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食品加工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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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民众对食品安全问题关注,农副食品加工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尤为重要。选择两个农副食品加工业上市公司为案例研究对象,对其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的信息进行分析,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探究其履行社会责任以及披露状况,并针对两个公司的社会责任披露情况和财务情况对比分析总结,最后给出行业社会责任披露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副食品加工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A公司;B公司
一、研究背景及目的
国际上发达国家的农副食品加工业上市公司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已经有比较悠久的历史,在国际上企业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有着更严格的要求,一个企业能否做好其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会直接影响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其可持续发展。而我国食品业上市公司直到2010年才正式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还只是少数部分,并且目前我国农副食品加工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体系尚未形成与完善。因此,研究农副食品加工行业的企业社会责任披露状况十分必要。
本研究选择了A和B两个不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的上市公司进行案例分析,A公司是我国农副食品加工业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典型上市公司,该公司在2014~2017年发布了单独的社会责任报告;B公司从2017年起的年度报告披露了四个项目。将两个公司案例的企业信息披露水平与财务状况的进行对比分析,探究影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关键因素,针对行业企业社会责任披露提出有效政策建议。
二、案例分析——以A公司、B公司为例
(一)A公司企业社会责任披露
A公司成立于1999年,2011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该公司拥有24.4亿元总资产,近2000人职工。 2015年,公司销售收入约25.1亿元,同比增长了26.01%,实现利润1.03亿元,同比增长69.70%。 2014~2016年的盈利状况持续增加,2017年有大幅度下降;企业营业规模稳定增加。
A公司从2012年开始对外发布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目前为止公司已经连续八年发布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其中,2014年A公司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已经初步形成具体的框架,包括综述、股本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供应商和客户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职工权益的保护、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为一级标题框架。2015年相比2014年的综述的二级标题里多了一项2015年经营成果,这点更形象的反映了信息披露的必要性。相比2014年,2015年的信息披露内容相对更加丰富,披露的信息也更加详细。从2016年的社会责任报告开始,增加了目录,使得披露内容更加清晰明了地呈现出来,文化理念还用表格的形势表示出来,增加了报告的可阅读性和可理解性。相比2015年,2016年的信息披露内容更加丰富,披露的信息也更加详细,还利用了公司在2016年里的具体实例来验证内容的真实可靠性。最具有代表性和时效性的2017年,A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有了很大的改善,相比2016年有了更详细的分类。
通过比较A公司2014~2017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都是在以经济、社会、环境为主导的三重底线理论的基础上,利用利益相关者再进行扩展,尽管一级标题和二级标题有个别会有点变化,但总体而言,A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呈现出一定的趋向性,已经形成了它具体的框架体系。
(二)B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
B公司成立于1988年,1992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17年年末,集团总资产286.9亿元,粮油仓储容量510万吨,粮油加工能力550万吨,粮食经营量2000多万吨,商业不动产经营面积70余万平方米。2017年实现销售收入335.9亿元,利润11亿元。京粮集团的净利润和营业收入呈上升状态。作为一家新上市公司,相比A公司,B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程度较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起步也较晚,从2017年才在其年度报告中披露其社会责任,年度報告披露了职工权益保护、供应商和客户权益保护、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保证食品安全和加强质量控制四个方面的内容。
(三)A公司和B公司对比分析
B公司从2017年开始在年度报告中进行社会责任披露,2017的年度报告披露了四个方面内容,而A公司在2014~2017年都有其单独的社会责任报告,每年都披露了六个方面内容。根据财务数据,A公司2014~2017年的营业收入一直在相对缓慢稳定的增长,从2014年的19.9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30.6亿元。净利润也一直稳定上升,从6101.8万元增加到1.6亿元。然而B公司的营业收入2014~2015年营业收入变化不大,2016年迅速增长到了87.2亿元,净利润从略亏损增长到了2亿元。
虽然A公司和B公司这几年的近利润和营业收入都相对呈上升趋势,但B公司在未发布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前三年里,净利润和营业收入都不理想,甚至一开始为负数,然而恰恰是做了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那一年,净利润和营业收入的数据有了明显的升高。A公司四年的净利润和营业收入都相对比较稳定,波动不大。因此,企业财务状况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有一定制约关系,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较好的企业其净利润和营业收入一般都相对稳定;净利润和营业收入变化不稳定且财务指标较差的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不高。
三、政策建议
我国很多食品企业旨在最求利润最大化,却忽略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和长期效益的实现,对于当前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
(一)培养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意识
首先公司管理高层应该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其次公司全体员工也需要有社会责任意识。
(二)建立健全的农副食品加工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
我国各政府监管部门应该颁布一个系统性的制度体系,建立统一、全面的农副食品加工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鼓励公司设立单独的、内容全面的社会责任报告。
(三)丰富披露信息的表达方式
通过多元化的表达方式,更多的采用描述性信息,表格、图标相辅助,定性信息和定量信息相互交错,提升报告的披露水平和披露质量,从而增加披露信息的理解性和可读性。
(四)发挥媒体各界的传播与监督作用
媒体各界要充分利用其公开监督和迅速传播的作用,对农副食品加工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积极宣传企业社会责任观,来增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意识,提高大众的关注度以及参与度。
参考文献:
[1]周利刚.论食品安全与企业社会责任[J].粮食科技与经济,2010(03).
[2]李嘉,温作民.中国林业企业社会责任的政策支持与披露研究——基于47 个林业企业的124 份社会责任报告[J].生态经济,2016(12).
[3]孙红梅,王成春.我国食品行业社会责任报告体系构建研究[J].中国证券期货,2012(10).
[4]薄利娜.我国食品企业社会责任体系的构建策略研究[J].企业导报,2011(12).
[5]黎精明.关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J].武汉科技大学学报,2004(09).
*基金项目: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中国林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质量与影响因素研究——基于内容分析法”(项目编号:2017NFUSPITP175)。
(作者单位: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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