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成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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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思思 钱丹丹
一、中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现状
自20世纪九十年代初沪深股市的相继建立,中国的上市公司从原先的“老八股”到2007年12月28日,中国境内上市公司有1497家。财务舞弊也随着股市的发展而越来越多,从1992年的原野公司案到2006年5月8日号称“全球最大的维生素C生产商――上市公司华源制药,因财务连年造假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2003年我国财政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公告》(第九号)。此次对152户企业200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抽查。抽查结果显示:资产不实比例5%以上的企业有23户,占全部被抽查单位的15.13%;利润不实比例10%以上的有82户,占全部被抽查单位的53.95%。
财务舞弊现象为何如此盛行呢?首先我们先来明确什么是财务舞弊。财务舞弊是指财务造假主体在会计信息加工处理和报告过程中,为获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采用欺骗性手段故意谎报重要性质和实质性财务事实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致因分析
财务舞弊一旦被调查处理,那么公司的股票有可能被处理甚至退市,管理层也难逃其咎,但仍然有些公司要这样做,甚至有些接连几年都如此,这其中是有一定的条件的。
(一)外部条件。首先,是国家相关行政法规的不健全。很多企业在挖空心思地寻找法律法规的漏洞。尽管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处罚的相应依据有《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等,但达到杜绝舞弊行为的程度远远不够。其次,我国的市场机制不健全。由于我国的股市起步较晚,至今不到20的发展时间,许多的模式方法只是在借鉴外国的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还需要一定的完善。上市公司的坚管市场、经理人市场等发展还不够,市场“这双无形的手”还没很好地发挥作用。第三,外部审计的独立性较差。一些审计事务所为了留住客户,往往偏向于客户的要求来进行审计,即使有发现问题的,也不敢直接在审计报告中指出。一部分注册会计师的自身业务责任感有待提高,关于对注册会计师相应的激励和惩罚机制没有规范的建立起来。
(二)内部条件。一是内部结构的不完善。内部结构是财务控制的基础,有些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之所以出现很多问题,就是因为结构存在的缺陷,使财务的舞弊产生。如有些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是一人兼任,据一项抽样调查显示,董事长和总经理兼任的上市公司占样本总数的47.7%,这种结构很难形成权力制衡的作用。二是股权结构的不合理。一些上市公司是国有控股的,但这往往很容易产生“所有者缺位”现象,而那些分散的小股东又不能实质性的参与公司的决策控制,因而形成经理人的内部控制,使公司的相关事务不能在民主决策下进行。三是内部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不规范。公司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是公司进行规范财务处理的保证,所有的经济业务都是在其框架下进行。但是,很多上市公司的财务方面的规章制度还不完善,让违规分子有机可乘。四是有些上市公司的相关人员的职业素质不高,为了得到自身利益不惜损害其他人的利益。也有些舞弊人员自身的能力较低,在处理财务的时候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误。五是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力度不够,尤其是债务人的监督不够。当企业经营失败、无力履行债务契约时,债权人可以按照契约或有关法律规定对债务人采取措施,如破产清算或重组等。但目前,我国不少“国字头”上市公司在高负债率的情况下,却并没有受到来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压力。
三、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动力
为何一些上市公司在有可能付出很大代价下还铤而走险,进行财务舞弊呢?笔者分析得出企业有以下的动力:
(一)发行股票、配股或增发新股的因素。一些公司由于要筹集资金,于是考虑发行股票,增股或配发新股,那么财务报告上必须得有一定的吸引力。一些业绩不好的上市公司于是就粉饰财务报表,在会计处理上违规操作,从而达到其筹集大量资金的目的。
(二)股价因素。如果管理层本身就是大股东或有业绩预算的压力,为了使该公司有更高的股价,进而使自己本身持股市值增加,便有强烈的诱因驱使他对财务报表动手脚,从营业收入开始,不论是毛利率、营业费用、营业利益、业外收益等都有可用来粉饰财务报表。
(三)“形象”因素。有些上市公司的高层是来自政府部门,为了能获得政治的筹码,公司的业绩也是一个方面。还有些一上市公司是当地政府支持的“形象工程”,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与当地政府的行政能力挂钩,因而在政府机构的鼓励下,上市公司就会尽可能配合政府,把财务报表做得很“光鲜”,这就有可能促使有些上市公司为了达到迎合的目的,从而进行财务舞弊。
(四)经营者因素。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直接影响经营者的经济利益,所以经营者有动力去把向世人展示的财务状况尽可能地做好。而且上市公司连续两年出现亏损或者有一年的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公司将被处以特别处理;如果上市公司连续三年出现亏损,公司将被处以暂停股票上市。实际上,无论上述哪一种情况出现,都是公司的管理人员、投资者、债权人等所不愿意看到的,因而一些公司的经营者就不得不用舞弊手段来粉饰其会计报表。
四、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治理建议
结合中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条件和动因,笔者觉得防止财务舞弊不仅需要上市公司的自律,而且需要外部监管机制的相互结合。
(一)健全外部监管体系。当前能对我国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的政府机关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和审计署等,民间有各种会计事务所以及各种投资机构、金融机构等。首先,完善监管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使那些违规者没有可乘之机。其次,加强监管力度,做到执法必严。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财务报告舞弊行为要加大惩罚力度,使舞弊者在法规面前望而却步。第三,可以探索监管市场化的途径。在比较成熟的证券市场中,企业上市与退市取决于股票市场的供求关系,企业的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投资者偏好等因素,政府更多的是充当服务与裁判角色。
(二)加强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企业管理层的组织架构是公司治理的核心,所以完善企业内部结构是加强内部控制的前提。发挥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等监管部门的作用,使公司的监管部门积极实现监督的职能。首先,要确保各监督部门的独立性,避免公司内部的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受管理层的操纵。其次,把握好内部牵制制度。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最终日的是在确保经济资产安全性的前提下,使公司做到高效的运行效率。第三,在内部建立相应的激励和惩罚机制。有效地激励机制能使经营者弱化由于财务舞弊带来的利益驱动,从而防止经营者可能的“短期经营”行为。惩罚机制能确保经营者在强有力的惩罚机制的威慑下做出正确的行为。
(三)完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大部分上市公司属于国有控股,只要能在重要的关乎国民经济的行业占有控制权,占有比例较高的可以减持股份。增加理性的机构投资者的股份,让股东能真正有能力行使自身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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