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中国消费金融风险研究综述及展望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   要:自1987年出现首个消费信贷产品以来,中国的消费金融已走过了31年的发展历程。目前我国的消费金融风险研究已形成传统机构消费金融风险研究和互联网消费金融风险研究两大领域,但两者之间的界限并非泾渭分明。随着技术进步和需求多样化,两者的融合程度不断加深。未来中国消费金融风险研究仍将以互联网消费金融为主,侧重风险传染效应、风险管理技术和风险监管等。
  关键词:消费金融;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
  一、引言
  消费金融是指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企业等向各阶层消费者提供消费金融服务的金融活动。通过与消费场景深度融合,消费金融可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通过深化金融科技的应用,消费金融可为更多的消费者提供普惠金融服务。1987年银行推出耐用消费品信贷业务开启了我国的消费金融时代。2009-2010年,《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的出台和试点公司在北京、天津、上海、成都的设立,标志着消费金融正式进入人们的视野。2013年以“分期乐”和“越分期”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把为个人消费者提供小额信贷的分期贷款服务作为公司服务目标,拉开了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序幕。2017年,《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发布,我国的消费金融开始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本文对我国主要的消费金融风险研究文献进行梳理。
  二、传统消费金融风险研究概述
  (一)信用卡贷款风险研究
  信用卡业务曾是银行主要的中间业务收入来源,故银行早期的消费金融服务以发行信用卡及信用卡贷款为主。为促进信用卡的发行和使用,银行曾推出多种优惠措施,甚至出现过不核实对象资质就盲目发卡的情况。这种做法短期内导致信用卡数量大幅增长,为信用卡的不当使用和信用卡贷款风险埋下了隐患,以致出现了“以卡养卡”、“以贷养贷”的现象。研究表明,信用卡贷款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信用卡持卡人、银行内部、国家层面的法律制度和社会征信系统。信用卡持有人的个人特质在信用评估进而贷款发放中具有较大影响力。在影响信用卡违约的个人因素中,按权重由强到弱排列依次为:经济实力、收入、财务负债、年龄婚姻属性、户籍学历等其他属性(陈雄,2011)。而银行和信用卡持卡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及其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信用卡授信评分技术落后、贷后管理不到位、风险管理方式与现实业务发展速度脱节等,进一步加剧了信用卡贷款风险(张琳洁,2010;龚圣杰,2016)。
  为防控信用卡贷款风险,张琳洁(2010)使用Netlogo软件设计了逆向选择模型,通过对银行和客户行为的模拟,以及对利率的调整,观察银行贷款的风险状况。成建东(2015)将数据挖掘理论应用于个人信用卡风险评估中,提出了农信社信用评估模型的建模思路及设立步骤。信用卡本质上是循环信用信贷产品,无论是以前以城市居民为主的信用卡,还是崔鹏琳(2017)提出的新农合透支垫付信用卡和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村信用卡,信用卡贷款风险的降低均需要银行、消费者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银行一端应转变发卡理念,构建包含教育程度、职称、职业和年收入等预测变量的信用卡风险预警模式;消费者一端应通过网络、倡导影片、学校及家庭教育等增强消费金融知识;社会一端应建立更完整的金钱管理教育体制和社会咨询体制,多元化推广金钱管理教育课程,并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社会征信系统。
  (二)个人住房貸款风险研究
