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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日本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形成及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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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提升,社会各界对企业的要求不再仅仅停留于生产、销售层面,更加重视对利益相关者的影响。现主要分析了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在日本的形成;日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特点,并得出了CSR需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CSR需发挥行业协会的推动作用;CSR需发挥政府的指导作用;CSR需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等几点启示。日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态度,值得我国企业认真学习与借鉴。
  关键词:日本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借鉴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20)02-0023-03
  Abstract: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 and the improvement of Internet technology, the requirements of enterprises from all walks of life no longer stop at the production and sales levels, and more attention has been paid to stakeholders. Learnning from the formation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awareness and analysis of related cases, it can be seen that Japanese companies have attached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performance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developed a strong sense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whichhasbeen well received byother Communities.Although there aresome companies deviate from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ausing their reputation and market share to decline remakeably. The attitude of Japanese companies to fulfill their social responsibilities is worthy of serious study and reference by Chinese companies.
  Key words: Japanese enterprises; social responsibility awareness; reference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媒体的社会监督能力不断增强。20世纪90年代以来,许多危害社会、损害人权的违法商业行为被陆续曝光,特别是“血汗工厂”事件轰动一时,一些公司雇佣童工,并且采取对增加公司利润极为有利的低薪计件制使社会广为震惊。而类似事件的不断出现,也传递出社会对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迫切要求。
   企业社会责任英文写做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以下简称CSR),最早来源于美国学者博文(Bowen)1953年出版的《商人的社会责任》一书,他认为企业采取社会期望的行为是其义务和责任。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目前尚未统一,但一般认为应采用世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给出的解释,既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做出的一种持续承诺。按照道德规范经营,在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改善员工及其家人的生活质量,又帮助实现所处社区甚至社会的整体生活质量的改善。20世纪60年代,企业需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传入日本,直至2003年进入日本CSR“元年”,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才在日本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在日本的形成
   (一)探索阶段(20世纪50年代以前)
   日本正式讨论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概念是在20世纪中期,其源头是17世纪日本江户时代的家族企业提出的“家训”,并在此内涵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加之日本独具特色的“终身雇佣制”和“年功序列制”等雇佣方式,使企业将目光更多地聚焦于满足内部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上,容易忽略外部效应,从而有可能忽视消费者及社区的利益。因此,虽然日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讨论开始较早,但长期看并未形成企业内部的指导机制。
   (二)第一阶段(20世纪60年代)
