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经济纠纷中风险损失问题解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在当前的市场经济下,经济流转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经济纠纷。但因为我国当前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没有明确规定风险的损失承担问题,同时对于不可抗力的解释过于严格,从而导致发生非当事人过错的经济风险时,当事双方会因为是否违约、违约程度以及损失赔付问题引发经济纠纷。基于此,文章就经济纠纷中风险损失的问题进行探讨,阐述笔者个人的一点看法,以供参考。
  【关键词】经济纠纷 风险损失 损失赔付
  
  当前,随着我国的经济步入发展的新常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越来越多,很多时候,因为种种不可抗力的影响,企业在资金运转中,会遭受一定的风险损失,从而引发当事双方风险损失的经济纠纷。如何有效解决这些经济纠纷中的风险损失问题,就成为当事双方争论的焦点。而且,在繁杂的市场经济活动中,要想保证经济活动的有序进行,必须靠经济合同来维持,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责任划分和承担。因此,要想保证市场经济活动的健康发展,就要保证经济合同的严肃性。接下来,笔者就根据自己的研究,详细解读经济合同中的风险问题,以供相关人士参考。
  一、合同履行中的风险损失问题
  当前,在市场经济制度下,当事双方签订合同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也是化解经济纠纷的有效手段。但在实际的运用中,常常会因为市场价格的突然变动,对已签订的经济合同履行造成一定的经济风险,特别是长期的合同,更容易因为物价的变化遇到较大的财务风险。当发生财务风险时,有的当事人往往会因为对方在履约时存在的问题,旧认为对方当事人违约,要求对方承担全部的损失。针对这种状况,在签订合同之前,当事双方应规定一个界限,例如,当合同中涉及到的物价波动超出一定的范围,导致某一方的交易额亏损找过相当的数额时,双方应对原合同进行一定的修改。因为在实际生活中,对于一般的价格波动,双方参与者都能预见到,也都会在签订合同时预留一定的空间。但很多时候,因为种种因素的影响,价格的波动过大,这是人们难以预见,也是无法避免且无力克服的因素,往往会为相关当事人造成巨大的财务风险。例如,某种产品的原材料忽然供不应求,导致该产品价格飞涨,使合同履行方面临着巨大的风险损失。针对这样的非人为因素,合同双方应进行有好的磋商,对相关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撤销,以减少对方的财物损失。而对于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存在违约或瑕疵的情况,另一方也应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入市时对方严重违约造成的结果,由违约方进行赔付;但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引发的,但对方正在履约,只是交货的日期稍晚,或质量稍微存在一点小瑕疵,并不影响产品的销售,应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对方合理承担一部分风险损失。总之,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对于已经发生的风险损失,当事双方都应该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处理,尽量减少损失,并根据实际情况,友好协商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果继续履行应对相关的条款进行相应的修改,一避免风险损失的扩大。
  二、合同履行中的风险损失承担问题
  在签订合同时,当事双方会针对性地标明关于风险损失的承担约定,以此来确定风险责任承担的问题,但在实际的运用中,应严格限制其适用的范围。
  例如:当事双方在进行产品销售时,应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对于另一方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风险损失,不应承担责任;再如,持有购销合同的购货人,如果并不信任售货人的资信,应要求售货人开户的银行,对购货人预付的货款进行使用监督,如果该银行同意并签字盖章,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售货方不能做到专款专用,必须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如果属于专款专用,在拨付后出现了财务风险,则银行不应承担责任;再如某些三角合同:甲方向乙方购货,并完全支付了货款,但乙方没有货物,向丙方提出购货要求,但并没有付款,然后乙方告知甲方直接到丙方提货,这样自然甲方提不到货,从而引发货物流通问题,这时甲方就应该向乙方追究责任,索取赔偿。
  此外,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有的合同在签订时,对于风险责任承担的约定有失公允,双方应经相关部门的确认后,撤销该约定;而且,如果是联营过程中出现的财务风险,那么责任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合同约定不能做到这一点,则认为该合同无效。总之,在对合同履行过程中针对风险责任的划分问题,当事双方应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合理探讨,并对已经发生的风险问题,进行综合的分析,合理划分责任承担方,这样才能更公平地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的经济利益,从而保证经济活动更加健康的而进行,保证我国社会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市场经济下,企业在经济活动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经济风险,这就会涉及到经济纠纷。本文就以经济活动中合同经济纠纷为主,阐述了经济合同纠纷中风险损失及责任承担的问题,这仅是笔者的一点个人浅见,可能还存在分析不到位的情况,希望广大同仁积极予以批评指正,同时也希望笔者的分析能为相关企业的经济活动行为提供参考,尽量减少经济活动中的风险损失,全面、客观、公正、合理地划分风险损失承担责任,从而更好地保护各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并促使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明辉.浅议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J].四川水泥,2018,No.262(6):249.
  [2]鄭绿峰,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郑州,.企业防范经济合同法律风险的有效措施探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7(2):198-199.
  [3]杨会敏.关于经济纠纷中风险损失问题研究[J].职工法律天地:下,2017(6):158-158.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1500373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