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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一份“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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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女士 43岁 律师
  【诉说】作为一名女性婚姻公益律师,在15年的实践中,我接触到很多在婚姻纠葛中挣扎的女性。她们被迫走上诉讼之路,却恍然发现,原来自己一直活的很糟糕。她们基本都是从农村进城的,自卑,严重的自卑。如果迷之自信是个贬义,那我非常愿意让她们拥有这份“贬”,哪怕是一点点儿呢,都不至于使自己的人生变得这么惨。
  阿云是个农妇,跟着丈夫进城打拼多年,又得益于政府的征地补偿政策,两人积累下了丰厚家产,还有一幢三层的门市房,出租兼营图书生意。7年前,丈夫与一位出租户有了婚外情。那个小三找上门,没少跟阿云说风凉话。阿云拼命跟丈夫吵,但都无济于事,丈夫反倒变本加厉,逼着阿云签下“十不准”协议,比如他在外面时,阿云不准给他打电话等,十分荒谬,可怯懦的她竟然接受了。
  就这样维持了几年,丈夫又起事端,向她提出假离婚。所谓假离婚,就是到民政局办理离婚,但不分割财产,阿云每年得到一定的生活费,剩余的家产仍然放在一起运作公司。更过分的是,对外不可以公开离婚状况,得以夫妻身份出席各种正式场合。这份协议显然让阿云成为绝对弱势的一方,她不仅要尽夫妻义务,还得不到婚姻权益的保护。
  接到这个案子,我义愤填膺,耐心地把利害关系一一说给阿云。这个被动接受人生的女人才意识到,她应该拥有一份自信,完全有底气去争取权益,选择新的人生。
  阿月是个留守妻子,丈夫去北京打工,她在家既种地又照料公婆和两个女儿,非常辛苦,也非常能干。多少次,家人都劝她跟丈夫进城,是好是坏有个照应。但她不自信,怕见生人。只有守在家里,守着一亩三分地和老人孩子,心里才踏实。用心理学理论套,这叫心理舒适区。她把家经营的很好,两个女儿学习不错,公公婆婆也都健康。她还用丈夫赚的钱翻修了房子和院落,这个家成为村里地标性的地方。
  但是,6年后,在北京立住脚的丈夫有了外遇,租房跟小三过起日子,并有了一个儿子。消息传来,阿月自然万分痛苦,但权衡后跟丈夫说,若有不便,就把孩子接到乡下由她抚养。毕竟是儿子,家族血脉传承者。但小三不干,母凭子贵,理直气壮地要求丈夫离婚,再跟她结婚。
  可气又可怜的阿月,再次选择忍。她一个劲儿地道歉,为自己没尽到妻责道歉,为没生儿子道歉。只要不離婚,只要让她守着孩子和几亩地,她什么条件都答应,包括丈夫在北京公开跟小三生活,包括帮这个孩子上户口……
  阿月的大女儿已经16岁,她哀母不幸,也怒母不争。她找到我,痛陈父亲的恶德劣行,请求我为她母亲主持公道,主张离婚。看看这些女人,一个个都弱到了尘埃里。我能做且应该做的,是帮她们占胜自卑,走出心理舒适区。自信心是基础,哪怕是迷之自信呢,也比一味自卑要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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