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中华民族文化之根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郭丛斌
城市是一定定地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是各种生产要素相对集聚的地方。城市的兴起和发展,突出反映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城市又是人类文明的结晶,是世界文明进程最重要的物化形式。历史文化名城作为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见证,体现着社会发展的脉络,代表着一个时期的文明水平,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蕴育出的城市精品,是历史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保护名城,发展名城,是继承和发展民族文化事业,推动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任务和必然选择,是每个中华儿女责无旁贷的历史使命。近年来,洛阳市委、市政府将名城保护与开发作为工作重点,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洛阳的基本情况和城市特色
古老而美丽的洛阳位于河南省西部,横跨黄河两岸,现辖8县1市6区,总面积15208平方公里,市区面积544平方公里;总人口636万,市区人口140多万,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和著名古都。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迷人的风光,艳丽的牡丹,便利的交通,构成了洛阳独特的城市魅力。
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
洛阳历史悠久,在中国城市史上占有重要位置。从第一个王朝一一夏朝起,先后有商、周、东汉、曹魏、西晋、北魏、隋、唐等13个朝代在此建都,是我国历史最长、建都朝代最多、建都时间最长的城市。洛阳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以“河图洛书”为代表的河洛文化被奉为“人文之祖”,是中华文明的重要源头。道学首创于此,儒学渊源于此,佛学首传于此,理学根植于此,东周“礼乐”成为封建社会的重要典章制度,以张衡地动仪、浑天仪和四大发明中的造纸、印刷、指南针为代表,我国古代科技、教育、文学、哲学等领域的许多重大成就,大都是在洛阳取得的。博大精深的河洛文化使炎黄子孙寻根于此,形成了强大的文化认同感和民族凝聚力。
俯首皆拾的文物古迹
历史给洛阳留下了都城遗址、寺庙石窟、墓葬碑碣等丰富的文化遗存。现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省级75处、市县级571处,其它重要文化遗存400余处。共出土馆藏文物近40万件,约占全国十三分之一。夏、商、周、汉魏、隋唐五大都城遗址举世罕见;龙门石窟是中国三大石刻艺术宝库之一,已被联合国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白马寺是佛教传入我国后兴建的第一座官办寺院,位尊“释源”和“祖庭”;邙山上有以诸朝皇陵为主的全国最大的古墓葬群,并建有世界第一座古墓博物馆。
类型齐全的旅游资源
除了众多的历史文化遗存外,洛阳山河形胜,风光旖旎,自然景观多姿多彩,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景类、景型可分为两大类:一是重要历史文化旅游资源,主要有石窟、博物馆、古城遗址、宗教建筑、名人故里、古墓、碑碣石刻、民风民俗、探祖寻根、节庆活动等10类、36处;二是自然景观,主要有山地、河流、峡谷、岛屿、岩溶、水库、温泉、瀑布、原始森林等。主要景区北有黄河小浪底水库旅游区、青要山自然保护区,南有中岳嵩山和白云山、龙峪湾、花果山国家级森林公园,还有鸡冠山溶洞、灵山寺、陆浑湖游览区以及毗邻的少林寺等。
甲于天下的牡丹文化
牡丹是我国的传统名花。洛阳牡丹植于隋,盛于唐,甲天下于宋,已有1500多年栽培历史,700多个品种。清明前后,满城牡丹绽放,万紫千红,流光溢彩。每年4月10日―25日举办的洛阳牡丹花会,吸引了数以百万计的中外游客来洛游览观光、洽谈贸易,已成为展示洛阳传统文化和牡丹文化的重要舞台和促进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窗口。
洛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的具体实践
洛阳的城市特色既为名城的发展奠定了较好的现实基础,又使名城保护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面对煌煌祖宗遗业、灿灿文化珍存,我们既自豪,又感到压力沉重。下面,我就谈谈洛阳在保护和发展名城中的一些具体做法。保护与发展名城,必须做好五个结合:
结合城市发展定位,明确工作方向
一个城市应按它的先天条件来制定发展目标,这个先天条件不仅指自然条件,还包括人文历史条件。根据洛阳的先天条件,我们确定了“把洛阳建设成为科技、教育比较发达的现代化工业城市和以历史文化名城为依托的优秀旅游城市”的城市发展目标,提出了“工业强市,旅游强市”的发展战略。首先,洛阳作为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和著名古都,悠久的历史文化和众多的文物遗迹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同时,洛阳自古皇家园林、民间园林、寺庙园林林立,宋代就有“天下名园重洛阳”之盛誉,名甲天下的牡丹更成为洛阳的象征和重要标志,加之白云山、花果山、青要山、龙峪湾等一批国家森林公园和黄河小浪底水库风景旅游区,为我们发展以古文化和历史名胜为核心,以山、林、水、石等自然风光为外围圈层的旅游业,把洛阳建成国内外闻名的优秀旅游城市,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
