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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康复完成“十一五”任务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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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制约我国康复事业发展的四大矛盾: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康复需求与康复服务能力之间存在很大差距;残疾人缺乏获得康复服务的保障;农村残疾人康复难问题突出; 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宣传普及力度不够。
  
  通过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747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康复,完成“十一五”任务总量的90%。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239.4万例,为9.87万名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并进行视功能训练,对3.2万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5.9万名聋儿接受听力语言训练;444.3万名重症精神病患者得到治疗和康复;肢体残疾人社区、家庭康复训练21万名,肢体残疾儿童机构训练4.2万名;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7.9万名;为残疾人装配普及型假肢6.5万例;为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288.6万件。大力开展社区康复,757.4万残疾人得到社区康复服务。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使近28万贫困残疾人直接受益。这是中国残联副理事长孙先德在全国残联康复工作会议上透露的数字。
  4月16日,全国残联康复工作会议在江苏省无锡市召开。孙先德针对康复工作的主要矛盾,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康复工作的基本思路,那就是:紧紧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一条主线,建设康复法规政策和康复服务两个体系,抓住社区康复、白内障无障碍、重点救助项目、康复宣传等四项重点工作。
  孙先德分析了目前制约我国康复事业发展的四大矛盾,即:一是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康复需求与康复服务能力之间存在很大差距。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残疾人康复需求的比例远远高于曾接受服务的比例。接受过康复训练与服务和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的比例分别为8.45%和7.31%,而相对应的需求比例分别为27.69%和38.56%,必须说明的是,如果由专业技术人员评估,则残疾人的康复需求比例比较调查数据还要高出一倍。但我国为各类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网络不够健全,康复机构数量较少,多数服务机构水平低,专业技术人才匮乏,服务能力明显不足;二是残疾人缺乏获得康复服务的保障。《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北京、河南、四川三省成人问卷主要数据汇总》显示,32.06%的智力残疾人、60.76%的精神残疾人需要治疗和康复训练但支付不起费用,42.53%的听力残疾人、31.09%的言语残疾人需要辅助器具但无钱购买。目前,残疾人康复的大部分项目尚未纳入相关的医疗与社会保障范畴,康复补贴救助制度尚未形成,由于残疾人康复工作与国家、地方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有效衔接不够,康复保障制度缺失,这在根本上制约了我国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发展。三是农村残疾人康复难问题突出。70%以上的残疾人生活在农村,受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的限制,农村社区建设水平低,医疗、特殊教育和专门的残疾人康复机构本来就极度缺乏,且布局分散,而乡镇以下基层康复人员数量少、服务能力弱,又缺乏保障机制的支持,难以为当地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 四是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宣传普及力度不够。公众对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的了解非常不足,包括一部分应该担负起康复工作责任的医疗卫生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等,本身对残疾预防和康复意识相当淡薄,许多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属不了解起码的康复常识,造成一些原来可以避免的残疾发生或轻度的残疾加重。开展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的宣传普及,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面对有利的形势和严峻的挑战,孙先德详细解读了今后一个时期康复工作的基本思路。他表示,以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主线,是突出了以残疾人为本的理念和国家意志,它既是振奋人心、凝聚力量的口号,也是引导我们工作的方向。
  两个体系是指法规政策体系和康复服务体系。孙先德认为,制定残疾人康复条例,是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到现阶段的必然要求。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为康复条例的制定提供了良好的上位法要求,条例要以行政法规形式明确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权利,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残疾人组织的职责和义务,明确残疾人康复机构、残疾人康复工作者的性质、职责、康复保障措施等内容,解决一些长期制约残疾人康复工作发展的关键问题。力争在年底前形成向国务院法制办上报的条例报送稿。
  各级残联要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注意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法规政策建设,抓住机遇,将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之中,探索建立残疾人康复的特惠保障政策,搭建起残疾人康复工作的保障体系。
  再说康复服务体系。
  在机构建设方面,一方面,要进一步争取政府的支持,逐步将康复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国家和地方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尽快使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在规模和数量上有一个比较大的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强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康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康复人才培养是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关键。中央财政将从今年开始,连续3年投入专项资金用于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和培训,初步设想,用3年左右时间,通过高等院校定向培养和在职培训,使省级和部分地市级残联系统康复机构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达到相当水平,以适应机构服务能力的提升;培训30万名社区康复协调员;同时,各地还要通过与卫生、教育等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全科医生培训内容。
  孙先德部署今后的四个工作重点:
  一是社区康复。特别是农村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是今后康复工作面临的紧迫任务。这次会议期间,民政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共同启动全国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以及第二批城市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希望各地以示范县区创建带动社区康复工作全面发展,在条件相对差一些的地区,应该从培育典型、寻找规律入手,以重点康复工程带动社区康复工作逐步深入,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基层康复服务网络,提高直接面向基层残疾人的服务能力,形成扎根基层的康复工作长效机制,实现重点康复工程与普遍康复服务协调发展。
  二是白内障无障碍工作。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白内障仍为视力残疾的首要致残原因,所以白内障复明依然是未来相当长时间内我国防盲治盲工作的重点。在此,中国残联提出一个目标:争取在3年之内,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符合手术要求的白内障患者“发现一例,复明一例”。
  根据目前各地的做法,白内障复明手术已经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手术费用的大部分可以通过报销解决,加上我们降低了耗材采购价格,中央和地方对贫困白内障患者的救助以及部分合作项目资金支持,让贫困患者免费复明没有问题。
  三是重点救助项目。除“十一五”规划的财政补贴资金3.1亿元,中央财政从国家彩票公益金中拨出5.1亿元,从2006年开始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颁发后,中央财政拨出专项资金7.11亿元,从2009年开始,以0~6岁的学龄前各类残疾儿童为主要对象,开展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配发辅助器具,提供康复训练,为今后在全国范围内研究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进行先行探索。
  上述两个救助项目资金量较大,是“十一五”规划中央各项康复任务资金总量的4倍多,各类人群救助补贴标准较高,涉及多个类别的残疾人。各地要对项目工作高度重视,按照中国残联的要求,认真规划部署,加强人员培训,强化组织管理,规范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实施效益。同时要以开展以上项目及长江新里程等海外援助项目为契机,争取更多的地方资金投入。项目的执行过程,也是加强残联自身机构和人员的服务能力建设、丰富康复服务内涵和提高康复救助水平的过程,各地要借此机会推动建立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政策,为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要做好救助项目、人才培养项目的相关数据统计。中国残联将根据各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修订“残疾人事业业务统计指标”,各地要在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的同时,及时收集、汇总、上报有关数据。
  四是康复宣传工作。一是对政府和社会的宣传,二是面对残疾人及其亲属开展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的宣传,三是要向医务人员、教育工作者等相关行业人员做好康复训练、辅具适配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总之,宣传和普及康复知识,要长期坚持,深入细致,要分阶段、有重点抓好抓实。
  最后,孙先德强调,在衡量康复服务的方法上要有灵活性,不搞一刀切,也不能一刀切。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不搞脱离实际的等量齐观。他还特别强调,要管好用好康复经费,保证每一分钱都用在残疾人康复上。各地一定要带好康复工作者队伍,加强业务学习和能力建设,提倡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要对康复工作给予更多的感情投入,全身心投入到残疾人康复事业当中,切实为广大残疾人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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