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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工“美丽转身”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旭东

  让农民工“转身”,这样的突破与探索,较之以前的一时待遇给予更具标本意义。
  
  近日,《长江商报》报道,凡在武汉连续务工满3年,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2年以上劳动合同,年收入超过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农民工,均可办理武汉城市户口,成为武汉的“新市民”。为此,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改委、公安厅、教育厅和建设厅等5家单位决定,在全省实施“迎接新市民工程”,率先在全国打破户籍门槛,彻底解决农民工在城市入户及子女入学问题。
  尽管还是有“条件”地让农民工“转身”为新市民,尽管户籍门槛还没有完全被“拆除”,但毕竟300万名农民工获得了“转身”的机会。诚如有关评论所说,比起户籍门槛铁板一块,比起一些城市放开之后又回潮,这确是一种比较务实的做法。至少说明,城市社会开始正视农民工的不平等待遇问题,并切实承担起吸纳农民工成为市民的责任。
  一定程度上讲,户籍制度是阻碍农民工充分享受“市民待遇”的“拦路虎”和“绊脚石”。现行的户籍制度实施了几十年,其附加功能已经达到非常强化的程度,甚至已到了“户籍万能”的程度,这是这项户籍政策的连锁效应。形象地说,户籍制度已超越本身的含义,形成一个无形的“户籍篱笆”;围绕或依据户籍制度而制定的相关政策、制度甚至是法律法规,共同形成了一个盘根错节的“篱笆”。农民工的市民待遇往往被“户籍篱笆”挡在“户外”。
  近年来,农民工的境况和遭遇,虽有所改善,但放置到“市民待遇”的天平上还是严重失衡。改善农民工境遇,核心是搬走户籍“绊脚石”,这可能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众所周知,“尊重农民工,善待农民工”是城市沉甸甸的责任。但不少城市对于农民工的关爱还停留在“施舍”的份上,尚未触动到户籍这一根本性问题。在户籍制度改革上,都保持着“十分谨慎”的态度。
  有一个名词叫“美丽转身”。让农民工“美丽转身”,不是一时的待遇给予,更不是施舍后的城市自满,而应该是让他们政策性、制度性享受,因为享受市民待遇是农民工的权利。
  武汉让农民工“转身”,虽够不上十分“美丽”,但在帮助农民工解决户籍问题上有突破,在消除就业歧视,使他们真正融入城镇社会,并享受与城镇居民同样的市民待遇上有探索。这样的突破与探索,较之以前的一时待遇给予更具标本意义。让农民工“美丽转身”,我们期待户籍改革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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