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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东莞市河长制茅洲河流域“一河一策”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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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本文针对近年来东莞市茅洲河流域所存在的水质污染问题进行着重的探讨,并根据国家所提倡的河长制政策,提出一系列“一河一策”实施方案,以便为进一步提升茅洲河流域水质质量,推进东莞市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
  关键词:茅洲河流域 河长制 一河一策实施方案
  本实施方案的研究范围主要为东莞市茅洲河干流及其支流,支流主要包括长安镇境内人民涌、三八河、长青渠、新民排渠、霄边排渠、涌头涌、陈蔡涌、塘下涌、环山渠、新涌、锦厦排渠、东引河共12条,黄江镇境内星光排洪渠、大冚渠共2条。
  1.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水资源问题
  (1)流域内现状用水总量满足《东莞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考核控制要求,但是用水效率中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超过限制要求;
  (2)流域内水功能区总体达标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3)流域饮用水源单一,备用水源缺乏。
  1.2水安全问题
  (1)茅洲河流域各支流现状防洪标准为10~15年一遇,未达到设计防洪标准;
  (2)部分支流河道淤积严重,行洪能力大幅减少;
  (3)巡河道路不畅,汛期抢险隐患较大。
  1.3水污染
  (1)入河排污口多(813个)及其排污量大(约3.87万m3/d)已严重影响流域水环境质量;
  (2)流域污染源以工业企业污染及城镇生活污染为主,入河面源污染易沉积于河涌内形成内源性污染;
  (3)目前流域截污主干管及处理设施已初步形成,但污水收集管网仍不完善;
  (4)部分垃圾填埋场的防渗、导排、围挡阻隔设施、安全措施及配套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仍缺乏。
  1.4水环境和水生态问题
  (1)茅洲河干流东莞段为东莞、深圳界河,长11.9km,各支流实际上已成为纳污水沟,各种垃圾漂浮物及污染物随支流河水汇入干流,使得干流水质严重污染,河水黑臭,水质为劣Ⅴ类;
  (2)茅洲河流域干支流河道水体底泥重金属污染较为严重,主要包括铜、锌、镍、铬4种,其中銅和镍超标最为严重;同时底泥中有机质含量较高,受生活源污染明显;
  (3)流域内14处重污染流域及黑臭水体中仅有人民涌、三八河基本完成整治,其余12处黑臭水体仍未完成整治。
  1.5水域岸线问题
  (1)城镇水域岸线确权划界和保护工作量较大,征地、拆迁难;
  (2)部分河道存在侵占堤岸的历史遗留问题,为河湖管理带来较大的困难。
  1.6执法监管问题
  (1)侵占、破坏防洪工程、影响岸线稳定和防洪安全的违法、违章现象仍时有发生;
  (2)水执法监督技术仍主要依靠传统手段,对“互联网+”、大数据、卫星遥感、无人机船等新的先进信息技术创新融合应用尚未开展;
  (3)基层涉水执法部门、人员不稳定,管理经费不足,管理能力相对薄弱;
  (4)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有待健全。
  2.总体目标
  到2020年年底,实现水资源、水安全保障更加有力,水资源利用更加充分,水环境改善更加明显,水生态系统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总目标。流域内各镇用水总量满足全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及考核要求,全面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与强度双控指标,流域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5% 或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部通过市政府核定;对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水面,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均达到95%或以上。
  3.主要措施
  3.1水资源保护
  (1)水资源“三条红线”控制,对茅洲河流域长安镇、黄江镇划定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用水效率控制指标、水功能限制纳污指标,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2)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从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三方面采取相关控制措施;
  (3)建立茅洲河流域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强化取用水计量监控,完善取用水统计和核查体系,建立健全用水统计台账。
  3.2水安全保障
  (1)按防洪排涝规划要求,对各河道全面进行堤防防洪安全达标建设,并对长安镇台联厂及霄边大道福安厂2处易涝点进行内涝整治,防治标准为:20年一遇24h暴雨,一天排干。
  (2)实行流域防洪联合调度,编制洪水风险图和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
  3.3水污染防治
  (1)根据《东莞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到2018年底城市建成区实现入河排污口基本取缔;
  (2)清理取缔“十小”企业及专项整治六大重点污染行业。对流域范围内23家企业实施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对工业集聚区的环保设施基础设施进行排查,明确各企业废水预处理、集聚区污水与垃圾集中处理、在线监测系统等达标措施。制定统一完善的搬迁计划及定期淘汰高污染企业,逐渐消减工业污废水直排量;
  (3)制订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严厉打击畜禽养殖违法搭建养殖场和违法散养的行为,尽量控制和减少水产养殖自身污染;
  (4)推进流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与处置,以及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提升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
  (5)建立健全突发水污染事件处置机制,提高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的能力。
  3.4水环境治理及水生态修复
  (1)加强五点梅水库及马尾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防止人类活动对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造成影响;
  (2)按照“控源截污、减负修复、生态调控”的总体思路开展内河涌沿岸截污、清淤清障、引流活水、生态河岸、绿化美化、亲水景观、水面保洁等整治工作;   (3)对茅洲河3条重要支流三八河、新民排渠及长青渠开展黒臭水体重点治理,全面消除河涌黑臭现象,力争河涌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V类水质标准;
  (4)对污染底泥采取“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
  (5)利用潮汐动力对城市内河进行生态补水,构建水生植物、强化微生物等措施。
  3.5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1)积极推进茅洲河流域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護范围的划定工作,并依法依规逐步确定管理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属,并向河道管理部门颁发河道管理范围土地使用证书,保证河道管理部门有效管护河道;
  (2)编制水域岸线管理利用保护规划,按照国家有关水域岸线使用许可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6强化执法监管
  (1)完善镇级自查的环境监督执法机制。建立健全河湖巡查监管机制,加强河湖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
  (2)以互联网+茅洲河流域河长制平台,统筹监控能力建设;
  (3)茅洲河流域河长主要分为市、镇、村三级河长,采取分级执法方案。
  3.7互联网+河长制建设
  东莞市茅洲河的“互联网+河长制”建设,将依托全省统一建设的通用版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充分共享整合现有水务、环保、住建、国土、农业、林业、交通等相关行业信息资源,完善重点河段(点)重要监测内容及监测站网建设,并按统一平台技术标准推送信息资源。
  通过“互联网+河长制”建设,利用面向公众的“河道治理APP”、“微信公众号”、“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各级河长和公众可根据不同权限实现交互式共同治水管河,从而全面了解和及时关注河流健康保护情况。
  综上所述,随着近年来东莞市的不断发展,茅洲河流域的水质污染情况也变得越来越严重,因此,为了改善这种现状,实现茅洲河流域的综合治理目标,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就要对茅洲河流域采取河长制的管理政策,并从多方面入手大力实施一河一策治理方案,这样才能达到最终的流域治理目标,提高东莞市环境整体质量。
  参考文献:
  [1]刘耀成.茅洲河流域再生水的综合优化配置[J]水资源保护,2018,02:11-12.
  [2]李琨.深圳市茅洲河流域水环境提升对策[J]环境科学,2018,03: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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