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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中财政职能两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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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 乡村振兴战略是适应我国新时代、新矛盾、新需求提出的,具有鲜明时代特点。社会主义现代化,蕴含乡村的现代化,乡村振兴崛起离不开财政的支持,未来财政职能目标的顺利实现也依赖于乡村振兴,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关键词:乡村振兴;财政职能;“三农”
   中图分类号:F81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9年4月9日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国家着眼新形势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民族复兴的重要战略举措。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不仅担负着优化资源配置、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经济稳定与发展的重要职责,同时国民经济基础和结构的均衡完善也将助力财政职能目标的实现。可见,围绕兴农强农战略目标,一是充分发挥财政的政策引导和专项支持作用,对贫困人口如期实现脱贫、乡村振兴崛起具有重要意义;二是对于财政职能目标的实现也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一、资源配置职能
   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调整为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明确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市场配置资源是最有效率的,但问题在于市场时常存在失灵,往往难以达到预期的平衡。财政作为履行和实现政府职能的手段,必然需要通过有意识地调节和优化社会资源的配置,实现效率与公平兼顾,当下与未来共谋的平衡。
   建国初期,为加快发展工业,对农村采取了一系列限制措施,使得资源配置悬殊,逐步形成了现在的二元结构。近年来,随着经济开放和市场化程度的加深,加之乡村缺乏充足的就业机会、医疗教育资源相对落后,致使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问题严重,一方面增加了社会治理成本;另一方面农村居民难以分享改革发展成果,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相比城市居民尚有不足。如果单纯靠市场力量,去改善当前现状,显然难以实现乡村质的改变。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正是基于我国乡村发展现状和经济社会未来走向作出的重大抉择。乡村振兴并不是让每个乡村都振兴,乡村振兴实施过程中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让自然条件恶劣不适宜居住的,“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的村庄在政策扶持下,随异地搬迁等举措,自然消亡;让有发展潜力的村庄积极兴业,加大扶持力度,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第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交通、医疗、教育、通讯、文化娱乐等设施,降低居民生活外部成本;做好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提升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第二,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和引导,就地投資兴业,带动富余劳动力就业,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特色产业,形成集群,产生规模效应,降低生产边际成本。第三,择选在乡村发展占据比较优势的产业,有计划地实现由城市转移至乡村,充分发挥城乡各自优势,实现两者协调融合发展。
   这样,通过对城乡资源的调节配置,一方面实现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充分就业、特色资源的有效利用、社会生产要素参与率提高,同时减轻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成本、政府社会治理成本,还有利于集中提供更优质均等化的公共服务,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农村各要素使用率的提高,城乡资源有效流通、产业优势共济互补,将使得财政资源配置职能的目标更容易实现。
   二、收入分配职能
   2018年12月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提出要继续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加快建立区域合作和利益共享机制,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间发展差距。我国自古就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治理思想,财政作为调节收入再分配的方式,通过改变经济社会的收入分配格局,实现收入分配均等化,从而在保证效率的同时,实现收入的相对公平。
   进入新时代,一方面我国已经是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外汇储备;另一方面截至2019年初,还有近1,700万人没有实现脱贫,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突出,尤其在农村地区。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和实施,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实现城乡协同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提供的了政策保障。目前,农民收入主要包括劳动工资所得、经营产业所得、政府转移所得、财产所得,其中劳动工资和经营产业获得的收入在短期内难有较大改变,获得政府和其他各方面转移有很大空间,最大的短板是财产所得;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一年多来,各级政府加大了财政资金引导和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在大病医疗、农村低保、产业发展、生态旅游、绿色农业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下一步还应加大社会资金注入和专项资金支持力度,为乡村居民创建一个有利于增产和创收的环境,为实现可持续增收打下产业基础和坚实保障。在中国,很长一段时间城乡居民的收入主要来自劳动、经营、转移等非资产性所得。20世纪90年代后期,城市开始实施商品房制度,随着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城市居民资产性所得迎来大幅提升,而将土地和房屋作为最大资产的农村居民,由于土地房屋限制自由买卖,未能实现有效增值。收入依然只能靠产品和劳务所得,增值速度有限。从资产所得看,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增大趋势。因此,在乡村振兴中,加快土地制度改革的落实,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实现该收入途径的有效打通,以增加农民可支配收入,不断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这样,一方面通过财政资金的支持和调节,增加了农民收入,缩小了城乡收入差距,实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收入再分配;另一方面乡村振兴崛起,城乡融合发展,产业兴旺,生活宜居,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无疑都将有助于财政收入分配职能的实现。
   三、经济稳定与发展职能
   2018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当前经济处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换挡期,加之世界政治经济环境多变,经济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要实现经济稳定增长,扩大内需,尤其是农村地区,具有巨大的潜力和空间。财政作为调节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政府购买支出和转移支付,发行地方债务扩大投资等,增加有效需求,刺激经济,实现经济的稳定和增长。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面临的首要任务是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如期实现脱贫,贫困人口致贫原因各不相同,“五个一批”的脱贫措施,虽为脱贫攻坚指明了方向,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实现这些群众的脱贫安置,都离不开专项经费予以支持,同时还要扶持贫困人口持续增收不返贫。这必然会引致投资、消费等有效需求增加,从而助力宏观经济的稳定。另外,贫困人口群体边际消费倾向比较高,但实际消费能力较低,当贫困人口如期实现脱贫,随着他们社会保障的完善,收入的增加,消费能力将得到提高,从而成为拉动国内经济的巨大动力。然而,乡村振兴的根本任务绝不仅限于补齐贫困的短板,更在于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互动融合、连理共荣的格局。因此,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乡村振兴的重点离不开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等,要实现这些目标,同样离不开财政和社会资本的支持,同样会带动消费、投资的增长,从而扩大内需,助力经济稳定。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财政助力乡村振兴,一方面有利于城乡融合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改善人居环境,实现产业兴旺,稳定宏观经济;另一方面乡村振兴是维持我国经济持续向好的强基固本工程,我国有着数量最多的农民,农业兴旺、农民增收、农村富裕将为经济稳定的财政目标的实现提供持久定力。
   四、结论
   乡村振兴与财政职能的实现是矛盾的两个方面:一方面乡村振兴离不开财政的主动作为;另一方面乡村的振兴崛起又有助于财政职能目标的顺利实现。因此,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在乡村振兴战略框架下,财政应该积极主动担当,实现短暂性向战略性、被动埋单到主动请客的理念转变,有计划、针对性地加大对“三农”倾斜力度,构建完善的支撑体制和机制。同时,有效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壮大支撑合力,服从服务于阶段性目标和最终目标,实现我国乡村振兴崛起、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为未来财政职能目标的顺利实现打下持久堅实基础。
  主要参考文献:
  [1]徐勇.论现代化中后期的乡村振兴[J].社会科学研究,2019(2).
  [2]张晓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J].经济纵横,2019(1).
  [3]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N].人民日报,2018.9.27.
  [4]陈明星.财政支持乡村振兴的重点[J].经济研究参考,20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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