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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下农产品供应链运营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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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传统的农产品供应链运营模式相对落后、信息不流畅、专业化和组织化程度低,农产品供应链流程复杂,作业周期较长。随着时代的发展,传统的农产品供应链运营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的要求。基于“互联网+”大背景,通过对我国主要的几种农产品供应链运行模式进行分析,找出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结合“互联网+”,提出以第三方物流、农产品电商平台为核心的农产品供应链运营模式。
  关键词:“互联网+”;农产品供应链;电商平台
  中图分类号:F326.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10-0036-03
  一、相关概念
  第一,“互联网+”。“互联网+”是互联网思维付诸于实践的产物,是利用信息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促进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相互融合,从而使传统行业有更深度的发展。它代表着一种新的经济形态,通过对生产要素的优化,业务体系的更新以及商业模式的重做等,对传统行业进行升级并完成转型,从而达到提高经济生产力,增加社会财富的最终目标。
  第二,农产品供应链。农产品供应链是指农产品批发商将农产品供应者提供的生鲜农产品经过加工等方式,利用各种销售方式出售给消费者的过程。农户通过进行农业劳动种植农作物,在自给自足的同时,还进行农产品交易来获得生活来源,是农产品的种植者、提供者,是农产品供应链的起始环节。农产品批发商即通过从农户以及农产品加工商手里批发农产品商品,销售给零售商,他们与农产品加工商一起组成了次级批发商的环节,是农产品流入市场的关键一环。农贸市场、零售商及连锁超市等,则是为批发商和消费者提供了一个交易的平台,这些场所不仅将众多农产品集中在一起,方便了消费者的挑选,还为批发商之間营造了一个良性竞争的环境,可以让消费者通过比较,买到物美价廉的农产品。
  二、农产品供应链运营模式现状及问题
  (一)主要农产品供应链的运营模式
  1.传统农产品供应链模式。通过农户的生产经营方式主导市场格局,供应链所发挥的作用微乎其微,更符合流通链的含义。传统的农产品供应链,信息流通不顺畅,导致农产品流通效率低下,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极易引起产销不对路,产品滞销,以及随之而来的产量高而质量低,以及农户投入高回报低等一系列问题。
  2.农超对接模式。农超对接是指农户与超市通过签订协议,向超市、便利店等直接输送高质量的农产品。在农产品流通的过程中,超市起到了不可取代的作用。以超市为主导的供应链运营模式,具有比较完善的信息系统,对农产品流通过程中一系列具有发展空间的增值服务反应更为敏锐,能够更为迅速地了解消费者的消费喜好,分析市场数据。农超对接能够有效地减少农产品供应链运营过程中不必要的环节,提高流通效率,确保长期合作的稳定性。
  3.以批发市场为主导的供应链模式。批发市场作为农户与零售商之间的重要环节,能够很好地进行信息传递,与前后环节联系的有效性为整个供应链决策的提出提供了帮助。专业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从农户或者农销社手中获得农产品后,集中销售给零售商,大大增加了农产品的销售量,扩大了农产品物流。但是,这种运营模式成本较大,大多数批发市场的物流体系也不完善,需要不断优化。
  (二)农产品供应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农产品物流专业化、产业化程度较低。农产品物流对于专业知识和管理技术的要求较高,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的农产品物流还是以自然物流和常温物流为主,冷链技术相对落后,技术运用的覆盖面较小,而且第三方物流组织的发展也相对缓慢。农产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对商品的新鲜度要求很高,但是当前的供应链运营模式中,运输环节过多,物流技术和物流设备落后直接导致运输时间的增加,从而会带来因农产品腐烂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实际的物流运输过程中,工作人员往往在装货卸货的时候,随意扔放,粗暴作业,导致农产品出现受挤压、损坏等情况也极为常见。
  2.农产品供应链核心企业力量单薄。现在我国农业核心企业数量较少且规模不大,因此还没有足够的能力重构供应链。农产品生产跨越了一、二、三产业,过程十分复杂。目前,我国存在一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但这些企业在国内市场的影响力还十分有限,且与世界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相比,农产品质量及分销范围狭窄,对消费者的需求和价格接受能力不是十分了解,使得产品不能很好地适应市场,满足消费者需求,造成农产品积压、周转率低、资金占用现象十分明显。在实际运行的过程中,核心企业的主导作用微乎其微,核心企业的能力不足,资金紧张,或者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较弱,直接影响到供应链的作业效率。