  个人住房贷款主要包括个人住房委托贷款、个人住房自营贷款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在我国,住房贷款和汽车贷款均被排除在狭义消费金融之外,作为广义消费金融的一部分而存在。本文认为,住房、汽车本质上是消费者衣食住行消费中的一部分,只不过是消费金额较大、消费时间较长的消费品,故将其纳入消费金融风险研究中。研究表明,住房贷款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抵押物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和政策风险、管理风险以及提前还款风险等。住房贷款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来自四个方面:借款人、银行内部、外部经济和房产本身。借款人的经济实力、婚姻状况、教育背景、性别和职业等个人特征,住房贷款的贷款金额、期限、利率、首付比例和还款方式等贷款特征以及银行内部的审核评级制度,人口结构、户籍制度、地区经济水平、金融和宏观经济的稳定性等外部经济因素,住房面积、房屋性质、房价和房屋净权益等房产特征,是影响住房贷款违约的重要因素(杨星、麦元勋,2003;王福林等,2005;马宇,2009;钱争鸣等,2010;方匡南、吴见彬,2013;欧阳远芬、陈倩,2014;陈健、曾世强,2017)。资金来源小与资金投放量大、资金来源分散与资金投放集中以及资金来源短期与资金投放长期之间的矛盾,包含持有成本、再融资成本与交易费用在内的住房交易成本,购房需求与购房贷款还贷能力之间的平衡性,房屋遭受天灾损毁或借款人死亡引起的保险公司代偿住房贷款等,也在住房贷款风险的形成中发挥着一定作用(刘萍,2002;许永胜,2011;徐遥君,2013)。
  为防控住房贷款违约风险,侯剑平等(2011)运用近似支持向量机模型对个人住房贷款信用风险进行预测,罗志(2013)基于模糊层次分析法对个人住房贷款风险进行评估,陈雯、胡振华(2014)基于GMDH模型和Monte Carlo模拟对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风险进行度量,旨在通过提高风险评估技术来降低住房贷款违约风险。对于住房贷款提前还款风险,钱枫林、邓予兰(2011)提出采用表内对冲方法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产品创新的对策,戴国强、刘川巍(2007)提出银行建立利率风险管理系统的职责分工体系和加强提前偿付模型研究的数据搜集和技术探索等建议,旨在通过完善银行风险管理系统来降低提前还贷引发的损失。
  (三)汽车贷款风险研究
  我国的汽车贷款风险是伴随着私人购车风潮出现的,目前已形成新车贷款风险和二手车贷款风险两大研究领域。无论新车贷款还是二手车贷款,汽车贷款风险的产生原因主要来自六个方面:借款人、放贷机构、汽车经销商、保险公司、外部环境和贷款本身。研究表明,放贷机构经营管理模式简单粗放、贷款风险管理体系不完善、社会征信体系不健全;贷前客户筛选与确认不够到位、贷款风险防控措施准备不足、贷后管理缺位、第二还款来源过分倚重保险公司等是影响汽车贷款风险的主要因素(杨怡,2010)。市场贷款利率、资本收益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二手车交易价格对提前偿付率、违约率和违约回收率有重要影响(潘晴,2017)。   为防控汽车贷款风险,杨怡(2009)提出建立商业银行汽车消费贷款个人信用评级系统,丰富第二还款来源;张永强(2013)建议商业银行与借款人、汽车经销商、保险公司等相关利益主体联合构建较完善的汽车消费信贷操作模式;陈轶珑(2014)设计包含个人汽车贷款基本信息、经销商汽车贷款基本信息、风险指标控制、风险预警控制以及相应计算机技术的商业银行汽车贷款风险控制系统;李岸杨(2017)从基础信息、贷款信息和征信信息等筛选出8个变量建立个人信用评分模型;蒋国彬(2017)认为可依靠信用卡大数据来创新银行汽车金融贷款模式进而控制汽车贷款风险;李明浩(2017)则从实务角度提出身份交叉验证、合同部分授权、“智能判断+人工确认”的风险管理维护等汽车消费金融风险控制要点。完善信用评估体系、增强风险监控意识、优化风险评估流程、增进征信体制建设和完善担保制度;构建综合考虑个人征信信息、抵押担保信息、收入信息与交易记录、投资记录、物流记录等线上行为数据,同时匹配第三方数据进行交叉分析的个人评价指标体系已成为业内共识。
  三、互联网消费金融风险研究概述
  (一)平台贷风险研究
  目前我国主要的消费信贷平台包括电商平台、大学生分期购物平台和P2P平台等。平台贷风险主要是指这些消费信贷平台在提供消费金融服务中所产生的各种风险。
  1.电商平台贷风险研究
  目前我国电商包括平台型电商、自营型电商和独立型电商三大类,尤以平台型电商为主。研究表明,电商平台消费金融存在准入标准缺失、违约惩戒措施不完善、信息安全隐患、套现风险和信用数据缺失等风险;在风险控制方面可能由于过度授信、过度借贷而形成隐患(叶文辉,2015;马厚娟,2015)。田颖(2016)证实某平台消费金融风险管理模式在数据来源、数据处理、风险来源与监察等方面存在隐患,导致信用风险被强化、风险交叉传染的可能性增强。马肖娜(2017)研究发现贷款金额、利率、违约惩罚、违约信息共享等因素对某平台消费金融信用风险有重要影响。
