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垃圾污染处理现状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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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美丽乡村的创建和生态宜居乡村的推广,环境整治工作在农村也积极开展,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在一些地区农村垃圾污染问题仍然十分突出,这一现状已成为农村环境改善工作的重点。本文以湖北荆州市监利县为例,基于实地调查资料,发现当前农村垃圾污染处理中存在农户垃圾处理方式不当、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不健全、垃圾治理相关责任主体不到位等问题,并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提出因地制宜探索适合本地的垃圾分类处理模式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垃圾污染;垃圾治理
中图分类号:X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9年10月31日
一、引言
伴随美丽乡村建设的推进和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但由此也带来一系列的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如农村生活垃圾污染、农业生产污染等问题日渐突出,农村地区威胁生态环境的有害垃圾的数量和种类还在不断增加,不仅占据了人们的生活空间,也对人们的生存环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坏,更是成为了美丽乡村建设的短板,农村垃圾污染治理刻不容缓。本文拟通过调查和分析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农村垃圾污染治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提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对策建议,以期为我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农业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思路。
二、农村垃圾污染处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1、样本的基本情况。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监利积极探索乡村振兴新机制,在县乡村三级逐步构建垃圾收储、运输和处置体系,引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通过“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模式,全域解决垃圾收集、转运等难题。当前监利县农村垃圾污染问题解决得如何?治理现状怎样?还存在哪些问题?为此,笔者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选取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的毛市镇、周老嘴镇、白螺镇等5个乡镇,于2019年8月进行了为期两周的实地问卷调查,在每个乡镇采取随机入户的方式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当地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的现状及垃圾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共发放问卷620份,收回有效问卷602份。
2、问卷设计。问卷调查的内容包括:农户基本情况及垃圾污染环境的现状、垃圾来源及村民处理垃圾的方式、本村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现状及收费意愿、村民对垃圾分类相关知识了解的程度及处理情况、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的主体等几个方面,针对每个调查项目设置3~5个单选/多选项。
(二)农村垃圾污染治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监利县农村垃圾污染现状
(1)垃圾来源。据垃圾来源调查结果显示,在调查“您的日常垃圾主要来源?”这一问题时,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是日常垃圾的主要来源,其中生活垃圾占大部分64.3%,生产垃圾占28.7%,其他垃圾占7%。
(2)垃圾数量。据调查,认为家里产生垃圾多的农户占61.3%,认为还好的占32.2%,认为少的农户仅占6.5%;其中认为生活垃圾多的农户占68.9%,认为生产垃圾多的占25%,认为其他垃圾多的占6.1%。对于农业生产过程中塑料膜、篷布的使用量,57.1%的农户表示大量使用,35.8%的农户表示为保证不减产,使用了一部分,几乎没使用的农户只占7.1%;对于除草、除虫时农药的使用情况,表示大量喷洒的农户占72.4%,适当喷洒低浓度农药的农户占21%,喷药与人工除害结合的只占6.6%。上述结果表明,农村垃圾中,生活垃圾的数量高于农业生产垃圾数量,农村周围的生活垃圾较多,这与“您认为您周围的生活垃圾多吗?”这一问题的调查结果也相吻合:认为多的农户占65.7%,还好的农户占24.4%,少的农户占9.9%。
2、监利县农村垃圾治理现状
(1)村民自主治理垃圾现状
①农户处理垃圾方式。据农户处理垃圾方式的调查结果显示,61.6%的农户将产生的生活垃圾丢自家旁垃圾桶里,丢附近河湖或水沟的处理方式占28.8%;农业生产垃圾基本以填埋和焚烧处理为主,分别占比为35.4%和41.3%;77.2%的农户将有害垃圾直接扔掉,可见农户处理垃圾方式不容乐观。走访中农户表示垃圾桶配置不到位,垃圾找不到丢弃点,都是随意丢弃在附近的农田、河湖或水沟中。(表1)
②农户垃圾处理意愿。据对农户垃圾处理意愿的相關调查结果显示,愿意上交垃圾回收处理费的农户占63.6%,不愿意交费的农户占18.7%,看别人的农户占17.7%。如果村里有分类垃圾桶,60.2%的农户表示会分类投放垃圾,39.8%的农户表示不会分类投放;其中有58.3%的农户比较喜欢分类垃圾桶,31.5%的农户喜欢传统垃圾桶,都不喜欢的农户占10.2%。
③农户对垃圾处理认知情况。通过调查农户对垃圾处理的认知情况来看,农户对垃圾分类处理的认知还是不够,知道垃圾分类处理的农户只占61.6%;只有23.4%的农户有对垃圾进行分类的习惯;67.2%的农户认为垃圾分类对改善环境是有帮助的,70.1%的农户对垃圾分类是持支持态度的并认为此项工作很有意义;但只有14.7%的农户能清楚地分辨出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垃圾,说明农户对农村垃圾污染的危害性已经意识到了,并希望得到解决。(表2)
