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新会计准则下的上市公司盈余管理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李国庆 张 帆

  提要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体现了我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融入世界经济都具有积极作用。本文介绍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主要动机,分析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制约和新会计准则下盈余管理的可能方式。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盈余管理;上市公司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一、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动机研究
  
  上市公司经营者进行盈余管理是以获取一定的自身利益为目的,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几种动机:
  (一)上市、配股与增发动机。我国上市公司融资中比重最大的是股权融资。上市发行股票可以快速进行融资,而且与发行公司债券相比,股权融资的门槛相对较低,并且成本较低,不需要还本付息。一旦公司能够公开上市,上市公司还有后续机会进行配股和增发股票,进行再次融资。在我国,证监会主管证券市场准入门槛的制定。为了保证股票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对公司的上市条件、配股与增发资格都做了相应限制,在这些限制中都使用了具体的财务指标作为标准,使得硬性的财务指标对于公司上市、配股与增发行为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也不可避免地成为绝大部分上市公司的目标结果。当这些公司的实际财务指标与目标存在差异时,管理人员便会人为“干预”相关的财务指标,消除其与目标之间的差异,由此产生了以上市、配股与增发为动机的盈余管理。
  (二)避免退市动机。由于部分上市公司经营不善,面临着被退市的危险,为了维持其上市公司资格也会进行盈余管理。根据证监会对于亏损上市公司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如果连续三年亏损,其股票暂停上市,之后的第一个半年度内如仍未扭亏,则将直接终止上市。由于公司保持上市能给投资者带来极大的利益,因此一些ST上市公司为了避免被退市,在业绩无好转的情况下,可能会通过盈余管理保持其上市资格。
  (三)避税动机。避税动机是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一个明显动机,由于我国税法体系还不十分完善,有很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管理者有可能采取对相应会计政策的选择进行盈余管理以达到避税目的。如,企业管理者可能会利用特定地区税收优惠进行盈余管理来避税。其利用特区、开发区、保税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这些低税负地区设立分公司,并通过关联交易和内部定价等手段,转移母公司利润到位于低税负地区的子公司,从而减少纳税。
  (四)高管薪酬动机。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组合,其中企业与股东之间的契约是一种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在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利益并不一致,管理层拥有公司的经营权,而投资者则拥有公司所有权,而且两者之间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只有高层管理者真正了解,而投资者并不清楚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投资者只能通过财务报表的相关指标对管理层业绩进行考评。如果考核业绩达到投资者要求的指标,则高层管理者将继续被聘任,并会得到奖励。而一旦财务指标达不到预期经营要求,高层管理者可能会被解聘。所以,管理层为了维护其自身利益,存在着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
  
  二、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制约
  
  新会计准则充分考虑了中国特殊的经济环境和会计环境,其规范的交易事项内容全面具体,压缩了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的选择项目、缩小了企业调节利润的空间范围,制约了上市公司对盈余管理的滥用行为,有力地规范了会计工作秩序和会计行为,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满足了外部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新会计准则有效制约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制约上市公司利用存货计价方法选择调节盈余。新会计准则中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规定企业只能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来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对于企业当期利润的影响,具体表现在当存货的价格出现剧烈波动时,若存货价格处于上涨时期,企业采用后进先出法,将最高价格的材料入账,使当期成本费用上升,减少当期利润;若采用先进先出法,是将最低价格的材料入账,使当期成本费用下降,增加当期利润。新的存货准则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使企业无法继续利用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来调节当期利润,减少了人为调节利润的可能,对上市公司利用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进行盈余管理进行了限制。
  (二)制约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调节盈余。新会计准则明确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只允许在资产处置时,再进行会计处理。这一规定能够有效制约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在新准则颁布前,管理当局可以通过操纵资产减值准备使利润在不同的会计期间进行转移,比如有些亏损公司会故意高估资产减值准备,并使其在扭亏年度转回,从而提高扭亏年度的业绩;业绩非常好的企业也可能利用高估减值准备来进行“利润冷藏”,平滑各年度利润。新会计准则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这一规定,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企业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调节盈余。
  (三)制约上市公司利用合并报表范围变动调节盈余。新会计准则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并要求母公司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以前会计制度中关于合并报表范围规定是以母公司理论进行规范的,管理当局在界定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时具有根大的主观性,为企业通过改变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来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相当大的操作空间。新会计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合并范围的确定遵循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无论亏损的子公司还是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都应纳入合并范围。这一变革阻止了上市公司利用分离一些子公司,缩小其持股比例,将经营状况不好的子公司从合并范围中剔除,从而粉饰企业集团整体业绩的惯用手段。
  (四)制约上市公司利用企业合并调节盈余。新会计准则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不再使用公允价值。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可确认购买商誉。新会计准则减少了企业利用企业合并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因为我国企业的合并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对价往往并不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不能认定为是公允价值,以前存在着一些上市公司利用合并重组中不真实地滥用公允价值计量,而使其账面大幅盈利。而新会计准则的这一规定限制了上市公司利用企业合并调节盈余。
  
