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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航海理念下的现代化综合航海保障系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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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中国的航运事业飞速发展,成为国际航海事业组织里的A类理事国,在世界各国中也是位居前列的,为了完成我国水路交通运输的战略方针,我们需要加强对航海海道的测量和绘图,提高安全通信技术和航标帮助航行的业务能力,构建当代全方面的确保航海正常运行的电子信息服务系统,我们可以根据电子信息系统搜集、总结、分享的航海信息,来确保在海上的航行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但我国对电子整合航海保障系统的分析还不够全面,还只是局限在理论的跟踪研究和技术的进一步研发阶段,想要建立一个更加全面的航海保障系统,必须要在智能技术研发方面多下些功夫。
  关键词:e-航海理念 综合航海保障系统 探索
  2006年,E-Navigation 的概念由IMO国际航海事业组织提出,它是由船岸的共同努力下,搜集汇总,分享交换信息的方式,来确保海上航行能够安全顺利的进行,它被称为电子综合航海保障系统。在IMO组织和IALA国际航标协会等的共同领导下,e-航海的理念变得越来越成熟化,并逐步发展为综合航海保障信息系统。这个系统的战略目标是:使它成为一个具有较高水平的智能化,使信息得到共享的综合的数据信息应用系统,不断更换新的信息,让信息系统更加完善,很好的做到总结和研究海事信息,进一步确保海事航运、通讯业务和负责海上安全管理的工作人员能够及时有效的获取信息,并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
  1.综合航海保障系统的内涵和发展思路
  我国最开始对航海保障数据系统加强建设是在2011年,是通过手机和整理信息,进一步发展AIS、VTS、LRIT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每时每刻的记录相关的水文气象和船舶的登记和检验信息,与此同时也相应的研发出了电子海图的导航、帮助航海的服务功能,通过这些能够使海事机构和社会大众更快的清楚了解到相关的海事信息。航海保证的十三五规划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2016年提出,希望我国能在之后的5年内能够建成一个高效率、服务质量优良的的综合的e-航海保障信息系统,通过以合理的分配布局、完善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规范性管理、快速的做出相应的反应、优化服务质量为最根本依据,通过使用信息科学技术相当一个智慧化的、覆盖面广的保障系统,为很好的测量和绘制海道、利用航标帮助航行和海上通信业务的助航信息服务提供有利条件。
  我国的国家海事局总体的规划了全面的航海保障系统在未来发展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把社会人民群众要求作为核心,以建立高水平服务质量的保障系统为根本目标,以优化服务质量和功能为具体内容,形成一种相对全面的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注重对信息数据传输功能的研发和使用,顶层设计理念使我国的岸基信息管理系统发展的越来越快,并且更加的完善。
  2.综合航海保障系统建设的主要内容
  2.1构建CSSA技术平台的航海保障系统
  为了使“AIS服务平台”能够更好的运作,建造一个相对完善的分布面积广的网路平台,使海上的船只用户能够及时的获取相关的导向信息,这样的信息采集方式的构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组成:更高水平的定位和跟踪导航服务系统、VTS、AIS、CCTV、航标遥感监控系统、水文方面在网上的分布、在海上能看见视线远近、海道分布、港口、抛锚地等相关的地理位置规划的信息服务系统。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对当今社会数据遥感技术的使用,更加精准的监控周围海域是否污染和海冰的具体数量,让通行的船只能够及时准确的了解这片海域的水文气象、具体的航标位置,促进船与船之间相互联系互动,实现资源优化共享的目标。
  2.2综合航海保障系统的内容组
  对于CSSA平台航海保障系统来说,主要提供以下四项服务:数据的采集服务、数据的增值和处理服务、基础设施和应用扩展服务。
  2.2.1数据采集和传输
  所谓的信息采集和传输主要是指,收集各种航海的信息,将信息传送到系统内部,系统将信息进行整合,为导航功能提供数据支持,完善相关业务。对于这项工作来说,主要涉及到信息的采集、传输以及整理。需要采集的信息源主要分为以下三类:漂浮物、普通船舶以及管理船舶。
  2.2.2数据处理与增值服务
  所谓的数据处理和增值是指,相关工作人员对海事数据进行整合,开发出相应的数据应用服务。相关工作人员在采集数据之后,要对数据进行整理,同时要将整理后数据转换为标准格式的共享化数据。中国海事局要求数据处理功能够实现内外网数据的同步更新,为内外网的管理保障体系提供相应的信息支持。
  2.2.3应用拓展服务
  对于应用扩展服务来说,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海事内网导航信息服务和海事外网的AIS管理服务。导航管理系统主要是帮助国家海事局的相关单位提供导航服务,帮助管理的海事业务主要包括:相关设备的管理、水文气象的监管、船舶航行的状态、搜救事故船、相关的数据传输以及通航要素等等。对于AIS信息服务平台来说,主要是为外网的商船、相应的船员以及港口的提供服务,主要包括船舶的动态查询、相关事件信息的定位以及发送等。
  2.2.4应用配置与基础设施
  对于第三方应用服务的开发来说,主要是为了和港口的运输企业、商船以及海关等进行数据的交换,与此同时,要想保证外部系统的商船运输、海洋天气以及相关港口的动态数据的共享,只需要连接API接口即可。
  (1)完善S-100标准的航海通用信息规范。为了加快各国海事系统信息的共享,相关国际组织颁布了 S-100标准,并将S-100作为e-航海发展的准则。所以我国的航海保障系统应当按照S-100标准开发。并且,海事局的测绘部门和预测中心应该采用追踪技术,随时追踪S-100标准的动态变化,并且进行实时的更新。相关开发人员需要根据我国海事的实际情况以及客户的需求开发出适合我国的航海保障系统。除此之外,相关管理人员需要制定规范的信息管理制度,由此来促进航保系统的健康发展。
  (2)大力发展VDES模式的船岸通信业务。我国海事局需要将传统的通信技术作为基础,充分发挥出安全通信的优势,加快开发和应用海上移动卫星、公共网络以及低消耗的物联技术。与此同时,相关研发人员要参与到国际VDES技术的开发过程中去,建设一个国际化的航海岸线的通信网络,保证船和船之间以及船和岸之间的正常通信。通过这种方式促进信息的互动。
  (3)开发以用户为导向的智能化航保系统。对于e-航海海事服务理念来说,必须要充分考虑到用户的需求,由此来开发出综合性的航保系统。在研发的过程中,必须根据用户的需求来制定保障服务以及其他相关服务,由此来确保保障服务的全面性、高效性以及随时更新性。对于船上的用户人员来说,只需要通过航海系统的移动终端,就能够随时的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同时可以及时的了解航海中的任何情况。除此之外,要想進一步完善航海保障体系,还需要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分析以及传输网络技术,由此来确保航海过程中的相关要素,同时还能实现服务的信息化。
  3.结语
  就目前来看,Navigation航海保障技术正处于技术和管理开发的重要时期,各个国家不断加快CSSA技术的研究,由此来完善E-航海体系的标准。因此,对于我国来说,需要随时关注着国际动态,并且相关领导人员需要采用细致化管理,促进智能信息技术以及网络监测技术的研发,保证航海保障体系的高效性以及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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