  茶树是我国重要的经济作物,直接从事茶叶产业人员过千万[12],而茶树品种权保护的申请量却相对较少,这说明育种者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意识较弱,没有充分认识到茶树品种权保护的重要性;同时,育种者也缺乏对DUS测试相关知识的了解,如2017年云南现场考察的2个茶树品种,DUS测试近似品种应是与申请品种最近似的品种,而育种者则是按品种审定的要求,将云南主推品种作为近似品种,这给现场考察DUS三性判定带来很大挑战。
  2.2 集中测试专业机构少,测试周期长
  全国茶树品种田间集中测试单位目前仅有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不同生态区茶树品种DUS测试都在这里进行,这就导致不同生态区茶树品种的性状表达可能与当地种植的性状表达存在差异,无法保证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同时,按照茶树品种测试指南的要求,品种扦插苗要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而测试从定植后第3个生长周期开始,测试至少1个生长周期,才能出具测试报告,从申请接受到获得品种权授权至少需3 a以上。若用于司法手段维权,则其时效性差将严重影响维权效果[13],这对育种者的新品种保护积极性会产生较大影响。
  2.3 茶树现场考察时效性不强,审查人员专业水平需提高
  茶树现场考察要求在特异性性状明显时期派审查员参加,但原则上一般只考察1次,考察时部分性状表达明显的时期可能已过或还没有到性状表达明显期,这就使得现场考察观测性状不够全面,影响DUS三性判定。同时,2017年4月1日农业农村部暂停征收植物品种权费用后,品种权申请量激增,而专业的茶树审查员人数不足,导致多数茶树审查员没有从事过与茶树育种相关工作,对茶树性状了解不深,对性状判定难免出现误差。
  2.4 茶树标准品种、操作手册和拍摄技术规程需完善
  目前茶树操作手册和拍摄技术规程尚未制定,2013版茶树测试指南提供的标准品种最适用于测试指南研制地生态区,而我国茶树种质资源丰富,多数生态区都有大量茶树品种种植[14]。不同茶树生态区的地理环境、种植技术差异较大,如都按一套标准品种或相同性状代码操作范围来测试,其测试结果会有误差,将影响DUS三性判定的标准性、客观性和准确性[15-16]。
  3 茶树新品种保护建议
  3.1 提高品种保护水平,加强司法维权鉴定
  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现加入的是UPOV公约 1978文本,与加入公约1991年文本国家相比,在品种权保护对象范围、延长品种权保护链条及限制农民特权方面有较大差距。因此,加快修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增加1991文本内容,对提高我国茶树品种保护水平具有积极作用[17-18]。同时,还要探索完善DUS和DNA相结合的快速维权机制,允许权利人采用快速检测方法对品种侵权或假冒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从而缩短鉴定时间,降低维权成本,激发茶树育种人申请品种权的积极性。
  3.2 加大宣传培训,提高育种者品种权保护意识
  一是积极宣传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相关知识,例如: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作用、申请品种保护的流程、相关的法规条例、产生品种权纠纷的处理程序、国外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等[19]。二是开设茶树品种权保护培训班,讲授新品种保护的相关知识,提高茶树育种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茶树品种权保护意识。
  3.3 简化程序,提高品种權授权效率
  一是优化受理审查程序,鼓励申请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请品种权,提高受理审查效率。二是建立多元化审查制度,对通过茶籽繁殖的多年生或无性繁殖的茶树品种,可以实行书面审查,减少测试时间,提高授权效率。
  3.4 加快完善茶树品种数据库
  完善已知品种数据库是解决品种信息查询、DNA指纹筛选和品种间对比等的有效方法,可以摆脱过去利用遗传系谱或凭经验筛选近似品种、杜绝申请人提供近似品种的种种弊端,因此完善已知品种数据库是提高品种保护与管理科学性和可靠性的基本保障[20-21]。目前,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已建立了茶树已知品种数据库,但茶树已知品种DNA 指纹图谱数据库建立时间较晚,现收录的茶树DNA指纹图谱数据很少。因此,需要加快完善茶树品种DNA指纹图谱数据[22-23],对于测试标准中涉及有关性状有明确关联基因的,可直接提交分子指纹图谱检测结果,从而简化DUS测试程序,缩短茶树品种审查时间。   3.5 加快茶树测试操作手册和拍摄技术规程的研制
  鉴于我国多数生态区都有茶树种植,建议针对不同生态区研制适合本生态区的茶树操作手册和拍摄技术规程,减少测试过程中环境和人为因素对测试结果的影响,以提高测试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根据不同生态区特点,筛选出适合本生态区的标准品种,保证茶树品种性状表达的标准性与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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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肖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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