  三、新会计准则下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方式
  
  新会计准则减少了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但是因为会计信息相关性和可靠性冲突的存在,会计准则中允许管理层在信息披露中采用职业判断,管理层将会出自相应的动机,来选择符合该公司经济情形的会计方法、会计估计和披露方式。因此,新会计准则中不可避免地仍然存在着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空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利用公允价值进行盈余管理。新会计准则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面的确认与计量中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使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增强。比如,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以非货币性资产换入的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进入利润表。但在我国目前公允价值的评估体制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公允价值的取得比较困难,多数情况下,公允价值的确认有很大的人为性,会存在较大的盈余调节空间。

  (二)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进行盈余管理。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至少应当每年年末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和预计净残值的变更都采用未来适用法,不再进行追溯调整,这使得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来进行盈余管理。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变更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折旧方法和预计净残值来调节各期利润。
  (三)利用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盈余管理。新会计准则规定:由于债权人让步,债务人获得的利益将直接计入当期收益,进入利润表,并且引入公允价值,以实物抵债的,将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这一会计准则很可能导致一些高负债公司利用债务重组蓄意创造利润,同时,新会计准则也规定,以非货币性资产换入的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的控股股东可以在公司出现亏损的情况下,通过以优质资产换劣质资产的非货币性交易来改变企业的当期损益,这为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很大的空间。
  (四)利用借款费用进行盈余管理。新会计准则在借款费用的规定上有两个主要变化:第一个变化是扩大了可以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原来为固定资产,现在包括固定资产、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和无形资产等;第二个变化是扩大了可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原来仅为专门借款,现在包括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因此,上市公司可能会在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进行盈余管理。上市公司为了提高经营业绩,可能会扩大利息资本化范围,采用一定手段使专项借款之外的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符合资本化的要求;另一方面将已完工的固定资产拖延不办理竣工决算而一直作为在建工程核算,这样既减少了折旧的计提,又延长了利息支出计入资产的时间,从而进行盈余管理。
  (五)利用研究费用和开发费用的处理进行盈余管理。新会计准则在无形资产研究开发费用处理上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进行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上市公司可能会利用对研发过程中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时点划分的选择进行盈余管理。新会计准则将企业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划分为两个阶段,并允许无形资产开发费用资本化,而且摊销方法和摊销年限具有可选择性,因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具有很强的主观性,企业可以通过对研究与开发两个阶段划分时点的选择来调整资本化或费用化的金额,从而调节各期利润进行盈余管理。
  
  四、结论
  
  新会计准则的颁布体现了我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融入世界经济具有积极作用。新会计准则减少了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的选择项目,大大压缩了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能更加全面地规范企业的会计行为,充分体现了对盈余管理有意识的遏制。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其中仍存在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过度的盈余管理肯定会误导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导致资本市场的混乱。因此,我们应认真研究上市公司利用新会计准则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途径,从而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对决策真实有用的会计信息。
  (作者单位:1.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院;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山支行)
  
  主要参考文献:
  [1]刘重.新会计准则对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J].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09.11.
  [2]张昕.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动机研究述评[J].财会通讯,2007.9.
  [3]刘国城,杨丽丽.浅析新会计准则对投机性盈余管理的影响[J].商业经济,2009.5.
  [4]戴桂荣.浅析新会计准则体系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J].会计之友,2006.8.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40770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