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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黄淑敏

   摘要:目前我国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方面存在很多问题,文章对民营企业内审问题进行了剖析,并在此基础上,从加强独立性和客观性、转变内审职能等几个方面提出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的相应对策。
   关键词:民营企业;内部审计;胜任能力;内审职能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民营企业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日益上升,民营企业规模日益壮大,公司管理的难度随之增大。一些较大规模民营企业已经意识到单纯依靠传统的职能机构对公司各部门业务活动及其整体运营进行控制和监督,不仅管控乏力、效率低下,而且效果不尽人意。于是内部审计就成为企业的内在需求,它在加强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控制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目前我国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高管及其他管理人员不重视内部审计工作
   在民营企业中,存在对内审工作不理解、不重视,甚至认为内审工作可有可无的局面。部分大型民营企业建立了内审部门,但往往是有其形式而无其实质。企业舍不得投入人力资本,内审人员在从事本职工作的同时,承担着部分管理和运营职责,兼职现象较为严重。高层管理者对企业内部审计性质、作用与职能认识不足,未将内部审计看成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一旦遇到职能机构调整,内审部门往往成为精减的对象。还有部分高层管理者片面地认为内部审计就是检查、监督内部经济问题,查处员工是否存在贪污舞弊、以权谋私行为,从而影响员工的合作与团结;有的甚至认为内部审计妨碍、限制了自己的经营自主权,削弱了自己的权威。这些错误认识使得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对内审工作很不重视,削弱了内审工作的地位和职能,使其难以发挥作用。
   (二)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审计独立性得不到有效保障
   按照国际“IIA标准”的规定独立性是指内审部门公正无偏地履行其职责,免受任何威胁其履职能力的情况。衡量是否独立的标准是内部审计活动开展是否受到干扰,内审部门在确定内部审计范围、开展工作和报告结果时,必须免受干预。但从目前来看,首先,由于民营企业管理体制滞后和内部审计定位不准确,使得内审部门在行使审计职能的过程中独立性较弱。实践中很多内审机构是作为企业下设职能机构,使内审部门在企业中的地位和权威性得不到保证。其次,由于内审人员的工作安排、薪资福利等受单位有关负责人的支配,这使得他们在履行其检查和评价职能时会产生顾虑。当企业领导授权、批准的经营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不符合经济效益原则时,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内审人员往往表现得无法作为。这种状况导致内审人员在制定审计计划、实施审计程序、出具审计报告时受到各方利益的牵制,难以开展独立的审计活动。再次,高层管理者的片面认识,内部审计活动往往局限于财务活动领域,或者内审活动被不切实际删简,内部审计过程的独立性受到严重影响。
   (三)内审活动范围受到限制,内审人员工作难以保证客观性
   独立性缺失导致内审活动范围受到限制,也影响到内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活动的客观性。目前实践中,内部审计大多局限于财务会计方面,使得内部审计仅履行了在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及合法性方面的检查、评价职能,职能行使范围过窄。同时内审人员与财务部门在多数民营企业中归属同一高管领导,使得财务与审计之间职能界限不明、职责不清。实际日常工作中,企业出于人力成本的考虑,内审人员往往承担着部分运营及管理职责,这极大限制了内审职权的行使。在实际内审活动中,内审人员也经常面临与其职责相冲突的职业或个人利益的情况,这些相冲突的职业或个人利益影响了内审人员公正地履行其职责,并损害内审人员客观履行的能力,导致个人开展内部审计活动的客观性受到严重影响。
   (四)内审职能范围狭窄,职能定位与转换亟待提高
   内部审计的职能随着审计目标的变化而变化,并为实现审计目标服务。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可以看出,国际内审已经转向以风险管理为基础的审计工作。而目前我国民营企业的内审工作基本上还停留在账项基础审计阶段,内审职能主要就是查错防弊。内审人员将精力放在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合法与完整性的查证及经营资产完整性的监督上,其审计实施工作主要是围绕着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政策法规的遵循及财产的安全与完整等方面展开,而缺乏对风险管理、经济效益等进行审计评价,没有对内部控制状况、业务经营状况等经营管理方面做出分析、评价和提出建议,因此无法发现和客观地评价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风险,也无法对高层管理者提出实质性的管理建议。因此,内部审计职能的转换与重新定位势在必行。
   (五)内审人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观念陈旧、方法落后,专业技能水平需要提高
   内部审计活动开展得如何,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内审人员的职业判断与专业能力。这也是对内审人员所具备的知识及胜任能力的基本要求。目前民营企业内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直接影响到内部审计活动的质量。按照国际IIA标准的规定,内审人员应熟练应用内部审计实务标准、程序和技术,理解管理原则,深入领会会计学、经济学、商法、税收、金融、量化方法和信息技术。因此,内审部门作为一个整体,应拥有包括会计、经济学、信息技术、工程等各种专业人才,以保证参与审计的人员具备完成任务所需的知识、技能和能力。而目前,内审人员大多财务出身,缺少专业的审计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不熟悉具体的业务操作,特别是对计算机信息技术缺乏专业了解。在审计手段上,主要依赖于手工查账,计算机审计技术运用得很少,因此,审计效率低下。在审计技术方法上,大多根据个人经验判断,较少使用统计抽样的方法,导致无法根据审计抽样结果来推断总体,无法提出有效的审计意见或建议,很大程度制约了内部审计在管理中的效用。内审人员的审计理念和意识仍停留在账项及制度基础审计方面,风险审计还没有普遍开展。
   二、完善我国民营企业内审工作的思考
   (一)重新确定内部审计地位,提高和加强内部审计的认识
