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河南省农村老年贫困原因及对策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 要:河南省农村老年贫困问题的解决对河南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是提高河南省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关键。河南省作为全国人口第一大省和全国重要的产粮基地,随着城乡差距的拉大和农村老年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解决农村老年贫困问题的困难不断加大。河南农村老年贫困的根源在于家庭贫困,应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传统孝文化受到冲击、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等方面对河南省农村老年贫困问题原因进行分析。在精准扶贫有序推进的背景下,提出扶持农村地区经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制、重塑农村孝文化、大力推广农村教育等解决措施,以期更好地解决河南农村老年贫困问题,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扫除障碍。
  关键词:河南省;农村;老年贫困;成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3.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09-0017-02
  一、河南省农村老年贫困的现状
  贫困是制约着人类全面发展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由于庞大的人口基数和历史遗留问题,中国农村贫困问题依然存在,同时随着人口结构的老龄化,农村老年贫困问题越来越突出。
  关于贫困的定义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国家统计局的《中国城镇居民贫困问题研究》课题组和《中国农村贫困标准》课题组在他们的研究报告中所给出的贫困界定是:“贫困一般是指物质生活困难,即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的生活水平达不到一种社会可接受的最低标准,他们缺乏某些必要的生活资料和服务,生活处于困难境地。”老年贫困则是按照对贫困人群的划分而得出的定义,北京大学乔晓春教授认为老年贫困的界定主要是从老年人收入和老年贫困线两个方面来分析。1986年,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在全国进行第一次农村住户调查,调查方案中国家统计局主要采用以基本生存需求为核心的生存绝对贫困概念作为计算农村贫困标准的基础[1]。
  通过国内外专家学者和国家相关部门对老年贫困人口界限的划分,可以归纳出老年贫困的内涵是:老年人由于生理和观念上的原因不能够很好地从现有经济体中获得物质和精神需要,甚至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老年贫困同时具有连贯性和积累性的特点。
  (一)河南省农村老年贫困人口数量持续增加
  通过对2010—2014年《河南省统计年鉴》中河南省老年人口规模、城市化率等指标的分析可以大概得出河南省老年贫困人口增长趋势与全国老龄化趋势成正比增长[2]。河南省农村老年人口数量随着农村老龄化的到来也在不断增加。
  根据河南省2013—2017年五年间65岁及以上人口数、城镇化率等实际数据分析,粗略得出河南省农村65岁及以上人口数大约为500万。拥有庞大的农村人口,同时农村老年人对城镇化的贡献微乎其微,据此可以估计河南省农村老年人口远大于500万。河南省扶贫办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河南省农村贫困人口数为567万,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为老年贫困人口,而全国贫困人口超过500万的省份只有6个。由此可见,河南省的农村脱贫攻坚任重而道远。
  (二)河南省农村老年贫困人口地区分布不均衡
  河南省农村老年贫困人口分布主要集中在三山一滩地区,其中三山主要包括伏牛山、大别山、太行山,这些地区多为革命老区,以传统资源产业为主,交通极不便利、人口受教育程度低、物质资源匮乏、产业结构单一、公共服务落后、粮食产量不足等原因造成了成片贫困。一滩地区主要为黄河河漫滩,其中主要为堤根注地,不利于农业生产,特殊的地理結构无法建造公路的基础设施,并且也没有发展制造业的条件。除了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外,河南省其他地区由于一些特别的原因也存在一些零散的农村老年贫困人口,但是与集中连片地区相比相对较少。
  二、河南省农村老年贫困成因分析
  由于传统习俗等原因,河南省农村老年供养方式主要为家庭供养为主。近年来,河南省农村地区的高龄补贴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在逐步落实,这些虽然能够提高农村老年人口的生活水平但对于养老总花费来说杯水车薪[3]。结合河南省的实际情况,河南省农村老年贫困成因主要包括农村经济的脆弱性、贫困文化存在和孝道文化被冲击[4]、老年人自身因素造成贫困、社保制度的不完善和执行不到位等原因。
  (一)农村经济的脆弱性
  经济状况是衡量农村人口贫困与否的核心指标,所以农村经济情况是衡量农村老年人口生活状况的核心因素。
  1.自然环境的恶劣导致农业收入低。根据河南省扶贫办数据,河南省贫困人口集中分布的大别山、伏牛山、太行山和黄河河漫滩地区多是一些山区或低洼易涝、盐碱或砂姜黑土区地形,农业耕作自然条件与河南省其他县区相比较差,豫西山区和黄土丘陵区,由于水土流失严重,气候干旱少雨,农作物的生产和人与大型牲畜的饮水相对不足,黄河流经区域,受黄河水影响,洪水泛滥时受淹,断流时受旱,自然灾害相对频繁,使得这些地区农业经济不发达农村家庭贫困相对普遍。
  2.交通等基础设施不便利。大部分贫困地区深处山区或者河漫滩地区,交通基础设施修建成本较高,造成贫困地区交通不便利,制约了工业和商业贸易的发展,工业和商业的不发达又使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发展滞后。
  3.人才及青壮人口大量流失。“三山一滩”地区人才相对缺乏,即使是本地区培养出来的人才,在高等毕业后很少会回到生源地,同时由于自然环境、基础设施等原因也很难吸引外来人才进入比地区发展。近年来,人口的大量流动也加剧了劳动力流失程度。
  (二)老年人自身因素造成贫困
  人体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老年人身体条件下降是自然规律,身体虚弱使老年人不能再从事高强度的体力劳动,不能外出务工的老人只能通过体力劳动获得收入,伴随着农村老人身体衰老的是收入的逐步下降,这是农村老年贫困的普遍原因。   老年人生理机能退化致使疾病多发、甚至无法自理,身体素质好的老人可以继续从事生产,身体素质差的老人需要靠药物来维持健康,并且不能从事农业劳动,使原本不富裕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子女中如果有患慢性病的老人,其生活质量更差,不仅要照顾自己的生活,还要担心子女的生活。
  (三)社保制度的不完善和执行不到位