(2)政府对农村垃圾治理现状
①处理垃圾的人员。对处理垃圾人员的清理工作进行相关调查时,64.5%的农户表示有专人定时清理垃圾,25.9%的农户表示有专人清理但不定时,还有9.6%的农户表示并没有专人清理都是自己清理的。走访中农户提到虽然有垃圾桶,但由于环卫工作人员清理垃圾不定时或随意清理,导致垃圾桶及垃圾箱附近成为垃圾场。
②垃圾处理的基础设施。调查垃圾处理基础设施中的分类垃圾桶占比情况时,只有5.7%的农户表示设有分类垃圾桶,94.3%农户表示无分类垃圾桶,说明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还有待加强。 ③垃圾处理宣传工作。据调查,只有6.3%的农户有受过垃圾处理相关宣传教育。从获知途径的调查结果来看,从报纸上获知的农户只占8%,从社区中了解的占13%,从电视上知道的占36%,其他途径获知的占43%,说明垃圾处理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有待加强。
3、农村垃圾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通过分析实地调研结果,我们发现以监利县为代表的湖北省农村地区,在农户垃圾处理方式、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垃圾治理相关责任主体的落实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1)农户的垃圾分类处理认知不够、垃圾处理方式不容乐观。实地调查统计中发现,76.6%的农户没有对垃圾进行分类的习惯,有61.2%的农户只是模糊的知道哪些是可回收垃圾哪些是不可回收垃圾,另外还有24.1%的农户对此完全不知道,说明农户对垃圾分类处理的相关知识掌握的完全不够。同时,在农业生产垃圾和有害垃圾的处理方面更不容乐观。为保证不减产提高农产品产量,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塑料膜、篷布、农药等产生的垃圾,基本以焚烧、填埋或随意丢弃为主,不仅影响附近水源质量,对附近的土地和空气也造成严重的污染;有害垃圾的处理方式更是对村民的身体健康状况造成严重威胁。
(2)农村环卫基础设施不健全。由于农村居民基本沿河湖路而居、居住分散且不规则、村庄规模虽小但占地面积大、地广人多,垃圾多杂乱散且危害严重,相应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都较高,政府在此方面的投入虽有但仍显不足。
(3)垃圾治理相关责任主体不到位。当前,部分乡镇、村组负责人对农村垃圾处理问题依然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成效不佳。各村镇虽然有配备相应的垃圾处理人员,但由于负责的片区过大及缺乏有效的统一管理监督,导致虽然有专人清理垃圾但清理不定时或清理不干净的现象发生,一些村边、路边、坑边存在的卫生死角长期无人清理。
三、农村垃圾污染治理对策建议
(一)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要作用。调查结果显示,有43%的农户认为在垃圾处理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发挥最大作用,31.3%的村民认为环卫工人在垃圾处理过程中相关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各级政府职能部门首先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树立农村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意识,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保洁机制。其次,完善基础环卫设施建设,如环保设施、垃圾处理、沟渠疏洗等硬件建设。再次,要完善农村垃圾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制度,才能有效推进农村垃圾污染治理工作。最后,通过多渠道筹措整合资金以保障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长效运转,加强人员配备,规范保洁操作流程,科学管理。
(二)积极宣传引导,增强群众环卫意识,提高群众参与度。家庭主要劳动力在村时间越长,则农户参与村域环境治理的概率越高,对农村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知越高。据调查,有89.7%的农户是农村常住居民,但农村居民村域环境治理的参与度却不高。因此,要充分发挥学校、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利用村委会、理事会及各级组织等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自觉培养健康文明科学的垃圾处理方式,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同时坚持“以奖促治”原则,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提高群众参与度。
(三)因地制宜,探索适合本地的垃圾分類处理模式。随着垃圾分类的推开,中国多个地区的农村也开始探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但照搬城市的分类处理模式,是不切合农村实际需求的。可以借鉴城市垃圾分类的方式来处理,但要因地制宜,探索适合本地的垃圾分类处理模式。调查中有63.1%的农户认为,垃圾可以按照厨房垃圾和非厨房垃圾的方式重新分类,厨房垃圾大部分可以就地还田处理,建议将剩余分散的垃圾收集后再集中处理。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要结合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探索出适合本地的垃圾分类处理模式,才能确保美化环境的同时也能化垃圾为资源。
主要参考文献:
[1]黄杰.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的法律对策[J].法制与社会,2019(14).
[2]唐林,罗小锋,黄炎忠,余威震.劳动力流动抑制了农户参与村域环境治理吗——基于湖北省的调查数据[J].中国农村经济,2019(9).
[3]刘璋祎,王彦昕.中国进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J].生态经济,2019.35(8).
[4]李耀华.农村垃圾分类需因地制宜[N].连云港日报,2019.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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