   随着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内部审计准则的颁布,内部审计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在企业文化及经营理念建设和宣传过程中,大力开展内部审计相关知识与文化的宣讲活动,结合当前的企业管理实际,说明内部审计在企业风险管理、治理和控制中的作用。同时在政策上、资金上加大对内审工作的支持;在机构人员设置、工作安排等方面重视内审工作,将内审工作的结果作为决策和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践中,大部分较具规模的民营企业内审部门的设置基本上与其他职能部门平行,有些甚至还没有独立的内审部门。这严重削弱了内审机构在企业中的独立地位和权威性。因此内审机构的设置至少应高于其他各职能部门。同时企业的发展壮大,客观上需要有健全的审计监督机制,监督企业所属各经济责任承担者按既定的目标、方针、计划等要求履行其承担的经济责任。因此,进一步健全企业内审工作机制,拓宽审计范围,把审计目标从过去的财务审计,转向企业管理控制的各个环节,使之贯穿于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在工作方面,要从检查财务数据信息、查处违规违纪审计转向内控制度审计、绩效审计及管理审计,全面提高和加强对内部审计的认识。
   (二)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包括组织的独立性和人员的独立性。组织的独立性是指在组织结构中要给内部审计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人员的独立性也可理解为精神上的独立,即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工作时,避免任何利益冲突。

   1.保证组织上的独立性
   要保持内审机构的独立性,内审部门必须取得权力、相关治理机构的支持,才能独立地开展工作。内审机构如何设置,直接影响到内审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
   确定内审部门是否正确设置并且获得独立性,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内审部门的设置是否在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治理机构和高级管理层批准或认可的内部审计章程中作出规定。
   (2)内部审计人员是否取得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的支持,向拥有充分权力的人员或机构负责。这一要求可以通过建立双重报告关系来实现,即内审部门负责人应该对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或其他相关治理机构报告业务工作,向组织的首席执行官报告行政工作。
   (3)内审部门负责人能否直接且无限制地与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接触,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其他相关治理机构直接交流和沟通信息。
   (4)内审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应由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等其他治理机构一致同意后确定,这会使其具有更强的独立性。
   2.保证内审人员的客观性
   客观性是指内审人员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必须要保持一种客观的精神状态,即公正、公平的态度。依照国际IIA《标准》及《实务公告》的政策指南,内审机构及所在单位可以联合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1)在为内部审计活动分配工作任务和指派审计人员时,应避免潜在的或实际出现的利益冲突和偏见,尽量定期轮换内审人员的工作。
   (2)内审人员不应承担公司的运营责任,不能参与内部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和执行,而只应承担与检查、评价和建议相关的审计责任。若是进行非审计工作,则应明确他们不是执行内审人员的职能。
   (3)对于借调或临时聘用的人员,应在借调或聘用一段合理的时间之后(至少一年),内审部门才能分配他们参与审计其以前曾经负责的运营领域,否则将损害审计的客观性。
   (4)不履行设计、安装和经营系统的职责,但可以在控制系统实施前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且提出建议。
   (三)加快内审职能转变,突出内审重要职能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内审目标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内部审计传统的检查(监督)和评价职能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内审目标从传统的财务、会计范畴,转向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范畴。内审工作职能也转向开展以风险管理为基础的经营审计评价职能和咨询服务职能。加快内审传统职能的转变,突出内审咨询服务职能。
   首先,加快剥离传统职能,实施内部审计外部化。从原来单一依靠内审人员转向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的方向发展。众所周知,传统的内审工作包括对财务会计信息真实性、合法性的审计和对企业经营管理的评价及建议等内容。对于传统的财务会计信息审计,企业可以完全委托外部审计人员按照内审目的来完成,这样既能保证资源有效配置,还能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及完整。内审工作的重点将转移到企业的内部经营管理上来,集中有效利用资源,大大提高内审工作效率。
   其次,突出内审重要的风险管理评价和咨询服务职能,就要扩大内审服务领域。随着外部市场机制的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内部审计职能也必然在客观上从传统的查错纠弊转向现代的风险管理评价和咨询服务职能。内部审计的工作范围也将由对会计信息和财务报表的检查、评价,扩展到对企业经营、质量、生产等管理领域潜在的风险进行咨询和评价。通过内审的检查和评价职能,为企业的经营业绩、管理水平考核提供客观和准确的数据依据。
   除此之外,加快内审人员职业化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内审人员全面综合素质,从传统的监督、检查职能转向服务、增值职能。现代内部审人员已不再是具有单一知识结构的单一人才,而是具有多学科教育、具备多种专业技能的复合人才。同时努力提高内审人员风险管理意识和风险管理知识及能力,及时发现企业面临或潜在的各种风险因素,协助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真正体现内审工作的价值。
   参考文献:
   1.CIA考试指定用书.内部审计在治理、风险和控制中的作用[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
   2.陈冬梅.关于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的思考[J].中国审计,2010(6).
   3.中国内审协会译.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框架[M].西苑出版社,2011.
   4.邵敬辉.内部审计职能拓展中的问题与对策[J].审计月刊,2009(5).
   (作者单位:同益实业集团审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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