结合城市整体规划,展示都风貌
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的龙头,为城市发展确定方向、描绘蓝图。保护和发展名城,必须切实突出规划的龙头地位,坚定不移地按照规划办事。一是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要始终坚持“保护为主”的方针,以保护好名城风貌及文物古迹为前提。名城及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伴随现代化建设的全面推进,城市风貌也会发生日新月异的演变。在此情况下,城市规划若不把名城保护作为前提条件,名城风貌及文物的破坏将不可避免,其保护工作将付出极其沉重的代价。五十年代,我市一期城市规划采取避开旧城建新城的思路,跳出隋唐东都城、东周王城和金元古城三大遗址,在文物古迹较少的涧河以西平原地区集中建设工业区,既保护了重大历史遗迹,拓展了新的发展空间,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城市形态,在城市总体规划上创造了全国著名的“洛阳模式”。1994年开始制定的第三期规划,采取中心城市与周边卫星城镇发展相结合的方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组团式布局结构,更加突出名城及文物保护,并由以往单纯的遗址和文物的保护转变为遗址保护、内涵揭示、风貌展示、生态环境优化、旅游资源开发相结合,形成对名城的全方位保护。特别是把隋唐城洛南里坊区定为非建设用地,新区建设跨越隋唐城遗址向南发展,得到国内规划界的高度评价。二是加快制定详细规划,使名城保护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名城保护,不仅要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而且要作为城市交通、市政、园林等专业规划的指导原则,根据保护对象和范围,分门别类制定详细保护规划措施。近几年,我们先后完成了《洛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夏都遗址保护规划》、《汉魏故城保护规划》、《隋唐城保护规划》、《龙门石窟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等一批重点规划措施,使文物古迹的保护、
开发、利用有了可以遵循的依据。
结合依法治市,强化法律保护
法律法规是整个经济社会有序了解情况发展的规范和保障。健全和完善名城及文物保护的法规体系和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保护名城,是做好名城保护与开发工作的根本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依法治市方略,针对名城的保护相继发布了一系列地方性文物保护法规。《文物保护法》出台后,又在全国率先制定实施了《洛阳市<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在城市建设和文物保护与管理过程中,逐步探索形成了一套文物部门和规划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审批基建项目的制度:建设项目施工前,必须向文物部门提出钻探发掘申请,待文物部门视地下文物情况审批处理后,规划部门方能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建部门方能准许施工,银行方能贷款。由于严格实施了这项规定,既配合了基本建设,又遏制了基建施工中对古遗址、古墓葬的破坏,较好地实践了基建与文物保护“两利”的方针。
结合挖掘文化内涵,突出名城特色
历史文化名城,既是历史的纪念堂,又是具有独特个性的文化载体,有着古代文化的丰富遗存和深厚积淀。我们的责任就是通过深入挖掘其文化内涵,使其传统特色得以发扬光大,给子孙后代传留相对完整的历史。为此,我们从实际出发,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能够揭示城市历史,代表城市风貌的文化遗址、遗迹,已发掘的,进行保护性复原显示;未发掘或已消亡的,实行标志性显示或封闭性展示,为人们提供追溯历史的线索。如,能够揭示洛阳千年帝都形象的是五大都城遗址,我们结合考古研究和城市规划,对已发掘的商城遗址,按其帝宅旧制建设博物馆,对游人开放展示;对未发掘的东周王城和隋唐城里坊遗址,拟划定范围进行绿化或规划建设遗址公园,搞标志性显示。第二,对于能够代表名城独特文化个性,成为名城标志并有重要影响的文物,进行深层次开发和全方位宣传,使名城特色更加鲜明。牡丹是洛阳传统名花,有很高的文化品位和审美价值,自隋唐以来,在国内外影响逾千年而不衰,已成为洛阳的标志之一。为了使牡丹文化发扬光大,我们把牡丹定为市花,全面加强牡丹研究和繁育,并实施牡丹产业化,制作牡丹宣传画册、电视专题片和各种纪念品广为宣传。1983年起,每年举办一届牡丹花会,吸引大量中外游客,已成为洛阳市和河南省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第三,对于内涵深邃,国内外影响较大,而现有遗存较少的文化类型,应在保护基础上,抓住有代表性和吸引力的文化现象,进行再现性和纪念性开发建设,引导人们去思考、探究其文化底蕴。河洛文化作为华夏文明的重要源头,已成为萦系海内外炎黄子孙民族情感的纽带,洛阳也因此成为华人华裔寻根问祖的热点。为挖掘并展示河洛文化内涵,我们在修缮保护黄河岸边仅存遗迹“龙马负图寺”的同时,又在王城公园建立河图洛书纪念碑。第四,对于已经毁损的重点名胜古迹,按旧制重新兴建;对能够点化名城历史或特性的古代重点艺术珍品,进行商品性仿制开发,规模化生产,逐步形成具有较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文化产业。我市开发生产的杜康酒和唐三彩工艺品,在国内外有较高声誉,既突出了名城古文化特色,又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结合城市形象建设,提升城市品位
