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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汽车O2O运营的风险及其防控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李志胜 曾雄旺 唐学思

  【摘要】  共享汽车运营模式的发展经历了从传统的B2P运营、P2P运营到O2O运营的发展过程。文章对共享汽车O2O运营的现状进行了总结性分析,概括出目前我国共享汽车O2O运营存在的风险主要有:共享汽车产品风险、押金沉积财务风险、企业内部控制风险以及法律责任风险,并提出增强共享汽车O2O运营能力要重点做好风险防控,其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包括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运营成本,采用信用免押模式或采用押金资金银行存款模式,建立完整的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和建立健全的法律监管体系等。
  【关键词】   共享汽车;O2O运营;风险防控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5812(2019)16-0101-03
  共享汽车的兴起,打破了汽车行业传统的商业运营模式,有效提高了汽车资源利用率,促进了社会的持续发展。共享汽车运营不断挑战新的模式,从传统的B2P门店共享运营(Business to Peer,企业到消费者个人)到P2P平台共享运营(Peer to Peer,个人到消费者个人),再到O2O运营(Online to Offline,线上到线下),运营的不断发展使共享汽车的实用价值和需求及时获取性表现得越来越充分,比如分时租赁等。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与广泛应用,线上信息与线下实物之间的联系变得越来越紧密,O2O运营是将互联网线上服务平台与线下商务信息结合在一起,利用互联网线上服务平台实现对线下商务的交易,同时对线下商务起到一种推广的作用。由于共享汽车O2O运营模式在我国应用的时间不是很长,还存在许多的风险,本文将进行相关探讨。
  一、共享汽车O2O运营的现状
  近年来,共享经济理念的渗透让更多人愿意尝试共享产品,共享汽车行业从一开始便吸引了诸多关注。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8年中国共享汽车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分析》调查统计数据结果显示,每年新注册的共享汽车企业和新投入的共享汽车逐渐增多,共享汽车市场也不斷扩大。2015年我国共享汽车O2O运营的分时租赁市场规模仅为0.52亿元,两年后其规模就达到了17.29亿元,并且预计将在2020年突破100亿元。但是,共享汽车O2O运营的风险问题日益显现,共享汽车O2O运营的发展也因此变得非常困难。共享汽车行业的重资产模式使得企业进入该行业很难,再加上需要高额的运营维护成本,使得企业盈利更难。共享汽车运营企业除了需要支付巨额的新车成本,还需要支付的成本包括:网点建设与维护费、保险费、电费或者油费、停车费、车辆保养费以及日常运营维护管理费等多项成本费用,以至于共享汽车企业的营业毛利率不断地降低,投资回收期不断被拉长。难以控制的各项高额成本,以及不稳定的产销结构,使得共享汽车企业难以制定运营决策,进而无法提高企业经济效应。共享汽车领域遭遇发展瓶颈的根本原因是成本管理控制能力差,企业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导致企业获利远低于成本,营业毛利率为负,进而破产倒闭。
  与此同时,共享汽车行业作为新兴发展的共享行业,既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与工作,也较为显著地缓解了交通堵塞压力。共享汽车O2O运营具有非常明显的优势,其具体表现为一种“双赢效果”。一是对于共享汽车服务平台而言,共享汽车O2O运营采用互联网线上服务的形式,消费者注册的信息和押金租金支付的信息都将成为共享汽车服务平台获取消费者消费信息的重要渠道,平台可以分析消费者消费的相关信息再向其推荐合适的产品或服务,这将对共享汽车服务平台有着强大的推广作用;二是对于消费者而言,为消费者提供了及时和全面的共享汽车信息,这样可以更加方便消费者选择并订购合适的汽车。共享汽车O2O运营通过服务平台将线上服务和线下商品进行线上展示,并提供多平台多品牌联合对比展示,消费者不仅可以通过线上对比选择出自己喜欢品牌的共享汽车服务平台,还可以在线完成对某辆汽车的“预约型消费”。
  二、共享汽车O2O运营存在的风险
  (一)共享汽车产品风险
