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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科研院所创新活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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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科研院所是科技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科技创新、知识创新的重要任务。文章通过调研、实地走访等研究方法分析科研院所存在的制约创新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从法律法规、党建工作、科技人员、协调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等几方面进行分析,为科研院所创新提供理论指导。
   关键词:科研院所;科技创新;知识创新
   一、引言
   当今社会,科技创新能力已经成为国家实力最关键的体现。科研院所作为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创新体系的重要战略资源。科研院所不仅仅是知识创新的重要力量,也是技术创新的主力军,是科技第一生产力的的承载者、开拓者和实现者,充分发挥科研院所的创新活力,激发其在科技创新中的骨干和引领作用,是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有力保障。随着我国创新战略的深入实施,社会经济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对科研院所的创新活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激发科研院所的创新活力也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
   二、科研院所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研问卷、实地走访等形式得出影响科研院所创新的影响因素,结合科研院所实际情况,发现科研院所在如下几个方面制约了科研院所创新能力。
   (一)现有关于科研院所创新的相关政策法规还不够完善
   随着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政策法规正在逐渐得到完善,但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比较迅猛,相关的完善工作也需要不断跟随社会经济的发展。
   政策法律法规碎片化严重,没有形成规范的法律体系。各级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数量较多,但是过于分散,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法律体系;科研院所的创新活动是长期的持续的过程,不仅仅需要出台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还需要长期的监督、有效的执行。
   (二)科研院所的党建工作与创新活动融入不深
   在新形势下,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其在科研院所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的引领作用。但是,目前,科研院所党建工作与创新活动融入不深。
   党建工作针对性不强,形式单一,科研院所人员参与度不高,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科研院所是专业知识分子聚集的单位,民主党派、无党派、归国华侨等人士相较其他单位所占比例较高,统战工作没得到重视。党务工作者在科研院所的党建工作中发挥作用不够。
   (三)科研院所对科研人员管理存在漏洞
   科研人员是科研院所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执行者。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发挥主观能动性是高效能完成科研院所创新工作的最好保障。
   科研工作者满意度并未达到预期程度。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对精神层面的追求要高于其他类别的普通员工。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激励政策不够健全、不够深入。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的职称晋升不够客观,很多科研院所在评职称过程中,主要看科研成果。
   (四)科研院所与高校、企业协调创新力度不够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区域经济呈现出经济圈、产业带、集群化等经济特点,这一特点为科研院所与高校、企业之间形成技术协调、服务协调等提供了基础。
   科研院所与高校、企业协调创新的动力不足,意愿不强。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分属不同政府部门,协调创新存在着资金调度、人员管理、成果转化分配制度等方面存在问题。
   (五)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
   科技成果转化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科研院所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促使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
   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地较难。政府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旨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但是由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概念和范畴没有被很好解读,执行力度不够。缺乏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科研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不高。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还不够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已经形成,但相关的保障工作没能跟上市场的脚步。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机构参差不齐,且交易周期过长,减低科技成果在市场经济的价值。
   三、科研院所技术创新的激励措施
   (一)完善科研院所创新政策法规,为科研院所创新提供法律保障
   完善现有关于科研院所创新的政策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是指法律法规要完善,做到解决问题能有法可循。
   首先,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应形成一个整体,构成统一系列。可以至上而下形成专门的专业的创新政策法律法规出台部门,制定一系列专门针对创新的政策法律法规。
   其次,多元化的创新监督服务机制。在有明确的政策法律法规基础上、在政府的监督机制下,还应该引入多元化的监督服务机制,更好的服务于科研院所的创新活动。
   (二)加强党建工作与科研院所创新工作的融入,引领科技创新
   将党建工作融入到科研院所创新工作中,通过不断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探索出党建工作促进科研院所科技創新途径,为科研院所工作的开展增加内在动力,助推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发展。
   首先,具有针对性的进行科研院所的党建工作,结合其工作任务,多种形式开展党建工作。
   其次,加强统战工作,发挥集体智慧开展科研院所创新活动。充分调动全体人员积极性进行科技创新工作。促进民主党派、无党派及归国华侨参加科研院所的重要决策。
   最后,充分发挥党务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重视科研院所党务工作者的工作任务。制定一系列党务工作者的激励手段,从而更好地促进科研院所的创新工作。
   (三)完善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激励管理制度,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潜力
   科研人员是科研院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完成科研任务的主体。要以人为本,坚持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完善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激励管理制度,充分激发科研人员潜力,是完成科研院所科研工作,促进科研院所创新的有效保障。    首先,注重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工作满意度的提升。科研院所的相关负责人不仅仅要关注于科研人员的科技成果,更要关注科研人员科技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对科研人员的工作给予肯定。
   其次,完善科研人员的激励政策。要建立“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人员三元薪资体系。用经济效益调动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积极性,避免平均主义。
   再次,对于科研人员的职称晋级要做到公平公正原则,同时对于有特殊贡献的人员也要采用专人专项。职称的晋级应注重科研人员平时的表现与科研成果相结合的原则。从而全方位、全过程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
   (四) 促进科研院所与高校、企业协调创新,发挥科研院所服务区域经济效能
   科研院所协调创新有利于推动科技进步,区域经济发展,科技成果转化,能使科研院所和高校、企业共赢。
   首先,由政府协调组建三方合作的科技创新中心。围绕区域战略目标,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构,制定长期运行机制,形成围绕企业实际应用的科技创新中心。
   其次,搭建科研院所与高校、企业的协调创新平台。依托科研院所科研强项的优势,搭建协调创新平台,形成多学科融合、多团队协同、辅助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共享等多功能的平台。有助于科研院所发挥自身科研领域强项,融合科研领域弱项,开发融合多领域的科技创新成果。
   最后,通过协调创新,帮扶科研能力相对较弱的科研院所发挥自身优势。通过与高校、企业的协调创新,帮扶科研院所在自身研究领域中找到与区域经济相近的研究领域,重新规划科研院所发展目标,增强区域经济发展弱项,提高科研院所整体创新能力。
   (五)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激发科研院所创新活力
   由于科研院所科技是成果转化的重要单位,因此,促进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不仅仅有利于经济建设,对科研院所的发展也至关重要。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科研院所也得到社会认可,有利于更有效的技法科研院所进一步进行科研创新活动,激发科研院所创新活力。
   首先,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科技成果转化是突破社会经济发展瓶颈的必要条件。由政府组织科研院所相关人员及其管理部门对现有政策进行解读学习,对敏感问题进行研讨,制定符合本地区、本行业切实可行的细则。
   其次,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合理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是保障科研院所权益的重要手段。科技成果较多的科研院所应设置专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在知识产权的管理上不仅仅要关注于事务性、流程性的管理,还要对技术秘密、商业机密进行有效的管理。
   再次,调动科研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调动科研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不仅仅能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还能为科技成果转化成产品提供更直接的效果。
   最后,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相关中介服务机构为基礎的科技成果交易市场。构建多部门协调工作和专业化服务的中介服务体系,减少中间环节,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时间。
   参考文献:
   [1]郭晋佩.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J].创新管理,2017(30).
   [2]姚金玲.胡梅.王农,等.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下农业科研院所科技创新改革路径刍议[J].农业科技管理,2018(37).
   (作者单位: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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