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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社会治理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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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农村社会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认清我国农村社会治理现状,并因时制宜深化农村社会治理改革。通过实施乡村战略,推进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农村社会治理模式,鼓励新乡贤参与农村社会治理,推动互联网+社会治理等途径创新农村社会治理模式,以适应时代变化,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关键词:农村社会治理;治理模式;治理能力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要内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社会治理是指将治理理念引入到农村,包括农村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等各方面,对农村村务、村民生产生活发挥着不可替代作用。我国农村社会治理主要是指村两委和村民自治体系对农村基层社会的治理,具有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手段多样性、治理理念人本化等特点。创新农村社会治理模式,对于提高村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建设现代化新农村,实现城乡一体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美丽乡村理念的提出,我国农村社会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部分农村社会治理大部分都采取了与当地发展实际相适应的治理方式,经济条件不断改善,农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与此同时,农村村民通过民主管理,采取民主监督,结合民主选举,以及民主决策等方式,全面实现村民的民主权利。在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成效的同时,我国农村社会治理也存在着诸多困境,主要表现为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村民参与能力不足、基層社会组织发展滞后、基层社会管理服务缺位等问题,制约着我国基层社会治理进程的发展。在全面深化改革背脊下,结合时代发展趋势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有的放矢地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在农村社会治理的理念、模式、人才等方面予以创新,才能解决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基层社会治理在现代化过程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一、更新农村社会治理理念
   (一)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十九大报告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领域,提出要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并且提出了社会治理的制度建设、提高四化水平和加强四个体系建设。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要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理念,共建,即共同参与社会建设;共治,即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共享,即共同享有治理成果。完善村“两委”、新乡贤、村民共同参与机制,为包括社会组织在内的各种社会力量和各类市场主体,在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保等社会服务中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与空间。
   (二)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党在新时代建设现代化强国的重大战略构想。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我国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必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调“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农业农村的发展摆到国家战略的位置进行决策部署。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必须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农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模式
   (一)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农村社会治理模式
   在农村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协同治理的社会治理模式对于调动村民积极性用具有重要意义。首先,要宣传相关立法。普及宣传《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法律,让法律走进农村、服务农村,推动法治为自治和的德治服务。其次,稳步推进基层协商民主,鼓励村民自治。“有事好商量,农村事务村民商量”是农村协商民主的真谛,农村政府在倡导基层协商民主的过程中要重视村民参与,通过宣传、入户等方式提高村民对村中事务的了解程度与村民的参与度,保障村民参与治理的合法权利。最后,要发挥道德的制约作用。通过家风建设、道德模范的榜样作用、开展农村文化活动等形式来加强道德在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的导向作用,发挥道德在社会治理过程中正民心、明导向、树新风的积极作用。
   (二)强化以政府主导的多元主体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协同治理的本质是政府、市场和社会通过共同处理社会事务、共同行动、耦合结构和资源共享事先相互协调。它是“个人、各种公共或私人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在社会治理创新中,必须厘清社会与政府的权力边界,构建责任政府,留足农村自治组织发挥作用的空间。政府要在农村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既要适度、合理、合法用权,又要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还权于民,这要求农村政府由全能型政府向有限型政府转变,在提供社会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时,该由政府管得管好,不该由政府管的放权到企业、社会,解决好公共管理过程中政府的错位、缺位、越位的问题,依靠各种力量共同治理,实现农村社会和谐有序。
   三、合理配置农村社会治理资源
   (一)完善农村社会资源运行机制
   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公共管理者的重要作用并不是体现在对社会的控制或驾驭,而是在于帮助公民表达和实现他们的共同利益。这就要求农村政府把基层社会资源真正用到村民所需要的地方去。一是要完善农村社会资金运行机制,由各级党委、政府牵头,理顺管理体制,在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将公共资金用在村民需要的地方。二是完善管理考核制度,实施村务公开、推行阳光政务,落实各级责任,规范权力运行,优化资金配置机制。
   (二)拓宽村民监督渠道
   拓宽村民监督渠道,提高监督力度和效度是进行农村治理资源合理配置的有力保障。只有建立和完善民主监督渠道,才能将村干部手中的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牢笼。首先要健全村务公开机制,资源去向透明化,使基层资源的“来龙去脉”真正为村民所知。其次要健全村民上访机制,简化上访程序使其有助于更好的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使社会资源更好的为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服务。    四、吸引高素质人才参与农村治理
   (一)健全人才引进机制
   在农村治理组织中,要求专业技术精良、业务精湛的人才支撑,健全人才引进机制对农村社会治理来说尤为重要。一是要建立人才交流互换机制,通过政府所开辟的绿色通道推荐基层管理人才在社会组织中担任顾问或要职,实现知识的普及与技术的推广。二是要出台优惠政策、开展多样组织活动吸引大学生到农村就业创业,增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让农村工作人员“下的来、干的好、留的住”。
   (二)鼓励新乡贤参与农村社会治理
   新乡贤一般是指在农村社会具有一定能力和威望的人,不仅在基层各个领域中具有带头作用,而且拥有较高的思想道德品质。乡贤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在农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村社会治理的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鼓励新乡贤参与农村社会治理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途径。一是要用其对农村社会熟悉的语言潜移默化的进行先进知识的传播。二是要营造村民弘扬传统美德、学习高尚典型人物的良好社会氛围,唤醒村民对优秀传统文化的认知。
   五、推动“互联网+农村”社会治理
   (一)创新网格化管理模式
   在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互联网等技术在农村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应用会更加广泛,利用网格化管理模式对村务信息进行收集、归类、整理、更新,推行“互联网+政务”,将会对农村社会治理起到支撑作用。一是要通过入户走访、调查访谈等形式,了解当地村民的实际情况。二是要将村情村况进行网上录入,实现信息共建共享,形成信息整合与关联,从而最大限度地确保信息资源的高效化、节约化,提高农村办事效率。
   (二)搭建数据信息平台
   利用网络渠道搭建大数据信息公众平台,对农村社会资金筹措、组织功能、群体受众等方面信息的全面调研及分析。利用数据信息平台高效、实用地向农村政府和村民提供各类基本信息的参考和选择。基层组织可通过平台进行相互间的考察交流和资源整合优化;农村政府可通过大数据信息公众平台选择选择购买服务的承办对象;村民根据自身兴趣爱好选择加入某社会组织或参加某基层组织举办的相关活动。
   参考文献:
   [1]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2]肖桂云,张蓉.农村社会学[M].中国审计出版社,2001.
   [4]珍妮特V·登哈特.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5]李辉,任晓.善治视野下的协同治理研究[J].科与管理,2010(06).
   [6]于水,楊萍.有限主导一合作共治”:未来农村社会治理模式的构想[J].江海学刊,2013(03).
   (作者单位:侯雅洁,河北农业大学;江彪,山东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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