  共享汽车产品风险是指汽车的设计风险以及汽车的功能质量风险。首先,共享汽车O2O运营设计的租车还车服务都是以互联网在线为形式的服务,但是由于互联网具有开放性和共享性等特性,它可以不受任何的空间限制进行信息的交换,这使得每个人都可以随时随地接入互联网,因此很有可能因为共享汽车服务平台的系统漏洞而造成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泄漏,导致账号被他人盗用或错付资金且无法退还等问题,还可能会形成共享汽车服务平台之间的恶性竞争,进而失去大量的共享汽车合作制造企业和共享汽车消费者,因此丧失大量的潜在利益。其次,共享汽车多数是紧凑型的两厢车,其观赏性和舒适度不能较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并且很多共享汽车没有巡航定速、倒车雷达、多媒体视频音乐等功能,从而不能带来高粘度的消费者,功能的缺失导致共享汽车的数量远远供过于求,因此共享汽车运营企业很难实现目标收益。共享汽车的产品设计风险和产品功能质量风险使得国内共享汽车O2O运营的发展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二)押金沉积财务风险
  共享汽车在使用前会要求消费者实名注册并绑定驾驶证,再加上缴纳一定的押金。缴纳押金的目的一方面是对消费者起到一种制约作用,另一方面是增加企业的流动资金,通过其产生的利息收入用以冲减财务费用。另外,有些消费者在使用车辆期间存在丢失车辆、严重损坏车辆等行为,那么服务平台对于此类现象通常会扣留押金并缴纳一定的罚款,此情况下的押金和罚款收入,将作为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国内的一些共享汽车服务平台都会要求消费者缴纳押金,共享汽车押金少者为599元,多者达到2 999元,收取的大量消费者的押金累积起来将是一笔巨额的资金。巨额的押金资金就会产生押金沉积财务风险,风险在于平台可能会利用消费者缴纳的巨额押金去进行投资理财。正所谓“低收益,低风险;高收益,高风险”,一旦押金资金的理财投资使用出现问题就会使平台资金链出现问题,进而出现共享汽车押金“难退”的困境,引发共享汽车服务平台的财务危机。押金沉积财务风险是共享汽车O2O运营存在的首要风险。   (三)企业内部控制风险
  共享汽车企业的内部控制风险主要体现在内部控制制度的不健全、内部控制失效、内部监管失效三个方面。目前,许多共享汽车企业没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企业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仅仅是覆盖某些部门与人员,未完全覆盖企业的各个业务部门和人员,进而容易引发财务指标失真等风险。内部控制失效主要体现在共享汽车的质量监管方面,生产的低质量共享汽车会造成大面积的维修,从而增加高额的汽车维修保养运营成本,还会造成大量用户的投诉,这不仅给企业自身和用户造成经济损失,还会使企业的信誉受损,进而导致企业面临巨大的财务风险。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内部监管的失效将会造成较大的管理漏洞,比如对审核用户信用的工作人员没有监管,将可能会由此产生串通偷盗汽车的违法行为;对日常维护费等管理人员没有监管,将会出现巨额的成本费用支出;对管理被盗、被损、即将报废汽车的部门监管不力,将会使巨额的亏损隐藏于库存之中,进而也会导致企业面临巨大的财务风险。内部控制制度的不健全、内部控制失效以及内部监管失效都会引发企业的财务风险,因此,共享汽车企业想要取得稳定的运营发展,就一定要足够重视内部控制。
  (四)法律责任风险
  随着共享汽车的大量投入,随之而来的法律责任风险也就越来越大。一方面,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这也就意味着共享汽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将会涉及到更多的主体,比如共享汽车服务平台、注册人、实际驾驶人、受害者等,任何一起交通事故一旦发生,共享汽车服务平台都会受到一定的牵连。另一方面,共享汽车O2O运营隐含着巨大的风险,并且共享汽车运营维护与监管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缺乏维护与监管力度,很容易出现共享汽车消费者在不了解汽车安全状况时随意租车或利用他人账号租车而引发交通事故的不良现象。
  三、共享汽车O2O运营的风险防控措施
  (一)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运营成本
  首先,共享汽车运营企业应该高薪聘请专业的技术人员开发安全的操作系统从而达到过滤保护、安全检测保护及账号异地登录保护的多重目的,利用高级防火墙将平台专用网络和公共网络隔离开来,通过建立网络通信的过滤机制,控制和鉴别出入服务平台站点的各种访问,进而有效地提高共享汽车服务平台线上租车还车服务和线上押金租金交易的安全性,同時定期对网络漏洞进行检测和修补,进一步优化用户租车还车流程。其次,共享汽车制造企业应该着力提升共享汽车的服务质量,从汽车的外观到内饰,根据用户的普遍性需求,适当提高汽车外观观赏性,合理增加汽车功能,提升用车的舒适度。企业还可以通过对各部分使用资金的重新优化与组合,努力做到以较少的资金投入量取得后期较多的资金收入量。共享汽车企业既要增加对共享汽车服务平台研发与维护的资金投入,也要增加对共享汽车设计研发的资金投入,在提升汽车产品服务质量的同时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运营成本,进而推进共享汽车行业的快速高效发展,这样才能有利于共享汽车O2O运营的发展成熟。
