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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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宁刚
摘要:以“十二五”规划中关于构建养老社会服务体系为契机,阐释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内涵以及探讨推进这项工作所面临的问题,并从三个层面予以阐述:一是街道、社区、社会保障平台建设,这既是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基础和前提;又是确保实现退休人员与企业剥离的条件;二是针对各地街道社区发展不平衡状况,因地制宜采取“基本形式”或“过渡形式”的管理;三是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我们推进这项工作的总目标、总任务。由于主客观因素决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既要着眼于长远目标,又要考虑当前实际。处理好二者的关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才能取得进展。
关键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企业;街道;社区
中图分类号:F241.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2-0118-02
2011年全国“两会”上通过的“十二五”规划提出,建立“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养老机构为支撑的养老社会服务体系。到2015年初步实现养老服务全覆盖,2.15亿老年人将享受到更加完善的养老服务。”“十二五”规划蓝图已呈现,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模式和养老制度对我们现行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既是机遇、更是挑战。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全面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已成为各级政府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要求的重要议程。
1.构建“平台”,促“剥离”。街道和社区是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载体。街道、社区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直接关系到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目标的实现,其具体表现为退休人员与企业剥离,把原由企业内部机构直接管理的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事务移交社区管理,实现由“企业人”向“社会人”转变。因此,没有街道和社区社会保障工作平台的建设,就无法实现企业与退休人员的剥离。在构建这个“平台”的诸多因素中,离不开软硬件方面建设,其中最根本、最关键的环节,就是要真正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运行机制等五个方面到位。只有把街道和社区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落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才有前提和基础,才能确保剥离工作顺利进行。
2.因地制宜、适时采取两种管理“形式”。“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本形式是将企业退休人员直接纳入街道和社区进行管理与服务”。由于各地城市社区建设发展不平衡,部分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些切实可行的管理服务形式。我们把前者称之为“基本形式”,后者称之为“过渡形式”。在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中,一定要结合实际,采取不同的管理形式。街道社区机构健全、设施完备、条件成熟的,企业退休人员可直接纳入街道社区管理,坚持实行“基本形式”,但一些街道社区建设不完善,服务功能不齐全,管理水平有限,暂不具备直接接纳大量的企业退休人员,这就要根据具体情况,暂实行“过渡形式”。当然,“基本形式”是该项工作的发展方向、总目标、总任务。“过渡形式”只是在一定时期内采取的形式。两种“形式”既相辅相成,当已具备移交条件的就采取“基本形式”,反之,对不具备条件的就采取“过渡形式”。又相互衔接过渡,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随着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逐步移交和街道、社区建设的发展,“过渡形式”应逐步过渡到由街道和社区进行管理的“基本形式”。从成都的情况来看,对2010年10月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采取直接纳入街道和社区,实行“基本形式”管理,而对此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则采取“过渡形式”,暂仍由原企业或原管理机构提供管理服务。
3.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最终目标是企业职工在退休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单位分离,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退休人员纳入街道、社区管理。由于各地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社区建设的不规范,服务功能不完善,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企业人”变为“社会人”,还得有一个过程,这就要解决好长远目标和当前实际的关系。具体来说,企业退休人员与原单位分离是长远目标,在当前的过渡时期内,企业还要维系对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长期以来,企业对退休人员进行管理服务,两者之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计划经济年代,国有企业办社会氛围浓厚,企业职工的生老病死都与企业息息相关,在退休人员心目中形成了特有的企业情结。这种情况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观念的转变不能一蹴而就,更不能因为实行社会化管理就一概消除。
当前,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已步入新的机遇期。各地要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并调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的力量,精心部署、科学规划,制定统一的工作规范和制度,建立和完善管理运作机制,把对业务人员的培训考核经常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的作用。我们相信,只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打造中国特色养老社会服务体系、创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统一思想,各尽其责,共同给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在“十二五”期间,一定会取得突破性进展。
参考文献:
[1]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Z].中办发(2003)16号文.
[2]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就“十二五”规划关于养老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答记者问[N].成都商报, 2011-03-09(4).[责任编辑 吴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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