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当前网络社会治理困境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网络社会不是法外之地,需要以政府为主导协调各方共同参与网络社会治理,确保网络社会安全有序的发展,维护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利益不受侵犯。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特殊地位和网络社会问题的突出要求政府必须加强网络治理能力的建设,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网络社会;网络社会治理;治理能力;困境
  中图分类号:TN915.0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9)18-0091-02
   一、网络社会治理难题
  (一)网络社会问题存在范围的全球性
  网络社会理论上是一种没有国界的空间,世界各地的网络用户都可以通过网络进行交流。同样,网络问题也具有全球性特征,它不受地域、时间的限制,可以对地球上任何有网络的地方进行攻击破坏,如果一个人通过网络对其他用户或国家实施网络犯罪行为,而此时他却在千里之外的另一个国度,那么就很难对他进行惩罚和定罪,这就需要世界各国、各地区相互协调合作,共同应对网络社会问题带来的挑战。正是由于网络社会问题具有全球性的特点,各国对网络社会问题的认定上也就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由于各国的历史背景、发展程度和风俗习惯不同,所产生的社会价值观也有所差异,有些方面甚至出现相互对立的局面。
  (二)网络社会问题的高技术性
  网络社会问题产生于网络,而网络是由计算机和通信技术所构成,本身就是高技术性的代表。网络问题往往是由于网络用户的网络行为失范所造成的,这也就是说网络用户一定是掌握了互联网技术的人才能够在网络上为所欲为。正如网络黑客,就是利用高超先进的互联网技术来实施网络犯罪。因为网络黑客一般都是掌握最先进的网络技术,所以其进行的网络犯罪也是具有高智能高技术性的犯罪活动。普通民众一般很难抵御网络的恶意攻击,就连一些计算机方面的专家有时也会束手无策,只能事后进行补救。政府或组织在维护网络安全时就是在和黑客组织等进行高技术的博弈,用网络技术来制约网络技术的非法滥用。
  (三)网络社会问题的多样性和快速性
  网络社会问题呈现出各种形式、发展迅速的特性,网络问题如网络色情、网络病毒、网络犯罪、黑客、网瘾等多种多样,其中网络犯罪就包括网络诈骗、网络贩毒、网络洗钱、网络入侵等表现形式。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随之而来的网络社会问题也不断涌现更新,也表现出高速发展的趋势。
  二、政府网络社会治理困境归因
  (一)网络立法不足
  我国在网络立法方面还存在着滞后性、操作性差、不适应等许多不足,还需要不断完善和提高网络立法的质量和效力。首先,网络立法层次不均。当前我国出台了大量的关于网络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总体上呈现出“规”多“法”少的局面,很难实现网络立法的预期效果和对网络问题的解决。第二,缺乏民主参与。现行的网络立法基本上都是由部门机关立法,而作为网络参与的主体网民的参与度较少,往往出现颁布实施的网络方面的法律法规与当前社会实际需要相差甚远。第三,操作性较差。在现行的网络立法中所规定的法律条例过于笼统,大多是一些主题性内容,对具体的网络行为规定不够明确,对出现的具体网络问题很少有清晰明确的规定。第四,全球性的网络立法困难重重,长期稳定的国际交流机制尚未形成,全球性网络立法的实现还需要更多的努力。
  (二)网络技术储备、应用不足
  网络问题的频繁发生就是网络技术的恶意滥用,面对一些形式多样、发展迅速的网络问题往往束手无策,只能在问题出现时或出现后做一些补救措施。首先,缺乏专业性技术人才队伍。我国对于网络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储备机制还不完善,政府部门对网络人才尤其是高技术的人才队伍的吸引力较弱,很难与社会需求相竞争。第二,网络核心技术研发落后。虽然现在国家鼓励和提倡技术创新驱动,但在网络服务、芯片研发、搜索引擎等网络核心科技上還与世界先进技术有代差。第三,网络管理技术还不完善。对于网络问题还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技术方面还不能充分支持,往往导致问题处理的滞后。对相关网络犯罪的取证和调查存在困难,相关网络犯罪取证和保存证据的技术还有缺陷,各地区网络管理技术发展也不平衡。
  (三)网络治理体制机制不完善
  政府作为社会管理的主体,在网络社会管理上政府也应当是主体身份,运用政府机构和资源协调各方,实现网络社会的有序发展。然而,当前政府对于网络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表现为:第一,网络治理的意识不强、能力不足。当前网络社会治理中大量存在着“不懂网络的人来管理网络”的现象,在面对网络问题时,往往“谈网色变”,同时在网络治理方面投入的资源相对较少、不够重视。第二,相关部门权责不明。网络管理部门众多,相互之间的交流合作较少,往往出现权责交叉、相互冲突的现象,对网络社会治理出现“谁都可以管,谁都可以不管”的现象。第三,缺乏多元治理。当前我国网络社会治理主要是依靠政府部门发挥主导作用,缺乏相应的网络参与主体的合作治理,没有充分发掘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等多元主体对网络治理的力量和资源。