  为防控电商平台消费金融风险,赵圆(2016)提出制定合理的风险分摊与收益分配合约控制内部风险,利用电商平台与电商企业之间的博弈关系控制外部风险,设计违约惩罚机制降低道德风险;刘曼(2016)提出加强电商平台内外部管理和系统建设。田颖(2016)从制度建设层面、消费者层面、网络安全层面和业务管理层面提出解决方案,包括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完善催收制度、建立健全风险转移机制,加强对消费者的诚信教育和风险提示、将用户信用等级与折扣挂钩、扩展征信数据来源,建立和维护安全防御系统、加强网络安全技术建设、建立技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维持“小额、分散”的消费信贷方式、深挖消费者需求、增加市场占有率、建立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等。马肖娜(2017)认为降低贷款金额和利率、增加违约成本和违约信息共享度、增加贷款频次可防控信用风险,资产证券化可规避流动性风险,加强人员培训、升级硬件、加强网络安全建设等可控制硬件失效和网络安全风险。
  2.大学生分期购物平台贷风险研究
  大学生分期购物平台是校园消费金融的主要模式之一,提供消费分期和小额信贷服务。研究表明,大学生分期购物平台消费金融风险主要来自大学生借款人、投资人和平台自身。大学生借款人经济能力有限,不善于计算赤字消费,受校园攀比之风影响崇尚虚荣消费,过度相信商品廣告宣传,对分期购物平台缺乏了解等,导致其存在意识风险、偿贷风险和维权风险(邓秀焕,2015;陈华琛,2017)。投资人存在资金来源不明、洗钱等法律风险、道德风险和竞争风险。平台则存在运营风险、操作风险、安全风险、市场选择风险、法律风险和信用风险(金露露、李游,2015)。造成这些风险的原因与政府法律法规欠缺、监管工作缺位、行业自律缺乏、高校教育与管理力度不够以及家庭教育缺失等有关。
  3.P2P平台贷风险研究
  P2P网贷是结合传统金融服务模式和民间借贷资本市场特点、融入电子商务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基于网络平台进行的借贷模式,其风险研究以2016年《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发布为界分为两大阶段。2016年之前的P2P网贷平台有多种模式:纯中介型、复合中介型和公益型,信息匹配模式、担保模式、资金池模式和众筹模式,纯平台模式、债权转让模式、担保交易模式和陆金所模式等。不同模式的P2P网贷风险不同。纯中介型网贷平台不承担借贷过程中的违约风险;复合中介型网贷平台来自借款者的风险小,由平台带来的风险大;公益型网贷平台出资者和平台所面临的逾期风险相对较小(张璐,2014)。由于P2P网贷的虚拟性、跨地域性、平台经营压力、监管制度和措施滞后等极易产生借款人违约风险、平台经营风险、信息泄露风险、网络诈骗和洗钱风险(马亮,2014)。2016年之后,P2P网贷平台被严格界定为信息中介,服务范围限于“信息搜集、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并有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要求,接受中央和地方双重监管,因而风险有所降低,但一些固有风险依然存在,如借款人无担保、贷款合同无面签、贷款用途无限制引发的风险,投资人利用平台洗钱的风险、逆向选择风险,平台的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泄露风险,以及第三方个人或机构引发的风险等,其中对借款人信用风险的分析成为这一阶段研究的主流。
  为防控P2P平台贷风险,帅青红(2014)探讨了核准制下监管寻租风险的防范策略;俞林等(2015)探讨出P2P行业的风险控制策略;王锦虹(2015)研究了信贷配给模型下逆向选择风险的防控策略;董妍(2015)提出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P2P风险控制机制;潘锡泉(2015)提出消除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和政策风险的具体措施;刘建民、蒋雨荷(2016)提出“互联网金融+政府信用+民生项目”的P2G(private to government)模式以规避风险;余许友(2016)提出引入互联网交易诚信借贷机制、加大网络安全投入、实行互联网金融分类监管等措施。纳入保险后的借贷平台可以更好地降低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的道德风险(蔡瑞媛,2014);P2P信贷风险评估模型从单笔贷款和贷款组合两个层次对风险进行评估(高见,2013);基于K-Means聚类和支持向量机(SVM)的非均衡分类方法可预测P2P网贷平台风险(张文等,2018)。   (二)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风险研究
