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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文件“城镇化”的指向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本刊编辑部

  一号文件“亮点”下一步
  评述由头:1月31日公布的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国家将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增加“三农”投入。这是新世纪以来连续第7个关注“三农”的中央一号文件。
  这次的一号文件可谓是亮点频出,其中提到的支持农民建房作为扩内需举措、为农民建房提供信贷、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等举措无一不令人振奋。那么,政策将如何进一步跟进?政策推进的困难有哪些?人民论坛约请权威专家进行了重点解读。
  
  人民论坛记者:您认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最大亮点是什么?
  韩俊:文件一大亮点是强调在城乡统筹发展方面要迈出更大的步伐。我们要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注入持久的动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是两个重要的轮子;我们要实施扩大内需的战略,扩大农村的需求是个关键措施;我们提出要转变经济的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是一个重大的任务。
  解决好三农问题,不能够就农业论农业,关键是要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也就是说农业农村的问题,比如农民增收的问题,在农业农村内部是没有办法得到根本解决的,从根本上来讲是要靠城市来带动农村,靠工业来办好农业,还要靠农村的深化改革来激发农村的自身活力。
  人民论坛记者:“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提出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政策推进中会遇到什么样的问题?
  韩俊:户籍制度的改革必然会加大力度,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对农民落户的限制会逐渐放开,对于“符合条件”的这种说法,中央文件里不好统一来定,应该由各个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来定,而且据我所知,很多地方也确确实实开始做了。现在中小城市虽然对农民落户的限制放开了,但是农民在公共卫生、医疗教育等领域还没有享受到同等权益,这次,一号文件主要是强调权益的问题。而“符合一定条件”主要是指:稳定收入、工作年限、固定住所。这个住所也不一定是买房子,我认为农民工迈进城市的门槛会越来越低。
  人民论坛记者:今年一号文件中把“支持农民建房”作为扩内需举措,“鼓励金融机构为农民建房提供消费信贷”,如何认识此举的意义?
  韩俊:今年有个新的亮点,就是扩大农村内需方面的,提到了鼓励农民自建住房。“水电路气房”,加了一个“房”。那么,今后政策会如何进一步跟进呢?一方面会有财政支持,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会通过财政引导更多的金融机构发放农业建房的贷款。首先,这个政策非常符合农村的情况,因为扩大农村市场就是增加农民的消费,农民消费中很大的一部分是住房,每年农民住房的消费是6000个亿,占农民支出的比重大概是18%左右。所以鼓励农民建房、鼓励金融机构提供消费信贷,对刺激农村消费,扩大内需方面的作用,比家电下乡要大得多,若每年增长20%,就是1000多亿。而去年家电下乡总体也就是1000亿左右,这还不是新增额,是总额。根据最新普查,农民的住房条件,总的来讲,还是有待改进的,还有9000多万户农民的住房亟待改善。也就是说,农民要求改善住房的需求还是比较强烈的。如果国家在财政、信贷方面给予一些支持的话,这个需求就会很快被释放出来。
  最近几年,有些省份已经开始进行这方面的相关探索,比如浙江、山东、河北去年已经出台了这方面的政策,他们从06年开始已经在做这方面的工作了。我们去调研过山东的相关经验:一个农户建房大约贷8万元,采取的方式是联保,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山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这个工作。他们的经验表明:要鼓励农民建房,扩大农民消费,需要在土地、财政、税收、金融、规划上采取综合性的措施。去年危房改造中央财政拿出了45个亿,而这次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农民自建住房,是除了危房改造以外又一项财政支持政策。我认为商业银行并不见得不愿意去农村贷款,事实上在山东潍坊我们了解到,商业银行在这方面的积极性非常高。(人民论坛记者常青 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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