  三、提升政府网络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途径
  (一)完善网络立法
  法律明确规定哪些行为可以有,哪些行为不能有,一旦实施违法行为就必须收到法律惩罚。因此,网络立法也必须要加以完善,明确网络行为规范。首先,建立科学完备的立法体系。网络社会不同于传统社会,网络立法也不能完全套用传统的立法程序,应当建立专门的网络立法机关,终止当前各部门网络立法的混乱局面,实现相关法律制定实施的权威性。创新网络立法程序,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实现统一领导,加强立法前的调研工作,提高网络立法的科学性。其次,加强网络法规的普及。政府必须主导网络法律法规的普及,加强宣传教育的力度,健全普法教育宣传机制,调动各方积极性充分学习网络法律法规。最后,加强专业网络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网络执法人员培养,提高网络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同时对网络执法人员的行为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网络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   (二)加强网络技术建设
  网络治理就是在与不法分子进行网络技术的博弈,这必然要求网络治理部门加强网络技术的建设。首先,加强网络技术性人才培养和储备。网络高技术人才数量较少、培养难度较大,所以政府部门应当加大网络技术人才培养费用的投入,提高网络高技术人才的待遇,完善网络高技术人才的激励和培养机制,培养人才和储备人才。其次,不断更新网络技术,加强核心技术研发。将网络核心技术的研发提高到国家的高度,鼓励社会企业参与网络技术的研发以及产品的开放和应用,形成由我国自主研发设计的操作系统、服务系统、网络芯片等技术构成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信息体系,充分保障国家网络社会的安全。最后,深入推进网络技术应用。通过加强官方网络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开通微博、微信平台等,方便群众充分了解政府信息,同样也有利于政府倾听民生,实现政府与民众的良性互动。在出现突发事件时,充分应用网络,主动回应民众疑问,维护网络社会秩序,提高政府行政透明度和治理能力。
  (三)完善网络治理的体制机制
  国家在网络治理中要做好顶层设计的同时还要加强對各部门领导的专业性培训和教育,政府各级部门应更新观念、加强认识。加强网络观念、技能培训,提高网络治理主体的网络素质和能力,使之能够灵活的分析和应对存在的网络问题。建立网络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规范各级政府部门的网络治理行为,加强网络治理人员依法治理、科学治理、灵活治理的思想意识。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明确职权。各级政府应当对现有的网络治理部门实行深化改革,进行机构整合,明确网络治理部门的权力和责任,落实到网络治理的每一个人,实现网络治理的高效运行。广泛调动社会力量,通过与拥有先进网络技术的企业合作实现政企联合机制,强化政府网络治理能力,快速发现和有效应对网络问题。同时要充分利用广大网民的力量,拓展民意渠道,加强网民监督和举报,填补政府内部监督不足和反映滞后的现象,完善政府的网络社会治理机制。
  参考文献:
  [1]李啸英.网络社会的政府治理[D].北京邮电大学,2008.
  [2]赵娟.网络社会问题及其控制研究[D].兰州理工大学,2011.
  [3]王洪涛,陈洪侠.网络社会政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路径[J].领导科学,2014,(33).
  [4]范卫国.网络谣言的法律治理:英国经验与中国路径[J].学术交流,2015,(02).
  Abstract:Network society is not outside the law,the need for a government-led coordination of all parties involved in the governance of network society,to ensure safe and orderly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et,to safeguard national,social and individual interests are not violated.The special status of the government in social governance and the prominent requirements of the network society issue require the government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network governance capabilities,which has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Key words:network society;governance of network society;governance capacity;dilemma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9/view-1482764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