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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风险防控为导向的企业法务管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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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建设法治中国的大背景下,企业法律管理越来越凸显其防范风险、规范管理的重要作用。但传统管理思想和手段制约下,企业法务管理普遍存在不受重视且制度构建存在缺失等问题。因此,以法律风险防控为导向优化企业法务管理首先需要加强教育、转变观念、完善顶层设计;其次要构建以事前预防为主的法务管理框架,以及科学定位、增强职能、优化服务。
  【关键词】法律  风险防控  企业  法务  管理
  随着后危机时代的到来,经济全球化、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一系列市场活动、管理举措的深度变化都使企业面临日益严峻的外部挑战。一方面,企业需要进一步参与全球竞争以赢得更为广阔的生存空间,另一方面,践行新发展理念需要企业以创新驱动持续拓展行业新领域。如此种种无不给企业带来前所未有的新问题。而这一过程不仅要求企业经营管理超越和突破陳旧模式,也使企业潜在法律风险日渐增多,迫切需要以法律风险防控为导向加强法务管理,以实现逆境生存与发展。
  一、企业法务管理的重要性
  (一)防范风险
  企业所以需要开展法务管理,核心就是全力规避法律风险、以防其给企业造成难以预知、预控的损失或损害。尤其是本世纪首个金融风暴爆发后,全球经济整体走衰必然给国内造成负面影响。经济增速放缓需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实现逆境突围。这种宏观趋势给传统能源企业产生的影响尤为显著。
  一方面,企业需要更加积极主动的融入世界经济大格局,另一方面,新发展理念又需要企业不断以创新驱动增强核心竞争力。加之劳动力成本日渐提升,新型劳动关系亦在不断考验企业优化管理举措的意识和能力。凡此种种固然是危险中的机遇,却也同时存在越来越多阻碍或挫折。这其中便是各种法律风险甚至陷阱的隐藏地。
  因此,加强风险防范、提高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便是现代企业法务管理最重大意义之所在。
  (二)规范经营
  遵纪守法、有法必依不仅是法治国家文明社会风气的典型体现,也是社会经济活动规范有序的突出展示。中国之所以积极申请加入WTO,目的之一也是借融入国际经济整体格局提升国内行业、企业管理规范程度,以更加符合国际标准的法治管理理念推动国内行业、企业实现管理现代化与科学化。因此,企业开展法务管理的核心价值之一正是通过法律的严谨、权威推动企业管理规范化、系统化。
  二、企业法务管理的常见问题
  (一)重视程度有限
   与更加具体的业务、项目等不同,企业法务管理通常无法以相对直接、具象的结果展示出法律管理工作的价值或收益。因此,对不少传统能源企业而言,法务管理即便能够以关键部门的设置存在,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无论是岗位定位还是人员的薪酬绩效等都较直接业务部门存在差距。除非遭遇诉讼或是面临公关危机,多数情况下法律管理在企业内部受到重视的机会极少。
  (二)制度构建缺失
  由于管理意识上缺乏重视,法务管理在企业体制机制构建环节也普遍存在制度缺失的问题。与国外常见模式相反,国内企业中能够将法务纳入核心管理圈层者寥寥无几。企业战略决策活动过程中,法务部门通常不具有重大决策投票权。而这种在顶层设计环节存在的缺失现象本身就已给企业防控法律风险造成了不可知的隐患。
  三、以法律风险防控为导向的企业法务管理优化路径
  (一)加强教育、转变观念、完善顶层设计
  以法律风险防控为导向优化企业法务管理无法仅仅凭借具体几项操作办法就能达成目的,而必须在企业管理思想整体层面突出对法务管理的重视、关注才能落到具体措施环节。而要取得这种优化成果,就需要企业加强教育、转变观念、完善顶层设计。
  这种教育不应只停留在中高层管理岗位例行公事的宣传活动过程,而是必须自上而下形成全员参与、统一认识的良好氛围。包括定期、常态化的内部培训在内,企业需要将法务管理常识、理论、实践作为全体员工职业资格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要将包括主法律顾问在内的法务管理核心人员纳入企业战略决策团队,并在诸如董事会、理事会等高层管理会议活动中拥有重大决策投票权甚至一票否决权。
  (二)构建以事前预防为主的法务管理框架
  传统管理模式中,不少能源类企业的法务管理往往存在事后“救火”式处置的特点,时常需要在出现纠纷、冲突乃至诉讼问题时介入、干预、跟进。然而这种事后处置的管理模式不仅给当事人员造成极为沉重的事务压力,且已在不同程度上给企业经济利益或形象、声誉等造成了损失或负面影响。此种管理模式下的法务活动已陷入了费力不讨好的低质低效陷阱。
  因此,以法律风险防控为导向优化企业法务管理需要将着眼点、落脚点充分前移,构建以事前预防为主的法务管理框架。
  比如坚决贯彻“一无五不”原则并落实执行。即,只要企业法务管理部门未出具核准同意书或报告,则包括单位、上级、领导、议题、财务在内的各环节、岗位、人员就不得盖章、受理、签字、上会、付款。
  (三)科学定位、增强职能、优化服务
  企业法务管理作为关键管理机构固然有其他部门难以企及的专业性,但核心仍是为企业提供与法律相关的服务。这一点在包括防控法律风险和优化管理模式等各方面均需始终秉承。
  因此,以法律风险防控为导向优化企业法务管理还需科学定位、增强职能、优化服务。比如法务管理部门在参与企业决策、规划活动时不能仅仅满足于发现漏洞,还要更加主动积极地建言献策,提供修补漏洞、修正错误、弥补缺失的参考方案、辅助办法。
  四、结束语
   随着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不断深入推进,依法办事、有法必依不仅早已成为全社会各界共识,且正在为各行业、企业优化市场经济活动产生前所未有的指导意义。企业法务管理受到传统观念和管理模式的制约而长期存在各种缺陷,根源仍然是管理理念与时代发展间存在差距。因此,现代企业以法律风险防范为导向优化法务管理仍需以彻底转变观念为前提,将传统模式下不受重视的法律管理纳入核心管理圈层,最大限度发挥法律管理在企业战略决策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只有将法律风险防范置于事前的优化战略才是现代企业实现管理科学化、现代化的重中之重。
  参考文献:
  [1]甘春华,周志宁.共享经济模式下劳动关系的变异、影响及规制——以广州滴滴出行公司为例[J].工会理论研究(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学报),2018,(06):19-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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