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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网络银行面临的风险与防范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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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作为近年来发展迅速的金融业务,网络银行在促进和发展我国经济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作为一种拥有高风险的金融业务,网络银行比传统银行更为复杂,因此,如何预防和控制网上银行风险已成为确保金融服务安全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针对此种情况,结合商业银行的“三性原则”,本文阐述了网络银行业存在的各种可能风险因素,提出我国网络银行业应建立和提高网络系统的防范水平,培养计算机应用人才,发展计算机信息技术,建立严密的网络银行防范机制,同时要重视业务和技术高度复杂的人才培养,增强银行内部风险管理能力,并根据网络银行的发展需要制定合适的风险管理体系,以针对所面临各种风险采取不同的防范对策和监管手段。
  【关键词】网络银行 风险 监管 风险防范
  一、背景意义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到来以及计算机、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各个行业也已经开始使用相关信息技术,经济与金融领域也不例外,全球金融业正处于一个调整和变化的关键时期时期。随着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和创新,网络银行管理早已成为各国银行体系提高市场竞争力追求效益时不能缺少的手段之一。网络银行是主要通过信息流和电子流拓展的一项银行服务业务,是对银行柜台业务的延伸。同时,网络银行通过网络技术可以在全球范围内传播,并没有时间限制,它突破了传统银行服务业务的局限性,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新型、现代的银行服务。此外,网络银行与传统银行业有着不同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其出现给传统银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使金融业更加具有活力与效率。但同时也使传统的银行业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因为网络是虚拟的,具有很大的风险,使得网络银行除去传统八大风险以外的潜在风险逐渐显现出来。因此,我国网络银行的风险分析和风险防控已成为当前银行业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基于上述情况,本文阐述了网络银行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的现状,指出我国网络银行应该根据网络银行的发展需要,制定合理的风险管理制度并且建立和提高互联网系统防范水平,采取不同的防范对策以应对和降低各种不同风险。
  二、文献综述
  (一)国内研究回顾
  李成认为美国和欧洲的两种监管模式对本国或地区的网络银行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中国应吸收这两种模式的优势和可取之处,结合自身实际,从而确定中国本土网络银行的监管模式。为了有效控制中国网络银行的风险,对于国内网络银行面临的业务、技术风险,需要从国家层面、行业层面、企业层面全方位进行风险控制。张成虎认为网络银行并非只是简单地利用网络技术来完成银行业务,网络银行服务业务应该拥有独特的内涵。余跃认为网络银行具有银行服务和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的双重特征,既具有传统银行的所有风险,又具有网络银行特有的风险。这意味着,银行业面临着更多的风险和挑战,我国的网络银行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业务也相对单一,风险监管体系还不完善,存在进步空间。因此需要完善我国网络银行的风险监管,加大监管力度并完善网络银行相关法律法规。黄柳提出网络银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多种多样的风险,特别是在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各种风险也随着其发展逐步突显出来,这对我国银行业的现状造成了极大的挑战。我国需要在经营网络银行的过程中总结经验教训,并借鉴外国的有效经验,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找出如何控制我国网络银行的风险防范对策,解决网络银行风险监管问题。
  (二)理论依据
  尹龙认为我国网络银行风险监管的基本理论是信息外部性,并指出在业务创新、管理经营、风险监管等方面我国网络银行存在着非常严重的问题。这一理论对我国网络银行的监管进行了全面的探讨,但对网络银行风险监管的法律框架和监管框架的探讨还不够。彭湘君主要运用传统经济学理论对网络银行的规模效应进行分析。虽然网络银行的成本相对较高,但只要网络银行有一个庞大而稳定的客户群,产生网络效应,那么增加客户投入的成本就可以忽略不计。该理论从网络银行的传统经济学角度进行分析,将成本投入进行深入研究,同时强调了网络银行客户的重要性,为网络银行监管理论提供了坚实的理论依据。曾志根提出要借鉴国外风险监管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国情,构建适合我国网上银行体系持续健康发展的风险监管体系,来完善网络银行体系的检查框架。彭晖认为网络银行的外部风险监管与内部控制应该进行有效结合,同时,为建立统一的风险监管体系,监管机构应逐步向非现场的监管进行转变,从而实现我国网络银行的风险监管。
  (三)现状问题
  (1)技术风险。网络硬件、软件和技术的选择:网络银行业务的发展是以网络为基础的,网络硬件和软件的发展不能尽善尽美、完全没有风险。因此,除了传统的八大风险,网络银行的技术风险是首要的风险。而且,客户在使用网络银行过程中使用的网络技术是不同的,在办理业务时不同技术的选择也有其独特的风险和缺陷。例如,网络银行所使用的系统与客户终端的软件之间没有兼容性,那么银行就要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技术选择,每种技术含有的风险种类及风险量不尽相同,一旦选择的技术不符合要求,将会给银行和客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其次,若网络传输系统和环境被攻破,或者加密算法被黑客攻击,将使网上银行客户的资金、账号、密码在网络传输中如同明文传输,造成客户信息泄露,严重影响网上银行用户信息安全。
  操作技术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系统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等方面存在着重大缺陷而可能造成潜在损失的风险。这种风险与操作人员息息相关,这可能是由于银行从业人员专业技术不足,使网络银行产品设计失误所导致的,也有可能是银行客户自主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的。
