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有制”:混合所有制是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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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刊编辑部
继去年提出“可持续发展的GDP”的概念后,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新近提出的“新公有制”概念,又引来不少关注。有人称赞道:“新公有制”的概念从理论上解决了中国改革的核心问题,即所有制改革问题。这将加速国企改组的步伐,促进民营企业的成长,从而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其实,早在几年前,厉以宁就曾提出过类似的观点。目前,厉以宁应邀参加贵州省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第32次联谊活动时的讲话再次深化了他对“新公有制”的看法。“从长远来看国进民退绝非一种态势,中国经济应该是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并行发展。在这一过程中,民营经济不断壮大,国有资产不断增值,除了极少数行业是国家独资和控股以外,混合所有制是今后发展的趋势。”他将这种混合所有制定位为“新公有制”。
厉以宁分析,所谓“新公有制”指国有资产少数仍是国有和国家控股,大量存在混合所有制,包括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的公众持股的股份制企业以及各种基金的所有制。他同时指出,贫困地区尤其需要发展民营经济,落后地区与东南沿海最大的差别就在于民营企业发展晚、规模小,民企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投身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去,注重利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间技术帮助传统产业完成技术更新与改造。他说,中国的民营企业是在特殊环境下成长起来的,改革是不可逆转的潮流,转轨时期的民营企业家应有信心,化不利为有利,不断做强再做大。企业家还应做到依法经营、照章纳税,道德自律、有信念,有社会责任感,关心国家建设。
但是,有学者指出,“新公有制”是炒作概念。早在半个多世纪以前,西方经济学界就提出:既然人人可以购买股票成为股东,那么,就可以认为股份制使资本主义成为“人民资本主义”,即人民所有的资本主义。在经济理论方面,这个看法就叫作“人民资本主义”学派。
厉以宁提出的公众持股就是“新公有制”,跟“人民资本主义”如出一辙,不同的是,“人民资本主义”承认个人所有权。而厉以宁提出的“新公有制”不承认个人所有权,理由是:某些国外的学者经常议论,认为中国现在进行的国有资产重组就是私有化,这是对中国改革的误解。而在国内,由于不能从理论上解决清楚,政府在国企重组问题上就会顾虑重重,生怕被人扣上“私有化”的帽子。
同样,这一问题不解决,民营企业、民间投资者也会顾虑重重,对国民经济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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