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浅谈土地储备机构相关会计核算问题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当前我国土地储备机构的资金会计核算工作开展中遇到一些难题,降低了核算工作的质量。本文就我国土地储备机构相关会计核算展开研究,探寻分析核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几点改进土地储备机构会计核算的措施。
  【关键词】土地储备机构;会计;核算
  《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是指导我国土地储备机构会计核算工作开展、规范我国土地储备机构会计核算行为的重要文件,多年来该《办法》的施行对我国土地储备机构相关会计核算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促进了该项工作的发展与进步。目前我国经济体制正处于深化改革阶段,土地储备机构会计核算工作中也掀起了一股变革的浪潮,如何解决现有核算机制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核算方法、提高核算效率已经成为土地储备机构中受到高度重视的突出问题。
  一、土地储备机构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核算范围不完整
  《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中对土地储备资金有明确的规定,即土地储备机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用于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收回土地以及对土地进行前期开发的资金。整个土地储备的流程分为土地取得、土地开发、土地储备、土地出让四个单元。实际中土地储备机构进行会计核算时,一般将机构的日常开销费用和土地储备资金分账核算,但过程中不乏核算范围不完整的现象出现。土地储备流程中的前三个单元一贯是由土地储备机构自己负责核算,而土地出让收入和应收土地出让款项的部分资金在核算范围之外,因为这部分资金需要交给国库,交接时由政府派遣预算会计进行核算。简而言之,土地储备机构的会计核算没有实现对整个土地储备流程的全覆盖,从核算得出的会计信息中只能看出土地在购买、开发、交付使用过程中的情况,这样的会计信息不够完善,不能完整反映土地储备机构的资金运转状况,实用性不高。此外,在土地储备资金的管理事项上,很多问题需要将土地储备机构与政府财政部门的信息结合起来综合分析考虑后才能得到解决,但目前土地储备机构与政府财政部门之间仍存在信息壁障,信息资源共享尚未实现,导致土地储备机构信息来源不足,对其资金管理工作的效果造成一定影响。
  (二)会计核算口径不一致
  据《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相关条例规定,土地储备机构有权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自主核算土地储备资金,但目前大部门地区机构本身的日常开销费用则对照事业单位会计审核的收付实现制原则进行核算,土地出让收支部分资金如上所述是由政府负责核算,核算原则同事业单位一样采用收付实现制。在一个机构的资金核算中可能会使用三种不同的会计核算口径,各个会计核算信息的方式方法不同,核算所得信息难以统一集中整理,增加了机构资金核算的难度,不利于政府财政部门与土地储备机构之间信息共享的实现,不便于土地储备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难以全面实施土地储备政策
  我国财政部早在2008年就印发了《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至今已经实行了十来年,对土地储备机构的资金核算确实起到了一定的规范指导作用,但是由于我国自身发展的一些特性和客观大环境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致使《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不能全面的贯彻落实到我国土地储备机构资金核算的实际操作中,不严格按照规范执行的核算程序会降低核算工作的质量,拖慢核算的效率,不利于核算工作的开展。难以实施的具体表现主要有以下两点:
  1.会计核算制度存在漏洞,在土地储备机构如何摊派土地储备资金所得利息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各个土地储备机构遵照的摊派标准不同,不同土地储备机构在利息分配上容易出现较大分歧,统一标准的缺失使分歧难以得到调解和解决,利息分配也就难以进行下去。
  2.政府财政部门会拨款给土地储备机构,用于发放土地储备机构内部人员的工资、津贴等,此外员工收入还有部分来源于储备资金在银行储蓄所得的利息收入。而《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是政府主管部门就如何进行土地储备资金管理而出台的政策,它单方面地提出了政府在基础会计信息方面对土地储备机构的要求,但《办法》中没有涉及建立政府财政部与土地储备机构之间信息共享系统的条例,土地储备机构掌握不了足够的信息,影响机构内部日常事务的开展,加大资金核算和管理的工作难度。一些土地储备机构的会计在进行核算工作时可能产生畏难情绪,更加无力顾及《办法》的遵守与实行。
  二、改进土地储备机构会计核算的措施
   (一)完善土地储备报表体系
  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信息质量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土地储备报表体系,要改进土地储备机构会计核算程序,提高核算信息质量,可以通过完善土地储备报表的方式来实现。具体操作方法可参考以下两点:
  1.土地储备机构是一个法人主体,需要向外界公布完整的财务报表,为更好地凸显土地储备机构作为法人主体的身份,《办法》中应就如何制作土地储备资本报表及机构日常活动经费报表增添几条专门的规范管理条例,让土地储备机构能据此条例制定相关的管理、核算措施,使机构内部资金往来记录更明晰。
  2.土地出让收入项目总数上呈显著上升趋势,应如实记录土地收购、出让等项目的收入、支出情况,加强收支表的设置,使各项资金往来能在表中有清楚的体现。
  (二)扩大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范围
  健全《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修改《办法》中不适应实际情况的条例,对于缺乏条例管理的事项应进行通盘考虑然后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增加到原有条例中。关于《办法》在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范围方面的疏漏,笔者认为应将当期被排除在核算范围之外的由土地出让造成的收支状况也一并纳入会计核算,避免土地储备流程中土地购买、开发和交付使用等环节的核算信息分散,使最终的核算信息量能涵盖整个土地储备流程。针对会计核算口径不一致的问题,《办法》中应给定统一的核算标准,使政府财政部门与土地储备机构在计算土地出让收入时能采取同样的办法,消除由于双方金额不一致造成的储备资金管理和核算困难。
  三、结束语
  目前的《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对我国土地储备机构的核算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但另一方面,它也确实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如会计核算范围不完整、会计核算口径不一致、土地储备政策难以全面实施等问题,这些都不利于核算工作的开展。为使核算工作顺利进行,相关从业人员应积极思索解决办法,制定核算工作改进措施,如完善土地储备报表体系、扩大土地儲备资金会计核算范围等,从而提高我国土地储备机构核算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参考文献:
   [1]叶秀花.土地储备机构会计核算若干问题的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7(16):187.
  [2]谢子杰.浅谈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J].经济视野,2017(14):50.
  [3]焦利媛.浅析《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的实务应用[J].金融经济,2018(2):183184.
   [4]张旭.浅谈土地储备工作中的几点问题及对策[J].建材与装饰,2018(19):193.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1503023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