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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音乐作品德性修养价值实现路径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何 宇

  摘要:音乐作品是艺术门类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蕴涵着丰富的德育价值,而对这一价值的研究对人的德性修养有着积极影响和实际效应。音乐作品的鉴赏过程就是受教育者的审美体验过程,优秀的音乐作品的美虽然首先是一种客观存在,但它脱离不开欣赏者的感知、体验与评价的审美意识活动。加大音乐基础知识的普及,将会使人们更多地了解和掌握音乐作品的表现手法,真切感悟创作者的思想心路,正确传播音乐作品的信息。
  关键词:音乐作品;德性修养;价值实现;途径
  中图分类号:J60-0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32-0201-02
  
  一、充分认识音乐作品的德育价值
  
  要发挥出音乐作品对于受教育者在德性修养中的优势,产生出教育人、塑造人、影响人的实效,首先必须对音乐作品的德育价值有一个科学的认识。任何夸大或削弱音乐作品德育价值的言论,都不利于音乐作品的德性修养价值的实现。
  反映时代发展水平和特性的现代素质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其目标是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综合素质。教育除了知识传授之外,更在于完善受教育者的个性和人格。道德是约束人类行为的准则和规范,而音乐作品是情感和审美教育的有效载体资源。音乐作品的鉴赏和实践具有引人向善,培育崇高的道德品质、良好的行为、优秀的人格的作用。列宁讲过:“音乐是对人们进行教育的有力武器。”[1]苏霍姆林斯基也认为:“感情的纯洁是形成高尚道德的基础,而这种感情正是音乐和歌曲培养出来的。”[2]一般来说,德育就是要培养理性的道德判断能力和道德实践能力,而这种理性判断力的训练过程在学校教育中主要通过“晓之以理”来实现,即通过逻辑严密、有说服力的观点,生动形象的恰当举证,使受教育者明白是非曲直、善恶正邪。而音乐作品的审美过程是一个“动之以情”的教育过程。在德育过程中,任何具体可感的形象以及生动活泼的艺术形式、情感的感染都是服务于思想道德观念的确立的,即“动之以情”是方法和手段,“晓之以理”才是目的和意义,前者是为后者服务的。受到良好音乐作品熏陶的人“可以很敏捷地看出一切艺术作品中反映的自然事物中的丑陋,但看到美的东西,他就会赞赏它们,并很快乐地把它们吸收到心灵里作为滋养,因而使自己的性格也变得高尚优美。”[3]
  音乐作品内涵德育理念和目标,影响德育的过程和效果;德育决定着音乐作品的形式和取向,影响音乐作品的品质和感染力。二者相互辅助、内在交融、彼此互化。历史与现实都说明,音乐作品内涵着十分丰富的德育价值,只有认清音乐作品的德育价值,把音乐作品作为实施审美教育的有效载体,切实发挥它与德育的协同作用,才能充分实现音乐作品德性修养价值。
  
  二、丰富和发展受教育者的主体需要
  
  音乐作品的鉴赏是受教育者主体需要得到满足的过程。首先,在欣赏一首音乐作品时,通过人的听觉器官,得到的音响效果,使人首先获得精神上的愉悦。如《空山鸟语》中的百鸟啁啾、松林涌动、空谷回声、人与鸟相映成趣的刻画使人身临其境;《百鸟朝凤》表现的百鸟和鸣、百鸟齐鸣的描述让人心旷神怡。孔子听《韶》乐后,“三月不知肉味”,并不是单纯的生理反应,而是由于他一直被音乐作品优美的旋律所陶醉而造成的心理结果。其次,音乐作品通过特定的音乐语言,直接与欣赏者的生活经历相撞击,得到对作品的理解、分析,与创作者的思想、体验形成同一性。如《从头再来》,是专门写给下岗工人的音乐作品。全曲用舒缓的节奏叙述了事过境迁的人生经历,用高亢激昂的旋律表达了创作者对下岗工人的殷切期望,音乐作品饱含深情,会激发欣赏者树立战胜困难的勇气,重头再来获得美好生活的情感。最后,音乐作品会超越时空的限制,使欣赏者远离此时此景,身临音乐作品中体验其所表现出的那个环境与时代,能够与表现的内容同呼吸共命运,通过理性思考,从而满足自己超越感性的需要。
  音乐作品的鉴赏过程就是受教育者的审美体验过程,优秀的音乐作品的美虽然首先是一种客观存在,但它脱离不开欣赏者的感知、体验与评价的审美意识活动。鉴赏音乐作品在满足受教育者的审美需要的同时也丰富和发展了受教育者的主体需要,音乐教育从本质上讲就是通过音乐实践促进人自身的和谐发展。因此,以提升德性修养为重要价值追求的音乐创作和欣赏活动,应该把握主流、把握社会主义方向性,注重鉴赏内容的艺术性和思想性的统一。把人们喜闻乐见的思想性和艺术性较高的音乐作品作为主要的鉴赏内容,使音乐作品不仅带给受教育者美的感受,而且更重要的是,从中得到理性的提升和道德水平的提高。同时,音乐作品的鉴赏决不简单是放放音乐让受教育者听听而已,而是要在教育者的引导下,诱发受教育者的求知欲,从有声的音乐中获得无声的情感体验,受到美的熏陶,从而提高受教育者对真善美与假恶丑的辨别能力。因此,受教育者在了解音乐作品产生的社会环境、作曲家的生活经历、创作意图、艺术风格、体裁形式的表现特征等方面不应浅尝辄止,而是要让他们置于美妙的音乐意境中,仔细玩味,尽情体验,随着对音乐作品的进一步理解,加上想象、联想的推动和促进,使审美情感变得更加强烈和深刻。简而言之,通过优秀音乐作品的鉴赏,使受教育者的审美能力以及审美意识得到挖掘、发展,受教育者的文化心理结构日趋稳定和成熟,进而协调受教育者与自身、他人、自然的关系,达到扩大受教育者的视野、提高生命境界、启迪思想觉悟的目的。
  
