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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民宿经济发展及存在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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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黑龙江省作为中国北方重要的旅游目的地,旅游消费需求旺盛,民宿业是休闲旅游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以在线民宿平台Airbnb、途家和小猪短租为数据源构建了黑龙江省民宿的数据库,指出了其空间分布和房源类型等特征。分析了黑龙江省民宿存在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制定完善的法律体系;增强民宿行业管理规范化和安全性;提高民宿经营者的服务水平;发展特色民宿等发展建议。
  关键词:黑龙江;民宿;经济发展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9)10-0159-02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旅游住宿市场需求呈现出逐年增长的态势,以星级酒店为代表的標准化旅游住宿服务快速发展,然而随着我国居民旅游消费需求的变化,传统标准化旅游住宿服务越来越难以满足游客的个性化和差异化需要。与此同时,在“互联网 + ”的推动下,一种新型的住宿形式——民宿应运而生了。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在线住宿市场前景研究报告》可知,2018年,我国在线民宿预定市场交易规模超过了150亿元,预计2019年交易规模将会达到226亿元,民宿市场表现出高速发展的态势。
   二、起源与特点
   (一)民宿的起源
   民宿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当时的日本、英国、美国等旅游业开始兴起,旅游热门目的地的居民将自家闲置房屋租给游客,赚取租金。然而,由于信息沟通不通畅,民宿发展比较缓慢。直到互联网和信息通信技术得到广泛应用,民宿业主与游客之间的供需关系才得以实现高效对接。中国民宿起步较晚,以旅游景点为特色的丽江、成都等地民宿近几年迅速发展。
   (二)民宿的特点
   1.闲置房源的再利用。在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条件下,个人业主将其闲置的房屋转租给他人短时间内使用。一方面,使用者可体验到个性化宿食服务。另一方面,房屋转让使用有效降低了闲置房源的空置成本,增加了供给方的收入。
   2.互联网的介入降低了供需双方的交易成本。借助于互联网平台,房东提供丰富多样的民宿房源,消费者也可以根据自身需求以及形式多样的民宿信息来在线选择房源。由此形成的双向交流使得供需双方之间的沟通更加便利,交易成本大幅下降。
   3.与当地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相结合。区别于一般仅提供单一宿食的酒店,民宿则强调“本真”。这主要依赖于早期民宿尚未形成行业,仅是房屋所有人经营的一项“副业”,故而民宿在居住方面保留了大部分的地方特色。
   三、发展现状
   (一)黑龙江省旅游产业整体发展现状
   黑龙江省地理位置及气候独特,旅游资源比较丰富,尤其冰雪资源、中俄沿边风情为特色的旅游产品资源为区域民宿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17年,黑龙江省共计接待游客16 407.9万人次,占全国接待游客总量的3.2%。其中,国内游客16 304万人次,入境游客103.9万人次。
   (二)黑龙江省民宿发展现状
   现通过采集途家、小猪短租和Airbnb平台中的相关数据,对比不同平台民宿的数量、出租方式、价格特征等指标,对黑龙江省民宿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
   1.途家。该平台下的黑龙江省民宿主要以相对标准化的商务型住宿为主。并拥有最多的房源数量。出租类型主要有整套出租和独立房间两种。价格以中低档为主,其区县中250元以下的房源比重基本超过70%。
   2.小猪短租。该平台以“时尚文艺”作为品牌定位,其黑龙江省房源主要集中在哈尔滨,其他地区分布较少。主要有整套出租、独立房间和合租房间这三种出租类型。并且,民宿从房屋风格着手,以文艺范、小清新格调为主,注重人文氛围的营造。平台中230元以下房源比重超过70%,价格特征以经济实惠为主。
   3.Airbnb。Airbnb是一个国际化以及主题性强的民宿平台,该平台中黑龙江省内的民宿分布地区较少,且数量不多。出租类型有整套出租、独立房间和合租房间。在建筑风格方面,Airbnb结合黑龙江省的历史地理特点提供了多种选择,例如联排别墅、客房、乡村小屋等。此外,还推出城堡、船屋等特色房源。针对民宿的价格特征,五个地级市的民宿价格大体保持在200元到300元不等。
   可以看出,黑龙江省民宿主要分布在哈尔滨市、牡丹江市,其他地区数量较少。从提供的民宿风格上来看,主要以商务性和文艺性为主,且少量存在着融合了当地人文特色的民宿。并且,价格处于中低档次水平。
   四、存在的问题
   (一)行业标准不规范
   相比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黑龙江省关于民宿的界定标准还未有具体的规定,与酒店、宾馆区分不明显。同时,也与传统意义上的青年旅舍、家庭旅馆之间的界限不够明确。
   (二)存在着安全隐患
   民宿经营范围囊括了住宿、餐饮、娱乐等,需要到市场监管、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之后方能开展经营。但是,相当部分民宿由民居改建而成,难以满足消防、卫生和环保部门对商业性建筑的标准要求,个别地区存在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问题。
   (三)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不同于宾馆和酒店受到较严格的法律和监督机制约束,民宿准入门槛低,经营者的素质良莠不齐。并且,由于相当部分依托网络平台进行销售,线下服务主要由分散的房东个人承担,当出现服务质量问题,网络平台介入的手段单一,缺乏威胁力和时效性,整体上存在行业服务水平较低的现象。
   (四)区域发展不平衡
   现有的网络平台中,黑龙江省民宿主要分布在哈尔滨等主要城市,风格形式比较有限。并且,通过网络平台搜索发现,一些民宿分布较少地区的房源存在“有名无实”、发布虚假租住信息的问题。    五、发展建议
   (一)制定完善的法律体系
   对于民宿,应由监管部门或立法部门出台统一性的法规文件,解决最为迫切的界定问题,即对各类民居改建民宿的标准进行认定。对于什么样的房屋可以进行民宿运营,什么是民宿运营者应该有一个清晰明确的界定,理清民宿与酒店等相似行业之间的关系。
   (二)增强民宿行业管理规范化和安全性
   充分利用相关政府机构宏观调控,使民宿从点状向全城式面状指引。通过互联网技术建立黑龙江省民宿行业平台进行联网管理,并形成完善的多媒体网络体系,民宿信息公开公正的面向大众,租住者网络化管理,满足双方效率、利益的最大化,增強安全性。
   (三)提高民宿经营者的服务水平
   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可以定期组织讲座和短期培训班,将民宿从业者急需的选址规划、主题设计、安全生产、服务规范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纳入到常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同时,充分利用黑龙江省丰富的优质高校资源,设立相关专业方向,组织相应的课程体系,培养专门化的人才。
   (四)发展特色民宿
   民宿的发展不宜做出明确的风格偏向,应主张多元化、家庭化,主打民宿中“民”的本真,增加地域体验的真实性、亲和性、丰富性。黑龙江省是个相对慢生活的地域,民宿的打造应让游人切实的感受到本地人的居住习惯、饮食文化,包括街巷日常、建筑形式、生活器具、特色菜系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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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王功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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