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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融资租赁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李 平

  提要我国“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健全金融体系,发展融资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融资租赁业有助于企业改善技术装备、提高劳动生产率、优化产业结构。本文在阐述融资租赁概念、融资租赁优点的基础上,针对融资租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融资租赁业发展建议。
  关键词:融资租赁;概念;优点;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
  
  我国“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健全金融体系、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品种、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中小银行以及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鼓励金融服务创新,稳步发展综合类金融服务,支持发展电子金融服务;积极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融资和小额信贷,为发展融资租赁业创造了条件。
  
  一、融资租赁的概念
  
  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满足以下一项或数项标准的租赁,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一)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二)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三)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但是,如果租赁资产在开始租赁前已使用年限超过该资产全新时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则该项标准不适用。
  (四)就承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就出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
  (五)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做较大修整,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二、融资租赁的优点
  
  (一)简便、时效性强。由于租赁费用被视为经营支出,所以易于决策。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原因,向银行借贷缺乏信用和担保,很难从银行取得贷款。而融资租赁的方式具有项目融资的特点,由项目自身所产生的效益偿还,资金提供者只保留对项目的有限权益。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事先选定某特定规格、数量、类型的设备,请租赁公司出资买下,然后再租用。这样就可以迅速改善企业的技术装备,提高劳动生产率,同时又能解决企业资金缺乏问题。融资租赁以其较高的安全性,推动中小企业的设备投资和技术改造,使企业结构优化,提高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
  (二)到期还本负担较轻。银行贷款一般是采用整笔贷出,整笔归还;而租赁公司却可以根据每个企业的资金实力、销售季节性等情况,为企业订做灵活的还款安排,例如延期支付、递增和递减支付等,使承租人能够根据自己的企业状况,订制付款额。另外,在租赁设备时,一开始就把全部租金固定下来,可避免以后通货膨胀的影响。
   (三)能减少设备淘汰风险。由于融资租赁的期限一般为资产使用年限的75%左右,承租人不会在整个使用期间都承担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
  (四)保持资金的流动性、提高资金周转率。生产企业可以将部分或全部固定资产卖给租赁公司,然后再租回。使原有固定资产变现,只是付租金。企业可以利用这部分资金解决资金流动不足的问题,也可以增加资本金,这对于盘活闲置资产,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具有重要意义。
  (五)便于资金预算编制、简化财务核算程序;明确租赁期间的现金流量,利于资金安排。
  (六)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可按象征性价格购买租赁物,作为承租人自己的财产。
  (七)促进销售。销售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成功销售,才能实现利润。越来越多的企业自觉通过租赁而不是一味地通过直接去卖来实现销售。这样做的好处是,大大降低了购买的门槛,扩大了客户购买力。
  (八)更侧重项目的未来收益。“融物”特征,决定了租赁的资金用途明确,承租人无法把款项移作他用,出租方更侧重于项目未来现金流量的考察,从而使一些负债率高,但拥有好项目的承租企业也能获得设备融资。
  (九)加速折旧,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具有节税功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6年4月7日财工字[1996]41号文《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第3款规定,“企业技术改造采取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可按租赁期限和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但最短折旧年限不少于三年”。这项政策间接地起到了加速折旧的作用。企业可以按照最有利的原则,尽快折旧,把折旧费打入成本。这与税后还贷相比,显然对企业有利。
  
  三、我国融资租赁业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监管问题。我国的融资租赁监管体系是双重监管,51家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及1,000多家内资租赁公司(其中9家作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由商务部进行监管,主要依据商务部2005年颁布的《外商投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12家金融租赁公司由银监会监管,主要依据《金融机构管理规定》、《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取缔办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于2000年颁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这样,就带来监管内容和标准的不统一,容易造成租赁公司在竞争上的不平等。建议应该建立一个单一的监管机构,以一个统一的监管标准来对融资租赁行业进行监管。
  (二)融资问题。任何一个金融租赁公司仅靠自身的资本金来开展租赁业务是难以为继的,必须开辟多种融资渠道,筹措到与租赁项目周期长、金额大等特点相适应的资金。由于金融市场不发达,难以通过市场筹集资金,这就造成租赁机构拥有的资金数量远远达不到业务发展所需要的规模,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成本过高,在一些大宗、涉外租赁中无法与国际租赁同行们进行竞争,限制了租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制约了租赁公司的业务范围。
  在我国目前的信用体制下,使得租赁公司开拓业务所承载的高风险和高资金成本产生的低收益严重的不匹配,违背了风险与收益的正比关系,严重挫伤了租赁公司拓展主业的积极性。同时,租赁业务本身也缺乏市场竞争力,与银行相比,租赁公司在资金来源、资金成本、资信状况等诸多方面都无力抗衡。我国国家财政没有对租赁业项目进行投资,银行信贷资金也没有针对租赁业的贷款,租赁公司发债券或上市更提不上日程,致使我国租赁业缺乏国内资金支持。解决这种状况,笔者建议:
  1、广泛深度地开展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的合作,包括入股和授信贷款等多种形式。
  2、有些实力雄厚、信誉度高、经营管理水平高、效益佳的租赁公司,可以允许其改造成规范的股份公司,通过股票、发行公司债券筹措资金。
  3、在加强宏观调控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同业拆借市场的限制,帮助融资租赁企业解决开展业务过程中临时资金不足的困难。
  (三)资本金问题。高额的资本金使融资租赁公司一味地追求大客户、大项目、高回报。中小企业成了不受欢迎的客户,但是由于融资租赁的特性决定了租赁公司一直保留对租赁物的所有权,而银行对客户提供的抵押资产拥有的是担保权益。这意味着租赁公司相对于银行而言,其资金安全能得到更多的保护。对于一些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中小企业和新成立的企业,融资租赁往往成为它们购置设备的一种主要融资形式。建议应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成立部分小型、微小型的融资租赁公司专门为广大中小企业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在GDP指标、就业量、出口总值和税收总额上都可以占半边天,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有助于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助于我们创建和谐社会。
   (四)税收问题。税收对租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租赁公司究竟应该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税负是多少,能否享受所得税抵免,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一些地方租赁公司征收的是增值税,一些地区征收的则是营业税。
  根据中国“入世”承诺,2006年12月11日起,外国银行将被允许进入中国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国际上通常会通过税收优惠促进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如美国的《投资税扣除法》规定,出租人投资用于租赁的设备按其购置成本的10%减税,出租人可以将这一优惠通过优惠租金的方式转移给承租人,租赁双方特别是出租人的税收优惠构成美国租赁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如果届时中国在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政策不能与国际接轨,可能会拖累民族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建议我国应对融资租赁业制定更加优惠、更加明确、更加协调的税收政策,统一对各类租赁公司的税种、税率,大力促进融资租赁业高速、健康地发展。
  (作者单位:河北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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