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涉外法律人才实践能力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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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今社会的发展日新月异,国与国之间的联系愈加紧密,经济往来愈加频繁,为顺应时代发展,国际社会上对于涉外法律人才的需求也逐渐加大,然而相关的人才并不充盈,如何将法学院校的培养模式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培养社会需要的复合型法律人才是未来的趋势。因此,在学生的培养上不仅要注重理论基础,更要结合实际,多方面、多途径提高教学质量。
[关键词]涉外法律人才;实践能力;人才培养
[DOI]10.13939/j.cnki.zgsc.2019.34.127
1 培养涉外法律人才的目的
随着近年来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对外交往日益频繁,经济方面更是突飞猛进,然而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不一样的声音,很多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的企业遇到涉外的法律问题,需要相关的法律人才。中国政府也在2018年上半年在江苏省成立我国首个“一带一路”巡回法庭。因此,国际法相关课程设立的任务即是为了培养实用型人才,响应国家大背景下的政治导向,既要懂得国内有关方面的法律,又要懂得国际有关方面的法律,为此类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搭桥铺路。
2 涉外法律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本科阶段的法学教育要为学生的未来打好基础,不仅是培养学生的法学专业方面的素养,更要培养学生的道德素质、心理素质等。即国内高校不仅仅要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与法律意识,更要采取多种途径培养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两者结合,相得益彰,然而诸多的实践经验表明,高校的课堂教育与学生的法律实务层面存在着严重不符的情况,即高校模式培养出的人才并不能对口适应社会需求。
2.1 知识传授途径缺乏创新
目前在高等院校之中,大多数的有关国际法方面的教学还是以课堂教学为主,属于教师向学生单方面传授知识而不顾及学生的参与度,或者未结合实际,只注重理论的讲授,使学生不能学以致用,或者只满足于过去的填鸭式教学,学生对于知识的掌握程度不能及时了解,或者学生怕老师而不敢提问,或者由于老师的地位不可动摇,学生在听课过程中不可提问,造成学生的创造能力与创新能力被无情扼杀。
2.2 教学内容本身存在一定难度
有关国际法的课程对我国课堂教学来讲,本身而言是一门新兴学科,是随着新时代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往来贸易的增多的产物,该课程的特点是内容多、范围广,涉及的学科多,诸如国际私法、国际公法、海商法等,而同时,涉外法律体系所涉及的各个课程内容之间缺乏紧密的关联型,这给授课教师的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同时也给学生学习并熟练地掌握提出了较高要求,学生在学习相关知识时不仅要学习法学基础理论,还要掌握有关欧美法系等涉外法律的基础知识,而且本身相关课程就与学生们的生活有着一定距离,故学生在学习时,难以从感性上取得较为清晰的理解。
2.3 教材设计与时代脱节
目前,中国高校所使用的教材大多理論性较强,内容上不便于学生理解与自学,造成了学生课后学习难度的增大,而且在课程的设置上总体上落后于时代,很多内容是已经过时的理论,而且教材不能够准确引经据典,不能和学生引起共鸣,充分提高课堂氛围。而且,不同版本法律教材的内容不统一,不同教材观点和内容各自不相同,自成体系。学生们在学习相关知识时,容易对有关概念产生混淆,需要教师结合实际进行补充,这就对教师的教学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 培养涉外法律人才方式的改革
3.1 多种媒介拓展教学方式
因为涉外法律方面的课程内容比较抽象,远离同学们的现实生活,使得同学们在上课时不能够有切实的感性认识,而采用口头传授或者板书很难表达清晰,从而使得学生精神注意力不够集中的现象产生,推荐结合多媒体设备,将课件内容变成图像、动图等,就能够把相关知识以更加感性的方式呈现在学生的脑海当中,加深理解,不仅使原本枯燥的课堂更加富有活力,更能拉近学生与老师之间的距离,相得益彰。
然而要正确运用多媒体教学方法,要切实增加互动性,而不是如同放电影一般播放多媒体设备,要加强授课教师个人的表现力,通过他自己的情绪去感染学生,而且对于资料在网上的筛选,要注意选择与时代保持紧密联系的,并对汇总的材料进行二次制作,根据课堂教学章节与内容制作成各种PPT、动画甚至是视频等,并且要将问题提前抛给学生,让学生带着问题去参与并提问,课堂教学应该是双向学习,学生在向老师学习的过程中,老师也在学生的提问中对知识进行理解和升华。