  3.农产品供应链组织化程度低。农产品市场中的供应者主要是家庭农户或者小型农场业主,他们分散经营,种植的规模较小,基本处于以原始种植、自产自销为主的小规模农业化生产状态,难以形成农产品供应者与销售者之间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再加上农产品受自然状况影响很大,而农户由于资金短缺,导致其生产经营技术落后、抗自然灾害的风险低等特征。分散的农业种植、分散的流通加工,再加上各自独立的自营物流,大大降低农产品供应链的运行效率,从而使农产品供应链中难以形成规模效应。
  4.农产品供应链信息化水平落后。很多农产品供应链环节的主体对信息技术认识不足,造成了供应链各个环节之间对于有价值的信息很难进行交流与沟通,对信息技术应用程度的不一致严重阻碍了整个供应链中信息技术的发展。从实际情况来看,农户手中的农产品滞销腐烂,而消费者却买不到成为了一种很普遍的现象。这就强烈地反映出,一是农产品信息化基础平台发展落后,建设速度较慢;二是信息化水平不平衡,没有形成以核心企业为中心的信息化平台。这就导致农产品供应链中生产和需求的不对称,信息壁垒越来越严重,牛鞭效应愈加明显,增加了农产品经营者的市场风险。另外,消费信息采集、反馈、分析的迟钝,也导致农产品新产品开发滞后,影响了农产品供应链的持续和发展。   三、“互联网+”下农产品供应链的新模式
  “互联网+”代表一种新的社会形态,能够充分发挥互联网对于社会资源配置的优化和集成作用,使互联网的先进成果与社会各领域高度融合,不断地激发社会创造力。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推陈出新,我国的经济形态也处在一个大变革的时代,核心企业的不断变化也使农产品供应链的运营模式不断改变。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保证了农产品的生产、供给、销售与消费者购买以及中间商节点的所有环节高效运转,削弱了信息的不对称性,促进了农产品生产方与销售方的良好融合。
  (一)以第三方物流为主导的新模式
  以第三方物流为主导的新模式即原产地批发市场将分散的农户生产的农产品集中起来,通过第三方物流,直接输送给消费者或者输送到线下的消费实体店,消费者进店消费。首先,这种新模式让消费者也参与到农产品的生产决策中去。在传统的农产品供应链中,消费者都是通过与零售商等直接交易来获得农产品,但是对于整个的生产、加工以及配送的环节毫不知情,因生产加工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以及在物流配送过程中影响农产品质量的情况长期存在。
  “互联网+”下的农产品供应链使得消费者可以与最前端的生产者进行最直接的交流,消费者的需求各种各样,可以向农户提出自己的个性化需求,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从而直接影响农产品的生产、加工环节,家庭农场以及实地采摘等运营模式给消费者提供了良好的渠道。此外,这种新模式明显减少了中间的不必要环节,简化了供需双方的对接流程,提高了整个供应链的流通效率。
  (二)以电商平台为主导的新模式
  近年来,京东、阿里巴巴、苏宁易购等B2C、C2C电商企业的兴起,极大地冲击了传统的实体营销模式,这些龙头企业的飞速发展,也带动了无数公司的争相模仿。农产品电商平台就是以电子商务企业为核心,通过借助第三方物流的帮助或者自身开发利用的物流配送技术,完成从农产地到消费者的完整农产品输送路径。农产品电商物流借助电商平台,首先能够保证信息的流通性,消除信息壁垒。其次,以电商企业为供应链核心运营极大地减少了流通环节,避免了不必要的流程,同时也降低了流通成本,提高了流通效率。
  以电子商务平台为主导的农产品供应链运营新模式将信息流与物流完美地结合在一起,电商平台的出现打破了常规的供应链模式,供需双方可以不再受时间、空间的约束,通过以互联网平台为中心的虚拟供应链模式直接进行交易。农产品供应链的无边界性,扩大了农产品的供给需求范围,有效地提高了市场资源配置。农户只要在互联网平台上注册商家,然后将自家种植的农产品放到网上,就可以与有兴趣的买家进行交易。而消费者更是足不出户,登录电商平台,浏览卖家所陈列出来的商品,通过多家比对之后点击下单,在家就能收到来自全球范围内的优质农产品。
  四、结语
  农产品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主要的食用品,品种众多,需求量大。我国农产品供应链起步较晚,现在还处在初级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比较明显。我国主要的农产品供应链模式包括传统供应链模式、农超对接模式以及以批发市场为主导的供应链模式,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短板明显。首先,农产品物流的专业化和产业化程度不够;其次,农产品供应链的组织性较低;再次,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力量单薄,不足以处理意外发生的特殊情况;最后,整条供应链的信息化水平落后,信息不流通,信息壁垒严重。
  随着社会的进步,“互联网+”下农产品供应链有了新变化,为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便捷与良好的消费体验。农产品电商平台的出现,以电商企业为核心,消除了信息壁垒,加快了信息传递,简化了供应链的运营过程,消费者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交易,提高了农产品的流通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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