  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属于消费信贷资产证券化,面临资金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为防控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风险,需出台专门的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法律法规,完善消费金融基础资产池监管体系,改进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的发行机制、交易机制和质押机制,协调微观机构风险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的关系,强调具有“消费场景”的消费金融,完善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机制(程雪军、厉克奥博,2018)。
  (三)成长链金融风险研究
  成长链金融是基于生命周期理论,将自然人的一生分为成长、就业、成熟、退休四个阶段,并在充分考虑各阶段关联性的基础上,为个人提供个性化、全方位的金融产品及服务。成长链金融整合了传统的个人消费金融、个人零售和个人理财业务,属于消费金融的外延。关于成长链金融风险的研究以陆岷峰团队为主。成长链金融具有阶段过度授信、整体优化与局部优化并重等特征,会因个人信用状况、收入水平等产生金融风险,包括内部的流动性风险、违约风险和意外风险,外部因竞争对手、社会保障体系和个人征信系统等产生的风险。意外风险是成长链金融比较独特的风险,包括死亡风险、犯罪风险和失业风险。为应对这些风险,应推行成长链金融资产证券化,完善个人破产制度,构建大数据风控预警体系,发展成长链金融保险业务,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发展信用评估机构。
  四、消费金融风险传染和管理研究概述
  (一)消费金融风险传染效应研究
  1.互联网消费金融与传统金融的风险传染效应
  韦起、魏云捷(2018)根据我国网络借贷监管动向将网络借贷市场分为三个阶段,分析其对传统金融机构的动态风险传染效应,发现网络借贷平台对商业银行的风险传染效应大于其他传统金融机构;对信托业的风险传染效应与对银行的传染效应表现出不同的变动趋势;各阶段网络借贷平台对传统金融机构的风险传染效应不对称。
  刘镜秀和门明(2016)认为P2P网贷市场与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之间不存在显著的风险溢出效应。张国昌(2018)则发现P2P网贷市场和同业拆借市场之间存在“跷跷板”效应,P2P网贷市场对同业拆借市场、资本市场的风险传染效应有限,但两个市场对P2P市场的风险传染明显。
  2.互联网消费金融对整个社会的风险溢出效应
  互联网消费金融可能挤占传统信贷市场,造成垄断;虚假金融、错误金融、欺诈性金融、恶意性金融等信息可能对投资者权益造成损害,衍生出连锁金融风险;互联网消费金融创新不当可能激发金融机构的潜在风险,使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传导至实体经济,整个宏观经济体系面临更大的系统性风险(仇晓光、刘闻博,2015;庄雷,2016)。关于互联网消费金融在此领域的具体作用方式尚需深入研究。
  (二)消费金融风险管理技术研究
  互联网消费金融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互联网思维和互联网产品服务方式对消费金融产品服务进行改造升级与创新深化,构建了高效、多维的风险控制体系,具有更高的贷款审查和服务效率。但中间链条的省略和效率的提升,在降低交易成本的同时,也给消费金融风险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林慰曾、施心德(2018)認为,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存在“信息孤岛”,市场主体间的信息缺失、信息不对称与信息欺诈,使得互联网消费金融存在信用错配进而加剧金融风险,因此修复信用、实现信用匹配,将是互联网消费金融风险管理技术的主攻方向之一。同时,互联网消费金融模式多样,以自有产业链为主线的消费金融平台和以他有产业链为依托的消费金融平台面临的风险类型不同,进而风险管理和技术要求也有所不同,需分门别类进行详细分析。
  (三)消费金融风险监管研究
  目前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监管主要分为风险监管和平台监管。金融风险监管主要解决金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而网络平台监管主要解决平台竞争的问题。随着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以及新技术的不断涌现,消费金融服务需求的多样化必然带来消费金融的创新。在金融创新与风险监管之间如何进行权衡,是未来消费金融风险监管面临的难题。科学设计消费金融风险监管机制,也将成为未来消费金融风险研究的重点。
  (四)二手车消费金融风险研究