  (二)采用信用免押模式或采用押金资金银行存款模式
  目前国内一些共享汽车服务平台已经采用了信用免押模式,当共享汽车“信用免押模式”获得大力推广与发展时,用户就不会丧失个人押金资金成本,更多人将愿意尝试这种可以规避押金“难退”风险的新模式。采用信用免押模式是指与支付宝芝麻信用合作或者绑定个人信用卡,达到一定信用要求的消费者不需要缴纳押金就可以使用共享汽车。采用押金资金银行存管模式是一种特殊的第三方资金存管模式,可以避免资金存管平台更改结款方式和避免“假押金存管、真资金沉积”,目前在我国共享行业已出现许多成功的案例。在此种模式下,共享平台收到消费者注册、缴纳的押金并将押金支付给银行,由高信用的各银行机构进行定期结算,管理押金的利息,配置押金于合适的企业或个人进行理财投资活动。同时,在此模式下还可以继续增加共享汽车的投放数量,合理控制维护成本,吸引更多的用户来使用共享汽车,从而提高共享汽车投资报酬率。采用信用免押模式或采用押金资金银行存款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共享汽车行业的整体形象。
  (三)建立完整的企业内部控制机制
  共享汽车企业内部控制是其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要重视对企业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与完善,确保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建立完整的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可分为事前的预防防范、事中的管理控制、事后的监督评价三个环节。首先,共享汽车企业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充分考虑各业务部门间的制衡关系,充分建立严格的制约审批手续,规定各部门和人员的职权范围和工作要求。其次,共享汽车企业要强化事中管理控制,可以利用账实盘点控制等方法对企业运营资金、银行存款、其他资金等进行核查;应该建立专门的职能部门对管理运行机制是否得到有效运行进行评估与完善,及时对相关内部控制节点进行查漏补缺;还应该搭建企业内部控制共享信息平台,方便各业务部门人员获取和传递相关信息。最后,共享汽车企业还要加强事后监督评价,建立内部审计监督部门,加大内部监督审查力度,及时对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行修补与调整,实行奖惩机制,强化事后监督评价效果。建立完整的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将会提升共享汽车企业竞争力,使企业能够长期稳定的发展。
  (四)建立健全的法律监管体系
  为解决共享汽车O2O运营存在的法律责任风险,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解决风险问题。第一,共享汽车行业自身应该加快制定运营管理法规和加强依法查验消费者信息,目前我国共享汽车政策法规因地而异,许多地区存在明显滞后的问题,没有统一性的管理法规。为切实解决共享汽车运营管理法规存在的缺陷问题,共享汽车行业自身应该加快研究制定运营管理法规。共享汽车服务平台不仅要在消费者注册用车时进行完整有效的信息审核,而且在行车过程中也可采用车载安全检测设备进行人脸识别或指纹识别,确保实际驾驶人与账号注册人身份一致。第二,企业应该大力支持共享汽车保险产品的创新和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针对共享汽车的需求状态和风险特征,加快探索出共享汽车服务平台与保险公司的商业合作关系,共同推进保险产品的创新。共享汽车服务平台应该持续高效地利用各服务平台以各种方式提醒消费者,制约消费者产生有风险的不良行为。第三,共享汽车服务平台自身应该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紧密的合作,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享汽车服务平台应该能够及时掌握消费者的驾驶证所有违章记录、注册信息的变更、最近用车的交通违章等情况,加快实现与交管部门的数据共享,积极建设配套网络信息共享机制,为共享汽车O2O运营的发展成熟做好铺垫工作。Z
  【主要参考文献】
  [1] 赵斯惠.基于O2O视角的共享经济商业模式研究——以汽车共享为例[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5.
  [2] 杨有红,成晓翠.O2O商业模式、盈利能力与风险管控:以携程为例[J].商业会计,20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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