一是在加强名城保护的同时,加大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施了一批交通和城市出入口改造和环境保护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市整体功能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和完善。二是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文化品位为核心,实施绿、亮、净、美、畅五大形象工程,着力创造绿树成荫的城市生态环境、霓虹似霞的城市夜景、整洁美观的生活环境、优美和谐的市容环境和便捷有序的交通环境。三是加强文物古迹周边环境治理。保护文物周围环境、创造与文物风貌相协调的视觉空间,对于展示文物魅力、体现文物价值具有重要意义。前些年,一些部门和地方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违反《文物保护法》,在龙门石窟等著名景区周围建设了许多与景观不相协调的建筑物,严重破坏了景区的环境风貌,降低了景区的品位和档次,影响了景区的整体形象。1999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下决心对龙门石窟、关林、白马寺的周边环境进行治理,共投入资金近2亿元,拆除各类违法建筑物近20万平方米。治理后的龙门石窟再现了青山叠翠、伊水中流的秀美伊阙风光,关林、白马寺也恢复了庄严肃穆的景象。三大景点治理改造的完成,大大提升了文物的整体形象,2000年龙门石窟顺利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保护和发展名城,必须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
保护和发展名城,要始终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在保护中求发展,以发展促保护。其核心是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保护好名城,不仅是为了保存历史,还要合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更好地为名城发展服务。洛阳虽然文化遗存丰厚,但地下文物多,地上文物少。因此,我们在注重抢救和保护的同时,也积极利用,使其为旅游业服务。近几年,我们筹资维修了龙门石窟、白马寺、关林、万佛山石窟、潞泽会馆、周公庙定鼎堂、干唐志斋等重点文物,并建设了洛阳博物馆、洛阳古墓博物馆、洛阳古代艺术馆、都城博物馆、文物精品馆等“八大馆”,既保护了文物,又通过文物展示转化成为旅游资源。如将西汉到北宋时期的23座墓葬整体迁移或复原,并集中一起,建成当今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多朝代、系列化古墓博物馆,已接待国内外游客上百万人次。二是要处理好文物保护与基本建设的关系。在这方面我们坚持分类指导,对不同性质的文物采取了不同的保护方法。2002年10月,已投资400余万元的我市重点工程河洛广场工程,在建设中发现了东周车马坑遗址。
“天子驾六”惊现于世,我们坚决停止建设,征求专家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修改设计,就地修建“东周王城车马坑博物馆”。西沃石窟在小浪底水库淹没区内,为保护好这座北魏石窟,又不延误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将其整体迁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干唐志斋博物馆。汉魏故城近百平方公里内有村落100多个,我们区别不同情况,制订保护措施。重要文物保护区内一律不准搞建设;一般保护区,允许其建两层建筑物,且建筑风格要与原遗址风貌相和谐。这样既保护了文物,又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三是要处理好城市建设与保护名城风貌的关系。新建筑的风格、体量和色彩等要与该区原有的风貌和谐,使新的建筑与名城风貌相互协调、交相辉映。
名城的保护与发展是一个长期的不断的完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衷心欢迎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学者到洛阳参观考察,对洛阳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城市规划建设等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相信,经过不懈的努力,古都的未来一定会更加灿烂、辉煌。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19172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