  二手车金融是指二手车车源采购、仓储、终端交易、延保等过程中对经销商和消费者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抵押贷款、库存融资、消费信贷、融资租赁和售后延保等服务。现阶段我国二手车金融主要业务以消费信贷为主,经销商库存融资、融资租赁和售后延保服务处于起步阶段。随着二手车市场的发展,二手车消费金融的服务需求将增加,如何进行二手车消费金融的风险防控将成为未来汽车消费金融风险研究的主要课题。
  五、总结
  从前文的系统梳理可以看出,我国早期的消费金融风险研究侧重传统信贷机构面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系统性风险,互联网消费金融风险研究在传统风险的基础上新增了硬件失效风险和网络安全风险。随着金融科技的迅速发展和传统信贷机构与互联网金融的深度融合,消费金融风险的类型将更加多样,消费金融风险管理也将面临更多挑战,这些均对消费金融风险研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的消费金融风险研究必须在深度和广度上进行拓展与突破,并不断提高其前瞻性和预警性。
  参考文献
  [1]陈健,曾世强.宏观经济不确定性与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供给行为[J].浙江金融,2017,(4):41-47.
  [2]张文,崔杨波,姜祎盼.基于SVM~(K-Means)的非均衡P2P网贷平台风险预测研究[J].系统科学与数学,2018,38(3):364-378.
  [3]程雪军,厉克奥博.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的风险管理[J].改革,2018,(5):56-65.
  [4]陆岷峰,朱卉雯.个人成长链金融特征与发展对策[J].金融理论与教学,2016,(4):1-7.   [5]韦起,魏云捷.基于Markov-vine copula的我国网贷平台对传统金融机构风险传染效应研究[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
  2018,38(2):317-328.
  [6]林慰曾,施心德.互联网消费金融:信用错配、修复与完善[J].南方金融,2018,(6):73-81.
  Sorting and Prospects of Research on China's Consumer Financial Risks
  CHEN Caihong1   SUO Jing2
  (1Huaian Development Research Institute, Huaiyin Normal University, Jiangsu Huaian 223001;
  2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Inner Mongoli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 Hohhot 010051)
  Abstract:Since the first consumer credit product appeared in 1987, China's consumer finance has gone through 31 years of development. However, the research on consumer financial risk in China is relatively lagging behind, and it was only after the subprime crisis that it began to be taken seriously. At present, the study of consumer financial risk in China has formed two major fields: traditional institution study of consumer financial risk and internet study of consumer financial risk, but the line between them is not clear-cut. As technology advances and demand diversifies, the degree of integration between the two is deepening. In the future, China's consumer finance risk research will still focus on internet consumer finance, focusing on risk contagion effect, risk management technology and risk supervision.
  Keywords: consumer financial risk, internet consumer finance, risk management
  責任编辑、校对:钱晓东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1506805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