3.2 教材要统一改革创新
国际法有关课程在诸多高校中所使用的教材并不统一,并且每套教材的侧重点不同,学生难免对于知识的把握偏漏,对于知识体系的构建不够完善,因而需要编写者对于教材进行统一与完善,加大对课程教材的研究与改革,综合各版本教材并根据当今时代最新研究成果与理论,使教材内容排列紧密、系统而完善,并适当在内容中增加实务方面的案例,及时发行通用版本的国际法教材,并对比司法考试大纲进行删减,更加有利于学生毕业后学以致用,与将来的工作岗位进行对接。
3.3 提升教师能力
这里所涉及的提升教师能力,不是指现有师资力量不足,而是为了优中选优,为中国的法学事业培育更为优秀的人才。由于高等院校教师的科研压力大、教授课程过多等原因,导致大多高等法学院校的任课老师本可以兼职社会上的法律工作但却没有足够的时间,使得大多数一线教师只能对理论知识高谈阔论,填鸭式教学,及采用的老旧案例不能够牢固吸引学生的注意力的现象产生,如何切实提高教师的授课能力,而又能够减少资本输出?笔者建议:首先,从学校层面,加强本校与国内外法学高等学府的交流机会,制定奋斗目标,确定奖惩制度,拓展国际法相关课程在本省乃至全国的影响力。其次,鼓励高校法学教师在社会上从事法律方面的兼职,并鼓励学生参与,学以致用,为学生传授第一手资料。最后,选择少量有良好英语基础的教师重点培养,增加教师的归属感,使得他们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学生。 4 涉外法律人才实践能力培养的必要性及契机
涉外性法律人才,理论性强,覆盖面广,具有很强的实务性,为了培养出真正的实用型法律人才,我国高校的教育改革之路必须进行下去。在一线教学岗位的探索当中,教师应当加强实务层面的教学,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等途径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的提出,中国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国际间的交往愈加频繁,我国的国际地位稳步上升,而且在国际舞台上也在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同时,中国的法制建设进程也在不断加快。国际法这类课程,作为我国高等院校法学院的重点课程之一,正作为一枚引子,引导着我国的法制教育走向国际化。虽然我国目前有关涉外法律的教育模式尚且存在着诸多的不足,但改革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是始终坚持的原则之一。法学教育的改革勢在必行,当今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好的时代,我国目前缺乏大量具有国际视野,熟悉外交规则,对外交流的高端法律人才,而当今多媒体设备给传统的课堂活动带来了提升课堂活力与教学模式多样性的可塑性。
5 结语
当代的中国是在发展中的大国,是逐渐苏醒的雄狮,它的经济在快速腾飞的同时,也面临着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中国需要大量能够应对国际问题的高层次的法律人才,然而教育的问题不是一蹴而就的,不能依靠他国培养人才,要从根本上改变中国教育的现状,自己培养人才,自给自足,因此中国高校法学教育的本质应当是以培养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对社会有用,解决人民疾苦的高层次的人才为主要培养目标。我国法学教育的改革也定当以精英化、国际化的目标而进行,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等涉外法律作为高等院校法学教育的核心课程之一,也是引导我国法学教育走向国际化的重要途径,必将成为推动我国法学教育改革发展的动力源泉,授课教师要承担起相关责任,不仅要在授课方式上采取多样化的改革,也要提升自己的授课水平,切实提高课堂氛围,以培养学生对于涉外法律的感性认识,并加强实践课程,增强学生对于实务方面的认识与实践能力,将有关国际法课程的课堂教学与学生的实践能力等多种教学方法有效结合起来,才能够实现办学的宗旨,为中国的发展培养更多涉外法律高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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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吴晓明(1976—),副教授,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研究方向:国际法学;孙盛达(1992—),硕士研究生在读,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研究方向: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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