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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风险以及风险防控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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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随着当前信息化快速的发展和进步,互联网技术获得了广泛运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与生产,互联网金融是当中发展最为显著的代表。尽管互联网金融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然而,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也日益明显,特别是互联网金融风险问题,对人们的正常生活造成了极大困扰,阻碍着社会有序发展和我国在金融方面的发展。虽然我国在加速颁布相关的措施,并不断加强监管互联网金融,避免互联网金融出现较大波动。鉴于此,本文以现阶段互联网金融为研究对象,分析了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并针对风险提出了相应措施。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
   互联网金融是新型的金融模式,其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了资金支付、信息中介等业务,对金融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从当前情况来看,由于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相对较晚,还没有制定完善的监管机制,从而导致互联网金融风险问题日益严重。所以,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和风险防控十分重要,有利于满足互联网金融加速发展的基本要求。
  一、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互联网风险
  一方面,互联网是因为其平等、开放、协作、共享的特征而被人们普遍运用的,但是另一方面,互联网在技术方面存在的风险也是不容忽视的,其风险主要体现在网络漏洞、客户端的安全防范系统以及TCP与IP协议开放性方面。互联网金融主要是通过互联网的虚拟性进行各种金融交易活动,交易双方按照互联网提供的信息来做决定,这需要互联网上所提供的两者信息都是真实可靠的,同时,这也是通过互联网进行各种金融交易活动的前提条件。然而,犯罪分子通常会通过盗取个人真实信息或利用假信息进行交易活动,从而容易出现金融风险。当下,微信、支付宝等方式逐渐成为了人们交易的重要手段,而一些免费无线宽带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当人们连接上这些免费网络或不法分子设计的热点之后,个人信息将会被盗去,进而出现金融风险。
  (二)缺欠有关法律制度的监管
  法律是国家约束和指导共鸣行为的一种手段,所有活动的开展都需要通过法律法规来进行指导和约束,特别是在金融行业发展中,更需要通过法律来进行约束和规范,从而确保金融活动顺利开展,为金融市场良性发展提供保障。但是,互联网金融与银行传统金融模式具有一定区别,尽管人们通过利用互联网可以更加便捷地进行金融活动,但是也存在着较大的风险,若不能尽快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将使得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容易出现严重的风险。虽然我国针对银行传统金融模式方面的法律已经相对完善,但是这些法律并不适合在互联网金融活动中使用,而且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时间较短、速度较快,有关法律在运用过程中可以发现存在明显的不足,这将加剧互联网金融风险。
  (三)交易双方信息可靠性与不对称性风险
  针对信息的可靠性和对称性,以网络小额贷款来说。通常信贷双方会通过网络平台先进行交流,交易双方在虚拟网络上如何确定交易信息的真实性,交易一旦出现违约情况,应怎样进行善后处理,整个交易过程是否有第三方在担保和监督,这些都是需要谨慎对待的问题。信息的不透明和不对称问题,造成了难以预测的风险。并且这其中的某些问题,可能长时间存在于互联网金融行业业务当中。但又因为互联网行业存在虚拟性和金融业存在不稳定性,如果出现信息不对称或不可靠问题,交易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容易形成一种盲目信任的风险。也就是投资人由于信息不对称盲目相信被投资人,从而引发许多跟风行动,盲目信任一些互联网信托和集资机构。而这容易产生严重后果,并且这些后果投资人是无法承受的。如果出现集资机构破产或者集资机构携款潜逃问题,投资人利益也将受到极大损失,且在一定程度上会使得金融业整体出现波动,从而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举措分析
  (一)加强信息技术和基础技术的研发力度
  因为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快且时间短,因此在技术方面还不成熟,这极为容易出现互联网金融风险,因此我们需要增强技术研发力度,强化技术升级力度,不断完善互联网金融操作流程,特别是需要加强密码方面的主要保密技术研发力度,严格控制互联网金融中存在的风险问题。此外,还需要提高社会各界、金融机构、投资者以及融资者的风险意识,加强宣传互联网金融知识,提醒人们注重信息安全等。同时,互联网金融平台需要加强平台安全建设,采用多项保密技术与安全技术来强化风险防控。
  (二)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有关法律法规
  互联网金融产生风险和法律制度不健全也具有较大关系,同时也是互联网金融产生风险的最主要原因,所以,我国有必要加速健全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从而通过法律手段来约束和指引互联网金融活动。另外,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还需要针对金融行业特征强化自律性,严格要求金融行业门槛,同时对有关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惩罚,还应严格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发展秩序。
  (三)加快构建互联网征信体系
  建设互联网征信体系有利于金融行业树立社会信誉,大众提高对此行业的信心。建设互联网征信体系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出发,首先是因地制宜,最大限度开发当地资源。我国电子商务发展速度较快,远超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速度,电子商务企业的各项信息也趋向完整,在现阶段大数据背景下,建设征信体系是极为必要的;其次是互联网金融企业根基自身所掌握的信息数据创建信用系统,并对外开放,通过信息共享来帮助企业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最后是设立专业的征信机构。专业的征信机构有助于互联网金融企业节约大量的时间与资源,让互联网金融企业在行业领域中处于优势地位。
  结束语:
  综上所述,互联网金融模式对我国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而对互联网金融风险加以防控,对弥补我国金融行业在市场竞争中效率偏低问题的一种有效手段。所以,需要创建专业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安全保障机构与构建金融信用数据库,同时在此基础上把信息中介服務平台的稳定性考虑在其中。唯有如此,才能达到互联网金融日益发展的需求,进而推进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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