   一般认为,日本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发端于1956年11月,经济同友会第九次全国大会公布的“经营者对社会责任的觉悟及实践”决议。这一时期的日本重化工产业发展迅速,企业直接排污引起了水体、空气的污染,出现了“水俣病”等危害群眾健康的公害病,引发了日本社会对企业问题的大讨论。日本政府在1967年颁布了“公害对策基本法”,以加强对企业的排污监管,并于1970年设置了中央公害对策本部。这为日本企业社会责任学说的出现营造了良好环境。
   (三)第二阶段(20世纪70年代)
   20世纪70年代,日本的“列岛改造论”引起第二轮地价上涨,加之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机带来的油价上涨,致使日本出现新一轮的通货膨胀,经济增长下滑,社会上的反商呼声高涨。在此背景下,日本1973年出版了《行动宪章》,1974年出版了《企业社会责任贡献度评价标准》以及《综合社会责任指标》,分别介绍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原则、评价标准和责任指标,在理论上进一步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进行了规范。
   (四)第三阶段(20世纪80~90年代)    日本在20世纪80年代成立海外活动事业联合会,旨在帮助本国企业更好地进入海外市场,践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并于1989年和1990年分别成立了“企业文化支持协议会”和“经团连的1%俱乐部”。但受泡沫经济的形成与破灭的影响,这一阶段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有所淡化,表现在1991年东芝机械公司违反CO-COM(CO-COM是SCHOTI选举的一个协调委员会the Coordinating Committee ,简称CO-COM。)规定,建筑业多家企业进行“事先商议投标”等事件相继发生,引起了各界对日本企业信誉的讨论,但在日本政府的主导下,出台了一些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政策及规定,为之后的规则完善奠定了基础。
   (五)第四阶段(21世纪初至今)
   2003年通常被称为日本企业社会责任“元年”。21世纪初,日本企业丑闻频发,2000年“雪印乳业食品”中毒事件危害了1.4万人的健康。2002年一些牛肉厂商以次充好对外销售,主要涉及“雪印食品”和“日本火腿”等企业。这些事件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促使日本政府敦促企业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完善相关的规定。在此背景下,许多企业设立了专门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部门,日本经济同友会和经济团体联合会也相继提出了系统的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及评价指标,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真正向实践层面前进了一大步。
   三、日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特点
   (一)与经济和时代背景共同发展的CSR理念
   日本的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历程是与其社会发展背景相适应的。17世纪,就有商家以家训的形式将经济与道德结合在一起。最初的日本企业社会责任的朴素认识存在于家训中,并代代相传。二战后,日本赢得了相对稳定的政治环境,1956年以后,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正式进入日本学者的视线。20世纪60年代出现的水体、空气污染问题使企业将目光转向环保方面。20世纪70年代投机猖獗,在政府的引导下,企业注重遵守法规。20世纪80年代后,日本经济表现出明显的泡沫化倾向,此时日本政府受到西方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影响,加大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在日本的形成,企业也开始更加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反映。20世纪90年代,日本企业寻租事件引起信任危机,企业在这一时期又开始关注商业伦理、扩大信息公开力度等。
   不难看出,日本整体的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与周遭环境是息息相关的,平稳的政治环境造就理论研究的基石,不断发生的事件在大众媒体和政府的推动下,又使日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不断完善。
   (二)相对完整的企业CSR体系
   日本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不仅覆盖通常意义上的经济、法律、伦理、社会贡献等方面,还将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的战略、组织架构、经营理念、实践行动等相结合,构建起独特的企业社会责任体系。
   在组织领导方面,经营者确立自身在企业中的地位,不仅引领企业经营方向,还主导企业“价值观”的发展。在具体实施方面,日本企业制定了更为细致的行为规范,如生产政策、环境政策、社会贡献、员工行为守则等。在具体操作方面,注重自上而下推广的企业社会责任教育,如三井物产发布的两本CSR教材《三井之魂》《DFP的警示》等,都表明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不断完善。
   (三)市场有别、精致利己的CSR观
   日本企业大多设立CSR推进部门,并将此概念延伸至利益相关方及企业供应链的管理中,这意味着要付出更多的时间成本和运营成本。为此,不少企业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会刻意忽略对供应商等的监督和要求。
   伊吹英子(2006)指出,倘若企业将自身标准强加给供应商,会引发供应商的不满。除此之外,当今社会很多企业实行产品内贸易,不断将高能耗、高污染的环节转移到其他地区,因为这样的负面效应并不会给日本本土产生影响。在这一前提下,日本企业虽强力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设,但并不能在供应链管理上实行统一标准,也无法在不同的国别之间实现平等对待,这显然是违背CSR内涵和初衷的。例如,丰田汽车公司自1937年成立至今已近百年,作为三井家族集团的一员,早在17世纪初经营“三越百货”前身时就提出了“良心仕事”,是最早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理念的家族企业之一。但丰田2009年初因油门踏板和制动系统的故障而实施的召回措施却引发了争议,丰田在全球范围内召回凯美瑞等车型共计850万辆,但在中国仅召回了较为单一的RAV4车型,召回数量也仅为7.5万辆。除此之外,丰田在中国召回政策的发布还被指责比欧美市场“慢半拍”,差异化的表现说明其履行社会责任过程中是有区别和利己为主导的。