  我国对于农村老年人口的社会保障类型有很多,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等,但这些针对农村老年贫困人口的保障措施仍然存在不足。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效果不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放额度依然较低,根据《河南省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8元,2017年河南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性支出8 586元/年每月98元补贴,虽然对改善农村老年贫困人口的生活有所帮补,但作用不大。新农保领取的重要条件是子女是否参保,这使得一些子女不参保的老人无法领取。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效果不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为了保障农村家庭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针对的对象是由于年老体弱、疾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活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但是近年来陆续出现了一些骗保的现象,农村低保在评定中出现了人情保、关系保,甚至还有伪造证明和身份骗取低保者,这使得真正贫困的农村老人无法真正获得保障。另外,农村低保补助水平较低。河南省政府网站公布的《河南省关于提高2017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中规定,河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水平由不低于137元提高到不低于142元。这虽然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水平要高,但是与庞大的消费支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三、河南省农村老年贫困的对策建议
  农村老年贫困问题的特殊性,决定了其解决途径必须是以政府为主体与家庭紧密参与相结合,虽然近年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进步明显,但仍然有进步空间,政府和家庭应共同为农村老人摆脱贫困、预防贫困、远离贫苦做出努力。河南省政府应该在中央精准扶贫的大政策下,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挥子女对老年人照顾的责任,利用政策扶持、法律保证、加强宣传、积极引导等方式,保证农村老年人口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一)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大力发展农村经济
  经济发展是各项工作的物质保证,只有经济发展、社会财富总量增加,社会保障体系才能够充分发挥其作用。因此,政府应加强其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指导作用。
  1.政府应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农村经济,发展经济农作物种植,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同时,应加大农业科技建设投入,根据村情进行土地规划,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村可以把土地整合起来利用,扶持种粮大户,发挥规模化效应,降低种植成本,提高收益。农村老人可以以土地换股份每年分红、分粮,来缓解由于身体原因无法耕种土地而致贫的情况。
  2.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于交通不便地区应加大公路修建力度,信息网络不通畅地区应该加强通讯网络建设,不能因为处于偏僻地区而忽略通讯技术需求。同时,加强人才引进创新大学生村官制度,利用乡土情结、感恩情结、提高待遇等方式吸引贫困地区大学生返乡就业,为家乡致富做贡献。
  3.在基础设施完善的同时应加强非农业经济发展。增加农民的非农业就业岗位,鼓励外出务工且有一定经济基础农民工回乡创业,政府在税收、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通过农民工返乡创业增加农村非农业就业人口,吸引在外发展困难且担忧家庭的农民工回乡务工,既增加家庭收入又兼顾照顾老人、子女,从而提高家庭赡养率,减少留守老人数量。
  (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农村老年人口摆脱贫困的最后保障,通过社会保障的完善,使农村老人在看病、养老等方面得到保障,虽然达不到生活富足,但也要能够保证其远离贫困。完善农村社保制度,需要政府适当调整已有的制度,并设立新保障制度。
  1.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待遇方面明显过低,河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基本与全国最低规定持平或者略高,虽然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但并未能发挥必要作用。省政府补贴应该加大力度,通过合理计算,结合本省实际增加城乡养老社会保险待遇,适当加大贫困地区补贴力度,同时应该区分发放水平,对于丧偶或无配偶老人应该提高其待遇水平,还应制定合理领取制度,对于能够自理的老人应确保资金能够真正发放至老年人手中而不是被子女或亲友领取、挪用,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应确保能够发放至其真正赡养人手中,同时也应该解除捆绑制度,不能因為子女未参加新农保就使得父母无法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2.完善新农合制度。新农合在门诊报销方面报销比例低,在农村老年人降低医疗负担方面发挥功能不足,应该根据年龄设立老年人门诊报销率,提高老年人门诊报销比例,同时应该提高一些老年人常见病报销比例,使新农合真正能够发挥其降低医疗负担作用,从而降低农村老人因病返贫或因病致贫比例。
  3.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农村低保对农村贫困老人摆脱贫困非常重要,但农村低保申请、评定依然存在不规范情况,基层政府应加大农对村低保评定监督的力度,让农村低保更多惠及到贫困老人身上。同时,省政府及地方政府应加大对低保资金补贴力度,提高补贴额度,让农村低保更好地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  魏后凯 邬晓霞.中国的反贫困政策:评价与展望[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09,(2):59-68.
  [2]  杨立雄.中国老年贫困人口规模研究[J].人口学刊,2011,(4):37-45.
  [3]  王小龙,唐龙.家庭养老、老年贫困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角色定位[J].人文杂志,2012,(2):132-139.
  [4]  方清云.贫困文化理论对文化扶贫的启示及对策建议[J].广西民族研究,2012,(4):158-162.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1485409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