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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明确商业银行信贷业务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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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商业银行中开展信贷责任认定是对传统信贷管理方式的一个重大突破,是信贷管理方式的一大转变,改变了一直以来重视客户管理的惯例,强调要同时针对客户与管理客户的人进行管理,不仅从管理思想进行改变,也是管理方式的创新。信贷业务责任认定提升了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水平,在防范化解信贷资产风险方面起着重要的积极作用。在商业银行现行的信贷经营管理体制中,信贷责任认定制度是核心,是各种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开展的基础,是商业银行法在商业银行实行的重要举措,对抵制不良贷款的增长意义重大。在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化的今天,商业银行需要不断强化内功基础,提升市场竞争力,才能在金融市场中屹立不倒。本文主要從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责任认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究如何明确商业银行信贷责任认定。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业务;责任
  信贷责任认定指的是通过评价责任认定范围内信贷业务相关的责任人所开展的信贷经营与审批行为进行评价的方式来评判其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信贷风险责任。换句话说,就是通过评判信贷工作人员在信贷经营审批过程中有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来明确其承担责任的大小。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内控管理机制,无论是在制度还是在操作上都在加强信贷业务管理,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也取得了一定的管理成效。但是,部分商业银行盲目追求发展速度,忽视了发展质量,在发展中不同程度的表现出风险意识不够强,信贷业务管理不够完善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加强信贷管理机制,做好相应的教育培训,明确信贷业务管理过程中信贷责任认定,及早发现可能存在的信贷风险,确保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
  1 商业银行责任认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 企业在政策影响下经营管理出现问题,丧失第一还款源
  市场经济总是处于不断变化发展过程中,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会受到非常多的因素的影响,政策因素就是其中之一。当出现国家环保与监测政策发生改变,行业产业政策出现变动,企业容易经营受困,一旦遭遇现金流问题,将会使得第一还款源丧失。虽然很多商业银行极力面向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并且盈利能力比较强的企业进行营销,但是受到国家政策的影响,其中部分化工产品、建材、家具、线下支付等企业经营越来越艰难,严重的时候甚至可能出现资金断链歇业。与此同时,为这些企业进行担保的可能存在经营不规范的问题,面对司法诉讼无法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借款人之前提供的反担保物不能顺利质押置换,又没有其他物品进行抵押,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丧失,涉及的信贷业务很容易变成一笔坏账。
  1.2从事担保业务的民营担保公司能力不足,没有充分重视担保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在行业银行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很多贷款企业可能找的同一家民营担保公司,容易形成担保圈。事实上很多民营担保公司是由民营资本维持运转,遇到问题时能够发挥的代偿能力是有限的。当出现担保圈后,如果只是少部分企业出现信贷风险,民营担保企业还能够进行协助解决,但是如果整个社会进入经济下行,大量企业出现逾期、欠息等风险,那么民营信贷企业将无法承担。与此同时,大多数民营担保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各种不规范的操作,很容易酿成大范围的风险事项,使得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面临信贷风险。在信贷责任认定过程中要密切关注贷款企业与担保人之间的关系,是否已经形成担保圈,一旦出现风险苗头,就要及时注意,密切关注,及时采取措施,防范于未然。
  1.3 处理信贷业务后续的管理过程不够规范,相关基层业务经理没有有效掌握相关文件制度
  很多商业银行做好了信贷业务前期工作,在后续信贷管理上没有严格按照流程开展工作.对信贷管理机制没有认真落到实处,比如在例行的贷后走访中,部分客户经理已经发现有客户没有如期如数进行还款,在经营管理中已经存在资金纠纷,所处行业出现政策变动等情况,虽然完整地做好了走访记录,但是在记录后没有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录入系统备案,引起预警,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风险化解,放任风险继续发酵。有部分客户经理虽然走访后会以电话的形式向上级部门进行反馈,但是也没有按照规定以纸质档的形式进行汇报,没有在信贷系统中留痕,没有准备相关履职尽责的材料。归根到底源自于基层客户经理没有全面深入地进行文件与制度的学习,对信贷业务后续的操作与处理无法熟练驾驭。
  1.4 经办银行没有就贷款管理目标与企业经营方达成一致,没有重视但保存在的风险
  信贷业务中不同主体在面临信贷风险时首先考虑的因素是存在差异的,通常企业经营方所考虑的是可能会面临哪些整体风险,如何化解,而经办商业银行则主要考虑的是如何化解当前的信贷风险。考虑方向的差异使得双方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来进行沟通交流,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很可能错过最好的风险化解时机,也很难考虑到单笔信贷业务出现后可能引起的担保圈风险问题。