  三、与时俱进地开发音乐作品的德育资源
  
  音乐作品是音乐艺术的创作成果,不同音乐作品蕴涵的思想情感是不同的,同时不同创作者对同一事物刻画的音乐形象也是不同的。音乐作品中蕴涵着丰富的德育工作资源,因此,选取优秀的音乐作品来建立德育工作资源库,对于充分发挥音乐作品的德性修养价值起着重要的作用。音乐作品资源的选取,一方面要吸收西方的优秀作品,另一方面,要以本民族音乐文化作品为主体。不能让音乐作品与其社会文化土壤相脱离,要提供一种源于本土、又具有世界性的音乐。“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当前,应该让人们更多地了解中华民族优秀的音乐文化。要结合民族和地方的特点,让人们尽可能多地接触一些当地的音乐作品,因为本地音乐的方言、曲调都是人们所熟悉的,所以,更容易理解其中的内涵,更容易喜欢和接受,这对于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播,增强民族自豪感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另外,要立足受教育者群体的特点,加大开发力度。一方面要大力推广民族音乐作品,将德育所依赖的文化资源结合到新的音乐作品内容之中,使年轻的一代了解、熟悉、热爱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养高尚的情操,进而达到音乐作品对于受教育者德性修养的功效。另一方面,要走向社会,将音乐作品创作与现实生活紧密结合起来,并积极引导人们走进健康的音乐生活。加大格调高雅、思想性较强的通俗音乐、影视音乐、网络音乐作品的创作与传播,并将其引入音乐教学,探索并处理现实音乐生活中的诸多实际问题。
  音乐无论是作为成长环境中具有活力的因素,还是作为社会生活中生动的内容,都是影响我们德育的极其重要的一个方面,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从现实情况看,音乐对于德育更重要的意义还在于其作为环境因素而起的作用。“既然人的性格是由环境造成的,那就必须使环境成为合乎人性的环境。”[4]只有创设“合乎人性”的思想道德教育环境,才可能成就人的良好道德品格。因此,必须优化我们的音乐生活,使之为“合乎人性”的德育环境服务,同时发挥其德育固化功能,使我们的德育成果得以巩固和发展,而不是起相反的作用。当前,由于受商业利益的驱动而丧失传播优秀音乐文化的责任感的一些商家、文化传播公司、音像出版社、各演出中介机构等,他们对德育环境的破坏不能轻视,完全出于经济利益的音乐制作和传播导向,已经使他们对作为“追星族”主体的青少年的德育工作造成了难以弥补的破坏。因此,我们要从舆论上给予引导,使社会各部门都充分认识到自己义务和责任,真正去选择、运用优秀的音乐作品,加大营造有益于人们良好道德品质形成的音乐艺术氛围和环境。同时,音乐作为一种特殊的艺术语言,要想听懂由这种语言所构成的“作品”,就要掌握这种语言。因此,我们还要加大音乐基础知识的普及,使人们更多地了解和掌握音乐作品的表现手法,真切感悟创作者的思想心路,正确传播音乐作品的信息。
  
  参考文献:
  [1]列宁全集:第1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319.
  [2]苏霍姆林斯基.教育的艺术[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8:268.
  [3]齐易,张文川.音乐艺术教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237.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167.
  
  责任编辑 杜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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