   (四)外部推动下发展的CSR
   纵观日本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历史,不难发现除了政府引导、企业自觉、学者推进的作用以外,还包含了行业协会、媒体和消费者的共同监督的作用。
   日本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离不开行业协会制定的标准。1973年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制定的《行动宪章》,1974年日本生产性本部制定了《综合社会责任指标》,均丰富了日本CSR的内涵。
   日本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离不开媒体的监督报道。很多是在企业出現危机事件,经过媒体报道后,放大了相关事件的影响而受到各界的重视,日本媒体还直接参与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进,如1974年日本经济新闻社发表了《企业社会责任贡献度评价标准》,就曾极大地推动了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进步。
   日本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进离不开消费者的监督与选择。有近百年历史的雪印乳业,在1955年和2000年两次爆出食品安全问题后,其经营一蹶不振。2007年拥有三百年历史的赤福株式会社因隐瞒产品生产日期,销量一落千丈。2009年出现的高田气囊门事件致使存续84年的高田公司于2017年宣布破产。2017年10月23日,日本全国农业协同组合联合会兵库县本部承认,其直营神户牛的“神户Plaisir本店”,将品级较低的“但马牛肉”伪装成高品级的神户牛肉欺骗消费者。这些案例的出现以及最后的结果,均体现了日本消费者对企业决策的影响。    四、日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中国的启示
   (一)CSR需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
   在当今国际市场竞争愈发激烈的背景下,企业发展的趋势应从粗放型经营转变为精细型经营、国内经营转向国际经营,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进行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建设,无疑是适应角色转变的一个良好切入点。正如神户牛肉造假事件中,企业在应对危机攻关时采取的处理方式,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也是及时挽救企业形象所采取的重要措施,事件发生后采取措施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或多或少的留下了积极应对并及时处理的“好印象”。
   我们可以借鉴日本企业的做法,从组织领导、具体实施、监督评价三个角度进行全面的企業社会责任体系构建,通过企业全员参与来寻求适合企业自身的CSR经营目标,让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融于企业的经营发展战略之中。企业还可以借鉴全面质量管理的循环模式改进社会责任体系,在日常经营实践中对现存的CSR体系不断改进,以寻求最适宜的体系。
   (二)CSR需发挥行业协会的推动作用
   纵观日本的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史,无论是概念的引入还是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提升,都离不开日本的两个重要行业协会——经济同友会和经济团体联合会的推动,日本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的加强离不开行业协会的积极作为。
   我国已有一些行业协会开始向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领域靠拢,并已制定出相关的公约条例,但仍缺乏专业的研究成果。因此,需要发挥行业协会的带头作用,从行业协会的角度进行规范,扩大企业社会责任在国内的影响。
   (三)CSR需发挥政府的指导作用
   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虽然不能起主导作用,但可以对整体发展方向加以引导。其实,企业社会责任并不完全算是“舶来品”,早在中国开始发展商品经济时,形成的各个商帮就开始注重自身的形象,形成了“贾而好儒”的儒商形象。但目前中国中小企业众多,履行法律规则的意识也参差不齐,此时政府应当发挥自身的强制力,加强立法工作的推进,发挥引导作用,将行业质量、员工劳务、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通过法律约束来强制实施,也可以通过鼓励企业取得诸如ISO9001、ISO1400、ISO9002、SA8000的国际认证,提升企业的经营品质。
   (四)CSR需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
   日本媒体在企业社会责任发展过程中起到了推动作用,1974年初,日本经济新闻社就发表了《企业社会责任贡献度评价标准》等文件。2009年日本的国际青年环境NGO“日本种子”(A SEED JAPAN)开展了“媒体CSR项目”计划。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新闻媒体的影响力和信息的传播速度都在发生明显变化。媒体应给不良企业曝光并形成舆论压力,以此约束企业的不良行为。此外还应“软硬兼施”,在营造重视企业社会责任氛围的同时,对表现良好的企业进行大力宣传,促使企业从被动关注企业社会责任转向主动追求。
  
  参考文献:
  [1] 郭红玲.从耐克事件看企业社会责任危机响应模式[J].求索,2007(6):80-81+74.
  [2] 刘建华.美国跨国公司与“民主输出”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2007.
  [3] 刘忠华.日本企业社会责任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08.
  [责任编辑:王功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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