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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产业资本进入金融业的风险防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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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产业资本进入金融业是产业资本发展到一定程度,寻求经营多元化提升资本运营水平的一种趋势。在市场化经济发展过程中,产业资本进入金融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也蕴含巨大的风险,这些风险不仅会导致单个企业的经营失败,还可能会引发整个经济、金融体系的震动或危机。本文从产业资本进入金融业的发展历程及现状入手,对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为产业资本进入金融行业风险防范提供有益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产业资本;金融;风险防范
  一、我国产业资本进入金融业的发展历程
  我国产业资本主要是以工商企业参股金融机构和产业集团成立财务公司的模式为主,自进入金融业以来已有30年发展历程。自1986年起,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集团参股金融机构或创建财务公司等,导致了大量的产业资本进军金融产业,一定程度上对市场秩序和金融产业发展形成了冲击。19世纪末期,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国内金融市场开放度的逐步提高,产业资本进入金融业的趋势愈演愈烈。到了20世纪初,随着国家有关监管部门对工商企业发展金融业务政策的逐步放宽和态度的转变,不断壮大的国内产业资本和急剧扩容后的金融市场相结合,使得国内产业资本进入金融业的发展进入到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
  二、产业资本进入金融业的运行现状
  随着国家对企业发展金融业务的政策逐渐放松,国内越来越多的企业集团,特别是央企或行业龙头,均把金融视为重要的业务板块,以“产业+银行模式”、“产业+保险公司”模式、“产业+财务公司”模式等,提出打造金融平台的构想,我国产业资本进入金融业形成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时期。根据Wind资讯提供的数据,《中国经济周刊》对A股2016年年报中实际控制人为国资委的企业进行了梳理,发现这101家央企中,其中81家央企都有上市公司平台。81家央企直接控股或间接控股了A股291家上市公司。《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对这291家“央企系”上市公司在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期货和公募基金等金融核心业务领域控股或参股金融机构的情况进行了梳理,发现有93家上市公司在“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个项目中不同程度地持有上市类和非上市类金融企业(不含央企内部财务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等)股权,持有的金融机构包括城商行、农商行、券商、保险经纪公司、信托公司、期货公司、拍卖公司、担保公司等。
  三、产业资本进入金融业可能带来的风险问题
  产业资本进入金融业可以带来降低融资成本、产生协同效应、满足金融信息和金融服务需要等的同时,在资本迅速集聚和扩张的背后,因现有的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防护墙未有效隔离等原因可能会产生内部管理风险、整合风险、道德风险等。
  (一)产业资本进入金融业可能会带来内部管理风险
  产业资本进入金融业往往伴随着内部交易,如关联业务、贷款、担保和承諾、内部的转移定价、提供的统一服务和管理等方面的资产负债业务往来。内部交易是把双刃剑,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适度的内部交易有利于拓展业务经营,可以节约大量商业谈判等方面的交易成本,但内部交易也蕴含着极大的风险,规模庞大的内部关联交易,错综复杂的内部关系,银、企双方规避这些错综复杂的内部交易风险的难度大大提高,对于金融监管当局、集团总部可能都无法掌握,尤其是在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这一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二)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有效整合风险
  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结合后,都需要在自身的发展战略中找准自己的定位,两者只有有效的整合才能产生协同效应,才能实现创造更多的价值。但我国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融合发展尚处于不成熟阶段,有效整合的难度较大。
  (三)产业资本代表的企业集团与投资入股的金融业之间容易互相转嫁风险,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来源于保险市场,是指投保人在投保后,防范行为有所弱化,导致事故发生的概率高,给保险公司带来亏损的一种现象。把这种现象延伸到其他行业中,若是企业的经营损失可以由政府、监督管理部门等承担,自身可以从经营收益中获得好处,势必导致企业不顾风险地进行高风险投资,在产业资本进入金融业这种模式下,这种假设条件成立的可能性将会更大,中石油控股昆仑银行的案例也不会例外。
  随着产业资本控制的金融业资产负债规模的逐步扩大,产业资本所代表的集团公司会认为其所涉相关经济主体众多,债务链条复杂,社会影响力巨大,若金融业一旦出现危及,为了保护其他投资者的利益以及金融市场的安全,政府倾向于对提供资金支持,间接导致其在经营过程中有着更强烈的风险偏好。
  四、防范风险的政策建议
  (一)构建完善的内部防火墙制度,有效防止风险的内部转移和扩散
  防火墙是指通过持股、业务、管理人员等方面的限制在母公司与附属机构之间以及附属机构之间设置屏障,以防止风险相互传染。建立内部风险防火墙是引导企业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体系的关键环节,应规范子公司之间的交叉持股,把握母公司和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的业务联系和内部关联交易状况,有效识别可能存在的资金风险、关联交易风险等,防止风险的内部转移和扩散。
  (二)建立产业资本进入金融业的综合监管协调机制,避免道德绑架风险的发生
  产与融结合的监管对象应该是整个集团,其内容主要包括资本充足性监管、流动性要求、集团公司向金融子公司输送领导干部的资格审查、监督大额内部关联交易等,但我国分业监管的格局的现状使得目前产与融结合监管系统缺乏整体性,为了避免出现监管盲点和重复监管,要加强国资委、人民银行、银监局等部门的监管协调机制,形成分工明确、功能统一的监管框架。
  (三)加强复合型人才团队建设,切实发挥好产与融的协同效应
  产业资本所代表实业企业普遍存在金融人才储备不足,缺乏对金融风险的必要认识和基本金融管理经验,使得产业资本进入金融业后的经营管理风险较大。发展金融业务,做大做强金融企业,需要大量高素质的金融专业人才,要在产业业务知识、金融专业技能、产与融结合的操作模式等方面加强培训,充分给予人才培养的时限要求,避免高层的频繁更替和关键岗位的人才流失,培养一批既深刻了解产业运行规律、经营模式和发展战略,又熟练掌握金融业经营方法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五、结束语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已经取得长足发展,金融创新也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在这样的环境下,产业资本无疑具备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产业资本将是产业金融发展的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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