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中劳动保障监察职能定位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劳动保障监察能够为政府提供行政支持,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中国独特的和谐劳动关系理论,代表着我国政府既要保障群众的劳动权益,又要保障我国经济呈现稳中向好趋势,社会和谐发展。本篇文章对劳动监察职能进行了分析,讨论了其目前状况,并分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中的定位。
  【关键词】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劳动保障;监察职能;定位
  国际统称的劳动监察,在我国被分为两个部门:劳动保障监察和专门劳动监察。劳动保障监察需要对我国和劳动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其能够被真正的落实。
  一、我国劳动保障监察职能现状
  劳动保障监察是我国重要的劳动监察机构,除了不需要对劳动卫生安全法负责,其余的劳动法律法规大部分都会受其监督管理,能够对个体经过劳动所获得的权益做出保障,对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以往的劳动关系进行分析,发现大部分的劳动保障都会发生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中型或者是小型的私有企业,特别是需要聘用数量较多的农民工的企业。比如说建筑企业、生产加工业等。经常出现的违法问题是拖欠农民工的工资甚至是直接不给,压迫农民工加班无法获得正常的休息休假时间以及不给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等。因为其不按照法律要求对待农民工,导致两者经常出现矛盾冲突,不利于经济长期稳定的发展,对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二、劳动监察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我国劳动监察在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是受到了我国特有的“碎片化”监管格局所影响,劳动保障监察人员数量上存在着不足。主要是由于我国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受到地方政府的直接管理,人力资源分配由地方政府所决定,劳动监察人员数量保持在某一个数值,得不到增长。但是我国的新兴企业数量不断增多,就业人口数量也在提高,受到城乡一体化趋势的影响,企业和就业数量一直都处在增长趋势。根据国际上所建议的一个劳动保障监察员负责的员工数量来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我国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在数量上严重短缺。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这一趋势,采取了不同的方式,招聘了兼职的工作人员,希望能够对其起到帮助,但是由于法律明确规定,这些人并没有进行执法工作的权利,只能起到辅助作用,并且人员经常变换,队员组成并不稳定。因为监察人员的数量限制,相关地方政府在进行工作时,一般是比较被动的,将主要的工作任务放到了对举报案件以及拖欠薪资等情况的处理上,这导致我国政府部门主动进行的监察活动对工作地点和劳动工作人员的管理范圍逐年下降。我国所监管的范围比较固定,经常出现违法行为的中小型企业受不到有效的监管,导致其很可能不改变自己的违法行为甚至是变本加厉。除此之外,各个地方各自为政,当出现跨地纷争时,政府之间很容易出现争执,使其一直拖延,无法得到解决。
  三、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中劳动保障监察职能定位及改善措施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做本职的要求是要使劳动者的合法权利能够得到法律的保障。为此,我国劳动保障监察职能应该重新进行定位,使其更加适应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需要。
  (一)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中劳动保障监察职能定位
  第一,重新认识劳动保障监察,增加其职能范围,使其更加的适应劳动监察制度,对更多的工作和劳动人员进行管理,为经济以及社会的发展提供保障,使劳动保障监察不再是有选择的对某一个劳动者进行保护,而是对劳动群体的保护,合理的使用能够有效的避免社会争端的发生。其不仅是对劳动保障群体的完善,更是适应时代发展需要,解决社会矛盾,使劳资分配更加合理的有效途径。第二,要对守法服务职能进行补充。当前,我国的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以惩罚为主,却忽略了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守法服务职能是指运用除了惩罚性手段之外的教育型监管方式来进行预防。目前所进行的守法服务职能只考虑到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在今后可以对其进行深化,使其为人们提供未发生之前的预防服务和发生之后的教育服务两种类型,从而让守法服务这一职能真正得到落实。
  (二)满足新定位发展需要的改善措施
  第一,要对上层的制度进行整改,解决劳动保障监察员人数过少的问题,在对劳动保障监察人员进行全新定位以后,它不仅仅需要进行行政执法工作,还需要对工资的纷争进行调节,在多个方面发挥作用,成为一个具专有业水平的劳动保障监察团队,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更加的可信。
  第二,要加大力度来对违反劳动保障监察要求的人员进行处罚。对违反法律的原因和违反的法律类型进行分类汇总,无论是有意违法还是无意违法都予以同样的处罚,这并不合理,也起不到威慑作用。为此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合理的对其进行处罚。比如说,对违法行为进行罚款时,需要考虑到企业的经营状况、企业的规模大小以及是否重复犯罪等。
  第三,要和非政府组织进行合作,使劳动保障监察更加的全面。目前,所进行的劳动保障监察合作监管,并没有考虑到劳工组织的潜在作用,在监管时比价的片面,只将其当做监管对象和获益者。为此,借鉴国外比如说澳大利亚的监察局所展开的国家雇主项目以及国家特许经营加盟商项目的成功经验,认识到基层组织的重要作用,并进行合作,使其发挥作用。
  四、总结
  劳动保障监察发挥职能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有效途径,但是随着新时代的发展,劳动保障监察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对其重新定位,使其更加适应新时代的需要,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帮助。
  参考文献:
  [1].四川省法学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研究会、四川劳动保障杂志、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成功举行[J].四川劳动保障,2018(11):13.
  [2]孙建华,唐克勇,万子锐.对建立企业信用体系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发展的思考——基于劳动保障监察之视角[J].中国劳动,2018(06):54-59.
  [3]李升,王晓宣,杨昊,许家庚.利益诉求的表达与消解:一项关于“外卖小哥”劳动过程的调查研究[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9,33(2):99-108.
  [4]张玉芳.强化执法监督着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启动[J].四川劳动保障,2019(5):23.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1520404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