  (2)业务风险。法律法规造成的风险:我国的网络银行系统大部分是引用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目前还没有与网路银行完全相匹配的法律法規。银行在开通网络银行,客户在使用网络银行时总会违反或者不完全遵守法律法规,这就凸显了法律法规带来的风险。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债务人到期未能按照与银行所签订的合同条款履行偿还义务而使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在使用网络银行进行各项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并不是直接拿面对面,无法完全准确的判别并确认对方的身份信息等,一旦出现差错则很难追究对方的责任。由此可见,网络银行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信用风险的概率远胜于传统商业银行。   (3)银行结算风险。数字签名结算方式是网络银行所采用的结算方式,区别于传统银行的结算方式。以这种方式有效地确认支付指令,从而完成交易过程。在交易过程中,交易的安全性完全取决于银行安全监控系统的安全性和专业性。不法分子将利用网络银行管理上的漏洞从事洗钱、盗刷等其他犯罪活动,导致银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者造成巨额损失。其次,如果没有明确的证书管理办法和规定,一些不法分子可以利用这个漏洞将伪造的证书卖给客户,造成客户利益的损失,形成银行的声誉风险,还会造成客户流失和巨额赔偿等风险。
  三、对策建议
  (1)完善法律、法规。为对网络银行进行切实有效的监管,最需解决的是尽快的完善网络银行的法律法规。国家立法机关要及时全面的掌握网络银行的发展状况,制定较为健全能确保网络银行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例如,可设立或增设加密法、电子证据法,尽快出台《电子商务法》等,通过法律法规来明确参与到网络银行的机构和个人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等。现阶段,从事网络诈骗的案件屡见不鲜,利用网络银行进行剽窃、跨国非法转账、贪腐等事件很多。对此,国家应该有针对性的对这类法律规定进行详细化的完善,制定更为严厉和全面的惩罚网络金融犯罪的法规条例。
  (2)加强网络银行内部管理。除了法律法规外,银行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健全是另外一个控制并降低网络银行风险的重要因素。银行在设置并开展网络银行业务时应根据自身所涉及的实际业务情况进行全面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及风险评估。在此基础上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内部制度并强内控建设,可以采用岗位责任制,明确界定系统操作人员的权限和职责。
  (3)完善信用体系建设。网络银行想要取得良好的发展离不开完善的信用体系。由于我国网络银行开展实施的年限较短,除北京、上海等几个经济发达地区网络银行信用体系初具规模外,其他大部分地区网络银行信用体系还处于发展阶段。对此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并公布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以此来完善全国统一征信系统。待此系统完善后,各大银行可以极为便利的进行信息共享。可以通过统一的征信系统查询客户数据,对客户数据进行筛选、分析,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客户不进行发放贷款业务的办理,对符合要求的客户进行缩短办理业务的时间。这对客户和银行来说都是双赢的,能量化的减少双方的风险。
  (4)培养监管人才,提高监管人员素质。不论是传统的银行柜台业务还是网络银行业务都离不开人的管理和操作,这不可避免地导致了人为操作风险。这就需要加强培养管理人才,提高监管人员的监管素质。对此,银行可以根据业务量长期建设并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监管队伍,制定监管培训,定期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强化监管人才专业知识,让监管人员掌握最新的业务技能,满足当下网络银行业务需要,并根据网络银行的发展进行适时地培训调整,做到专业化、现代化的监管。
  四、针对各种不同风险采取不同的防范策略
  (一)法律风险管理
  法律风险是指由于有关网上交易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而使网上银行陷入法律纠纷的风险。我国商业银行需要确保网络银行的信息在网络上的披露与以其他方式提供的信息相同,以确保信息能够持续、准确、真实地传递给网络银行用户。从而降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用户逆向选择及道德风险。同时,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定期监督检查本行的电子银行网点,确保网点合规合法经营。审核银行员工,严格要求客户经理,确保他们的工作合法合规,及时发现问题,并减少内部员工违规的可能性。处理好与客户的各种经济纠纷,以客户为中心,严格保护客户的隐私不受侵犯,依法处理问题,减少法律风险维护银行声誉。
  (二)信用风险管理
  不仅要通过制定信息政策,指导和协调各机构业务活动,对从客户资信调查、付款方式的选择、信用限额的确定到款项回收等环节实行的全面监督和控制,以保障应收款项的安全及时回收,还要对网络银行本身进行信用风险管理,若网银系统运行出现了严重问题,那么有可能使我国传统商业银行整体损失信用。各银行可以通过有效的市场规划引导用户,使用户真正理解银行网络金融服务的内容以及参加这些业务所可能遭遇的风险,让客户遇到风险发生时能够理解哪些风险是不易避免的,同时加强对客户对网络银行安全的宣传指导,包括风险提示和使用指导,从而减少银行的失信可能。银行还要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以应对监管部门的检查,让客户能接受真实可靠的信息。
  五、结论
  随着我国加入WTO后金融服务业的全面开放,我国银行业必将面临国外同业者的激烈竞争。面对网络银行发展的巨大潜力和发展前景,我国银行业必须在管理、制度、业务、技术、人才等各方面尽快做出反应,根据行业自身情况与宏观大环境,选择适当的发展战略和监管手段,找到合适的发展方向。
  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推动了网络银行的发展,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网络银行业务中,只有真正意识到网络银行中存在的诸多风险,并对其进行分析处理,做到切实可靠地监管,并且有效防范,网络银行才能更加稳健的发展。本文分析一方面在网络银行业务监管方面,应加大网络银行业务的监管力度。充分考虑网络银行业务的风险的基础上,我們应加强银行内部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建立以人民银行为核心,商业银行为主体,服务于全球的统一监管模式,各大银行应该针对各自网络银行需要重视监管的风险进行风险管理,提高效率降低损失。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应完善与网络银行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为了使网络银行的发展有一个规范、明确的法律环境,银保会及立法机关应密切关注网络银行的发展动态及其对金融业带来的种种影响,针对性地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网络银行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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