  1.5 部分商业银行管理者盲目追求发展速度,在风险意识上存在欠缺
  很多时候商业银行信贷问题都属于同一类的问题,商业银行客户经理大都需要面向多个企业客户,一对多的模式下,甚至可能出现一对一百的情况。面对这么多客户,客户经理个人能力有限,很难真正将信贷业务做实做细。还有部分客户经理工作时间不长,经验不足,盲目追求业务发展,将主要的精力投放在业务营销拓展中,没有有效开展客户调查走访,信贷管理存在疏忽,这些都是潜在的风险隐患。
  2 商业银行明确信贷业务责任认定对策
  2.1 打造一支业务技能过硬,敢于坚持原则、硬碰硬的专业责任认定人队伍
  信贷业务责任认定工作的开展最终都需要人来落实,人是一切工作开展的基础。商业银行发展到今天,相关的信贷政策与已经发生了多次变化,需要进行责任认定的信贷业务不仅品种多,业务量也非常庞大,很多贷款都经历了非常长的时间,如果开展责任认定的工作人员对相关的政策法规不够熟悉,不了解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的具体流程与操作,在工作开展中不能坚守原则,胆小怕事,那么信贷业务责任认定工作将会仅停留在形式层面,无法取得应有的效果。   2.2始终坚持注重事实,尊重历史
  信贷业务责任认定工作的开展是建立在充分的原始资料基础上,需要调查信贷业务发生时所推行的法律法规制度背景,结合当时的政策制度判断相关信贷业务责任人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是否按规则办事,不能将现行的信贷业务规章制度与流程直接套用到过去的行为上,不能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主观上的臆测,更不能公报私仇。
  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相关管理制度处于一个不断完善与发展的过程中,身处其中的工作人员工作的开展也是在不断进行规范,不能立刻就能达到当前的水平,要在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前提下进行责任认定。
  2.3 建立健全责任认定相关流程与机制
  责任认定工作的开展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程度进行,具体来说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需要明确开展责任认定的信贷业务,通常一个借款人就是一个单位,一旦企业出现经营不善,面临破产,无法如期偿还贷款时,银行已经面临信贷风险,甚至已经出现经济损失,需要开展信贷业务责任认定;其次要根据已有的原始资料确定责任人名单;再者要通过实际调查,充分分析已有的原始资料的基础上与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初步明确各个责任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完成《责任认定报告》;最后在确认《责任认定报告》无误后,由同级别的风险管理委员会作出认定决议,下达给相关的科室部门处理。
  2.4 严格区分信贷风险与损失出现的原因
  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可能的风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银行会因为风险的存在而放弃信贷业务,银行没有信贷业务就没有效益,需要银行在信贷业务开展过程中要加强风险因素的识别,判断存在的风险是否在银行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在风险发生时能够及时进行控制与化解。通常需要银行进行信贷业务责任认定的信贷业务大都属于风险业务,或者已经出现了损失,需要通过责任认定来区分风险出现的原因,到底是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因素,客观因素不需要相关当事人担责,如果是主观原因则需要进一步区分是故意还是失职,不同的原因意味着不同的责任性质,需要区分清楚,避免伤害员工的同时,也不能让需要负责任的人逃脱。
  2.5 进行责任认定还需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首先,要处理好责任认定与市场之间的关系。之所以要在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责任认定,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促进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如果责任认定工作没有有效开展,那么将会造成银行内部人心惶惶,这就违背了信贷业务责任认定工作开展的初衷。信贷业务责任认定工作主要是保护广大银行职工中认真拓展业务,挖掘客户资源,按规章制度开展信贷业务的人,不能让责任认定打击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要通过工作的开展正确评价他们的工作,在进行鞭策的同时予以鼓励。
  其次,要处理好责任认定与被认定人之间的关系。责任认定工作要始终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用事实作为评定依据,不能凭主观臆测,不能公报私仇,做到不偏不倚,如果不能做到这样,那么责任认定将会偏离原有的方向。被认定人也要积极配合责任认定工作的开展,做出力所能及的事情,帮助信贷业务责任认定工作的順利开展。
  再者,要处理好责任认定与职责人追究工作的关系。开展信贷业务责任认定并不是简单地为了找出一个人承担责任,根本目的在于通过评判相关责任人的行为有效规范信贷业务的开展。责任认定是为了更好的落实责任,需要将责任认定与银行内部薪资待遇等相关挂钩。
  参考文献:
  [1]严超.对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思考[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7,(06):108
  [2]李聪聪.探讨商业银行信贷管理问题与对策[J]时代金融,2016,(15):32-33
  [3]张宇婧.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研究[J]区域金融研究,2013,(01):67-72
  [4]杨淑娟,韦巍.关于完善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几点思考[J].财经界(学术版),2012,(04):24.
  [5]陈本水.从授信责任认定看贷前管理[J]福建金融,2019,(04):6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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