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施除草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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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秀杰 孙继春
由于农田连年施用同一种除草剂,导致杂草的抗药性增强,农田中的恶性杂草如马唐、刺儿菜、节骨草、牛筋草等有明显增加的趋势。目前我国市场上出售的除草剂多为单一的,各种除草剂的除草范围是有限的。实践证明,2种或2种以上除草剂的混用,比单独施用的效果高5%~15%,而且还有省工、省药、提高安全系数、扩大除草范围等优点;另外,除草剂还可与杀虫剂、杀菌剂及化学肥料混合使用,这样既可除草,又可杀虫、杀菌、施肥。
1.除草剂混施的原则
残效期长的和残效期短的相结合;传导型和触杀型的相结合;在土壤中移动大的和移动小的相结合;速效的和慢效的相结合;除草与杀虫、杀菌、施肥的相结合。
2.充分利用生态条件
生产应用上,虽然选准了除草剂,但若不注意生态条件,随意施用除草剂,效果往往也不理想。如对光照条件很敏感的除草剂氟乐灵、地乐胺等,在播前作土壤处理时,必须边施药边用耙齿盖土,否则易被光解挥发,影响除草功能。而果尔等除草剂,光化性能好,越是光照强应用效果越好。有些除草剂对温度的要求也很严格,高温和低温都会产生药害,在适宜的温度范围内除草效果最佳。除水田除草剂外,旱地除草剂对温度和土壤墒情也很苛求,墒情不足效果不好。生产上要抢在雨后墒情足时施用,除草效率就会大大提高。
3.正确选择除草剂
应用除草剂的效果与施用药剂的品种关系极大。如大田中单子叶杂草较多,而施用以除双子叶杂草为主的除草剂,就除不掉单子叶杂草。反之,如大田中双子叶杂草较多,而施用以除单子叶杂草为主的除草剂,同样也除不掉双子叶杂草。除草剂中,有酰胺类除草剂、磺酰脲类除草剂、硝基苯类除草剂、有机磷类除草剂、苯氧羧酸及苯氧基苯氧丙酸类除草剂等众多的品种,有的宜在播种前处理,有的宜在播后出苗前施药,有的则需在苗后处理,如果将不同时期处理的除草剂颠倒施用,不但杀草效果不明显,甚至还会出现负面效应。
4.除草剂混施的用药量
除草剂与其他农药不同,对药液的浓度没有严格要求,只要单位面积的施用量均匀地施在规定的面积上即可。除草剂用药量的大小直接影响除草效果。量小安全,但效果差,量大效果好,但苗易发生药害,所以要适量。当杂草高大,苗健壮情况下,用药量可大些,反之应适当减小。温度较高,湿度较大,土壤肥沃疏松时,杂草生长快,组织较嫩,吸收除草剂快,易被清除,可适当减少用量。一般来说,2种除草剂混用药量为各自单独用量的1/2,3种除草剂混用药量为各自单独用量的1/3。当然,这不是绝对的,混用时必须依照除草对象、植物情况、药剂特点及环境条件灵活掌握。
5.提高施用技术水平
科学地巧用除草剂可以有效地提高除草效果,在具体操作上,要区别情况掌握除草剂的施用量,如同是草甘膦,防治旱地作物中的芦苇时,每亩用有效成分200~300g,防治大豆田中的菟丝子时,每亩只需有效成分4g;要因作物不同生育阶段用药,如同是2,4-D丁酯,在水稻分蘖前施用易产生药害,在水稻分蘖盛期施用,能有效地防治阔叶杂草和莎草;要因杂草的不同生育进程施用不同除草剂,如施用同一种除草剂效果就有很大差别;要讲究施用方法,要视不同作物、不同杂草分别采用面施、点施或定向施药等方法;要密切注意气候环境的变化,根据温、光、墒情趋利避害灵活应用除草剂;要注意对下茬作物有影响的除草剂。
6.除草剂混施注意事项
遇碱性物质分解的药剂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混合后产生化学反应的药剂不能混用;混合后出现絮状凝结、沉淀或乳剂破坏现象的药剂不能混用;在无风晴天露水干后施用(粉施除外),且至少半天无雨;在规定面积上将药液施完,喷洒要均匀周到,速度适当,避免重喷和漏喷;除利用生理和形态解剖上的差异除草外,不能将除草剂直接施在苗上;操作人员必须带手套、口罩,防止药剂接触皮肤、口腔,喷完后要洗手洗澡;除草剂混合使用要谨慎,一定要经过试验,取得经验后方可推广。
根据经验,有效成份为中性的除草剂,如扑草净、西玛津、阿特拉津、除草醚等,可与多种农药和化肥混用。有效成分为盐或酸的除草剂,如2,4―D丁酯、二甲四氯、五氯酚钠等,只能与不含金属或不含碱土金属离子的农药和化肥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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