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融通新规出台 公私募基金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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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尚志科
10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转融通业务有了正式的监管制度。对以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来说,“做空”利好在一步步到来。
不过,记者采访的多位公募、私募基金人士都对转融通持较谨慎的态度。
一方面,转融通还没有细则出台,即便推出来短期也不允许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去参与,估计要转融通推出较长时间后才能参与。
另一方面,风险不确定也是制约因素之一。“转融通比如要求有较大的风险敞口,而信托公司对私募风险敞口关的比较紧,担心风险对产品发售和运作产生障碍。所以在这块我们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打算。”方得(北京)资产总经理周新长对《投资者报》表示。
Wind数据显示,2011年以来,由周新长管理的阳光私募产品“方得稳健行”,利用ETF、可转债转股等进行套利取得了45.76%的回报,在所有阳光私募中居榜首。而深圳一家正准备发行参与股指期货套利产品的私募,对记者表示“不会考虑转融通业务”。
由于上述私募主要做衍生品套利,是目前对转融通等创新工具的交易需求明显的机构,也代表了私募整体对转融通的谨慎态度。
标的证券将含7只ETF
转融通,被称为融资融券业务的“升级版”。指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
转融通开闸后,基金既可作为融资融券业务证券的出借方,增加额外利息收入,同时还能成为主要交易方,衍生出更丰富的投资策略。
据报道,沪深交易所已经完成《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配套规则的制定并上报,调整后的融资融券标的拟纳入280只股票和7只ETF基金。
其中,股票部分包括上证180指数的180只成份股,以及深证100指数的100只成份股;ETF基金部分则包括在沪市上市的4只ETF和在深市上市的3只ETF。细则出台,将缓解标的证券受限的矛盾。
同时,投资者将有机会通过向券商融券的方式,实现做空ETF而获益的可能,实现ETF的T+0交易,以及较股票标的扩大信用交易的杠杆。
而包括社保、险资、基金,甚至上市公司大股东们在内的群体都将参与进来,可供融资的资金及可供融券股票数量,将有几十倍以上的增长。
转融通还将很大程度上给机构投资者提供新的选择,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融资融券配合股指期货进行做多做空的双向选择,意味着双向操作都能获利。
但不同机构的风险承受能力、目标收益情况不同,受转融通业务影响也不尽相同。所以转融通的开展和各类投资者的参与是渐进式的,受制于后续的具体政策和规定。
基金专户理财或先行
“目前基金主要关注转融通制度放行后,能不能做证券的出借方。虽然有些基金公司在考虑,但现在制度和细化的规定还没出来,动作不是很明确。”国泰君安首席金融工程研究员蒋瑛琨对记者分析。
对公募基金而言,关系最密切的是把指数、ETF产品的股票组合,通过证券金融公司融出去,基金可以获得一定的收益。
“以基金为例,老基金契约中基本都没有提及转融通制度,因此能否作为券源融出方尚不清楚,需要的批复程序和条件需逐步明确。操作性方面,基金普遍关心券源提供方的利率、融出券比例、召回条件等。”蒋瑛琨表示。
如果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扩大到更大范围的股票和ETF,基金普遍关心对ETF 的流动性和规模会产生何种影响。“从投资者角度看,结合了个股、ETF、期指,更多的多空交易、正反向交易策略将得以广泛实施。”
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能否参与,应如何设计策略和产品。
“以基金为例,目前很多基金很关心该问题,考虑设计130/30类、配对交易、多空头对冲等策略和产品。”但由于融资融券推出仅一年多的时间,目前很多条款上是比较严格的。
齐鲁证券分析师张雷也认为,转融通制度设计中,指数基金是一个很重要的券源,也成为基金申报产品的重点。
证监会刚发布的《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是一个基本的规范,后续推出还需要包括证券金融公司和机构在内的细则而定。
不过,蒋瑛琨认为,“将来如果基金能参与交易,首先是专户放开。”
张雷也表示,由于基金专户理财本身所实施的策略比较灵活,监管层允许其参与股指期货等做空品种,因此专户理财业务会在转融通实施后受益。
私募对冲化更进一步
在众多机构投资者中,私募基金是对冲交易的主要“试水”者。
私募排排网研究员李伯元对《投资者报》表示:“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目前私募对融资融券还没有特别投入,对融资融券也不如股指期货那样去特别关注。”
不过,他表示,“转融通推出将促进私募基金各种对冲策略的诞生和运用,带来股票多空策略、统计套利等多种投资策略的产生。”
从目前私募基金的运作模式看,主要以信托为主,同时包括有限合伙、账户管理等非主流形式。
由于信托模式参与受限,随着卖空机制的完善和各种对冲策略的运用,个股卖空将衍生多种对冲套利策略,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等其他类对冲基金的私募基金数量将会大幅增加。
李伯元还认为,转融通将对现有私募结构化产品的发展造成冲击。
目前,阳光私募基金主要分结构化和非结构化两种。结构化以年固定收益为成本,通过融资扩大资金规模并承担风险,而这与融资融券中的融资杠杆交易原理基本相同。
融资融券还有更强的成本优势。结构化产品的融资成本,包括固定收益部分、信托渠道费用、银行托管费用以及产品营销费用等,通常维持在所募集资金规模的9%以上。
“融资融券中融资大的成本,一般是半年期贷款利率在加上3个百分点,目前总成本在9.1%,且在时间成本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结构化证券信托产品申请手续繁多。”
此外,在杠杆比例方面,结构化产品一般为2~3倍,券商直接融资杠杆比例在1.8倍~2.8倍间,差别不大。
未来随着融资融券的费率有望降低,会给结构化产品带来更大的冲击。
如果结构化产品运用融资融券策略,是不是杠杆比例会放得更大?
“理论上虽然可以,但迫于风险杠杆过大,私募不会轻易使用。”李伯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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