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国家“新”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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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滕朝阳
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一经提出,即迅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有人致力于阐释创新型国家的内涵,向公众普及创新型国家的概念;有人着眼于寻找差距,发出“我们离创新型国家有多远”的疑问;有人则积极建言献策,从各自的角度发表对实施这一战略目标的见解。然则,何谓“创新型国家”?
广义创新型与狭义创新型
科技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创新型国家具备以下四大特征:一是创新综合指数明显高于其他国家,科技进步贡献率在70%以上;二是研究开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大都在2%以上;三是对外技术依存度指标在30%以下;四是这些国家获得的三方专利(美国、欧洲和日本授权的专利)数占到世界总量的97%。这四个特征,也是创新型国家的标准。按照这一标准,目前世界上公认的创新型国家有20个左右。笔者以为,这种标准意义上的创新型国家,实际上是科技创新型国家(四个特征无一不指向科技),是狭义上的创新型国家。
人类历史已经并将继续证明,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这个意义上的创新,就不仅指科技的创新,而是一切创新的总和。因此,广义的创新型国家,可以理解为从整体和战略的高度尊重、支持、保护、鼓励全体国民进行创新实践活动的国家。从这个角度看,创新型国家更多地表现为一个国家的价值取向和未来方向。建设创新型国家可以有阶段性目标而无终极目标。承认了创新永无止境,就应当承认建设创新型国家永无止境。
我们现在所说的建设创新型国家,多以科技创新为主旋律,这是由我们面临的现实条件决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人口、资源、环境给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带来的压力,使我们不可能沿袭、选择资源型或依附型的发展模式,而必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从世界范围看,科技创新已成为各国抢占经济制高点的战略核心,国际经济的竞争本质地表现为科技的竞争。因此,我们把创新型国家理解为科技创新型国家,甚至把科技创新型国家等同于创新型国家,是在特定的时代背景和历史条件下难以避免的,突出了科技创新的地位,可说是抓住了创新历史任务中的主要矛盾。
然而,区分广义与狭义的创新型国家并非毫无意义。相反,这种哪怕是十分粗略的区分,也有助于我们在一般意义上更深刻地把握创新型国家的丰富内涵和本质特征,更好地推进创新型国家的建设。从广义的角度出发,创新型国家的本质就在于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体现人的主体价值,尽一切可能去激发所有人的创新潜能,保护所有人的创新成果,使创新的源泉生生不息,不断涌流。
科技投入重要还是人重要
创新型国家应当具备每一个公民都能成才、都能有所作为的理念。事实上,每一个人在不同的岗位上都存在有所发明、有所创新的可能。基于不满足于现状而进行的创新活动,应当是人的本质力量的体现。因此,创新型国家所有的公民都是创新的主体,每个人都应释放其创新的本质力量。此外,没有全民科学素养的提高,就不可能有创新型人才的不断涌现,也不可能有尊重创新、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如果把创新型人才比作金字塔的塔尖,那么,塔尖只能建立在广大民众不断提高的科学素养这样的塔基之上,否则,就很可能形成断层的、畸形的、难以为继的人才结构。而公众科学素质的提高,既有利于促进综合生产力,也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创新文化和创新氛围。歌星、影星家喻户晓,而为社会做出巨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却往往寂寞无闻,原因就在于公众对科技缺乏兴趣,缺少关注,科学素质低下。建设创新型国家,应致力于突破公民科学素质低下这个瓶颈。
谈到我国与发达国家在创新上的差距,人们首先提到的往往是我们的科技投入不足。我国科技投入占GDP的比重目前是1.23%,尚未达到计划规定的1.5%,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就更大。科技总体投入不足是事实,这是制约创新活动开展的一个重要物质因素。但过分强调投入的作用,很容易导致忽视甚至否定人在创新活动中的主体价值,产生重物不重人、重物质投入轻人才培养等偏向。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同样是创新活动中最活跃的因素。然而,在现实的创新活动中,人的主体价值地位远未确立,相反,物质支配人、压迫人的现象比比皆是。科技投入为什么不足?资金总是有限的,有限的资金又掌握在主事者手中,而主事者难免把有限资金的很大部分投向“面子工程”和“政绩工程”;创新资金由行家里手掌握还是由门外汉掌握,效益会千差万别。总之,不解决人的主体价值地位问题,不发挥主体的能动作用,投入再多也未必能达到预期目的。
寻找“冰山之基”
坚持以人为本,突出人的主体价值,就要致力于改善人在创新过程中的生存状态。人的存在状态,与历史相关联,与现实相关联,与现行制度相关联,因此,要激活全体公民的创新能力,就必须消除制度中一切不利于人的自由创造的障碍,冲破一切束缚人的自由创造的藩篱。
建立有利于创新的制度基础的任务十分艰巨。与创新精神格格不入的制度,与创新规律相违背的体制,与创新活动不相适应的机制,都应当彻底清理;落后于现实的规定,首尾不能相顾的规定,简单而僵化的规定,都应当革除。有专家说,我国科技人力资源总量已达3200万人,研发人员总数达每年105万人,分别居于世界第一和第二。这固然是我们走创新型国家发展道路的一大优势,可是为什么我们至今见不到与这一优势相对应的创新成果?是否制度、体制、机制上存在种种掣肘?“失败是成功之母”的话人人会讲,但现实中又有几人能宽容失败?我们出不了爱迪生这样的人才,也许原因正在于此。
应该明白,我们看到的科技强国还只是冰山一角,或者说只是创新型国家的一种典型表现。欲究其来由,尚须沉入水底,才有可能找到冰山之角下面的冰山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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