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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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月平
我国中小企业日益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中最活跃的力量,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小企业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到目前为止,中国在工商注册的中小企业已超过80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这些企业不仅是推动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高速发展的重要力量,而且在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扩大就业、技术创新、发展地方经济和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普遍问题是取得资金非常困难,这直接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也成为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因此,认真研究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对于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壮大,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而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还存在许多问题,严重困扰着中小企业,其中融资难、贷款难是一个主要问题,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只能从正式的金融机构获得30%左右的信贷。由于得不到所需的资金,使许多有前景的项目无法实施,企业规模难以扩张,影响了中小企业的积极性,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对广东、辽宁、湖北、云南四 省所做的中小企业问卷调查显示,改善融资难的现状是企业的最迫切要求。另据国家近期对中小企业发展较好、信用担保机构较多的省份调查,中小企业因无法落实担保而被拒贷的比例为23.8%,再加上32.3%因不能落实抵押被拒贷的,拒贷率达到56%。调查还显示,由于正常融资渠道收缩,造成非正常融资迅速膨胀,进一步加大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融资难进一步加剧。
由此可见,正常融资渠道不畅、融资难已经成为严重制约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通过改善融资难的状况,缓解资金缺乏的困境是中小企业急需首要解决的问题。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成因分析
(一)中小企业自身的问题。中小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是影响企业潜力充分发挥的内在原因。1、中小企业由于技术装备水平低,专业人才缺乏,产品品种单一,没有固定的销售渠道,大多数产品技术含量比较低,企业利润率比较低,在遇到经济不景气或经济危机时,难以同大企业抗衡,破产倒闭现象突出。据调查,浙江省中小企业人均固定产值为大型企业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百名职工拥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仅为7.53人,百名职工拥有的高中级技术人员仅占2.7人,这是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抗风险能力弱的主要原因。2、中小企业规模小,资信较差,不能向银行提供抵押、质押等担保措施。3、中小企业缺少行业自律,造成无序竞争,争客户、争订单、相互杀价和彼此挤对的现象较多,不仅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伤了彼此的感情,而且也造成企业间经济利益的损害。4、中小企业管理不规范,体制不健全,企业员工的稳定性和劳动技能水平较低,影响了企业效益的提高。5、有相当部分的业主素质较低,缺乏创新业、创大业的气魄,从而妨碍了企业的长远发展。6、自有资金不足,隐性负债严重,负债率高,偿债能力弱。7、诚信度低。为了筹集更多的资金进行创业及发展,有的中小企业不得不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等,形成一种恶心循环。
(二)从外部环境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国有商业银行的投放天平是倾向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近几年来,针对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虽然颁布了一些新政策,但还未形成完整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体系,即使在给予业绩良好的民营中小企业贷款时,贷款的条件也要比国有企业的苛刻。另外,从金融机构的设置来看,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商业银行。许多原先以中小企业为主要贷款对象的金融机构,在整合中被撤销或合并,机构数量减少,使得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投放量也相应下降。
由于法律、法规对保护银行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制建设的滞后,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现在银行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大多数是宏观指导性意见,缺乏相关法规的配套、衔接,使中小企业和商业银行都缺乏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的法律保证。
近年来,在搞活中小企业问题上,政府虽然表示重视,并且陆续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但总的来说,政策力度不够,措施贯彻不力。比如,我国金融领域一直是国有银行处于垄断地位,对民间金融业的发展持歧视和排挤的态度,而民间金融业的发展恰恰是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的。
综上所述,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不仅仅在于中小企业自身存在的各种局限,还在于国家信贷、融资的体制、机制及相关配套措施是否完善,是否能够建立健全完整的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和担保机制。同时在此基础上,扩大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建立健全民间融资渠道、发展农村合作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渠道,并以信用、担保机制作为标尺,用以衡量中小企业的成长性及风险性,促进并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小企业获得资金支持。
三、解决融资难的对策
经济结构变化和WTO的加入都给中小企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历史机遇,但中小企业作为市场中的弱势群体,要将这一机遇转化为现实绝非易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牵涉到金融体制的方方面面,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整体性的解决方案。
(一)发挥政府功能,从政策上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我国的中小企业所有制构成比较复杂,而我国的企业立法和有关政策又主要是按照所有制性质来制定的,这就使得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中小企业处在不同竞争的起跑线上,不利于中小企业的更快发展。因此,我国应将中小企业视为统一整体,并以此为基础,制定《中小企业基本法》或《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使中小企业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这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基础。这些法规中包含中小企业金融机构的设立、中小企业融资措施等规定。
(二)改革、完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和服务体系。人民银行应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建立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银行洽谈会制度,搭建更直接的信息平台,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更为优越的信贷环境。放松对商业银行的管制,逐步推进利率市场化。要发挥人民银行再贷款控制和利率调控手段,在信贷政策上给予中小企业倾斜。对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且确有资金需求的银行、信用社,人民银行在再贷款方面予以支持;实行央行再贴现与支持中小企业贷款比例挂钩、多贷多贴,帮助银行、信用社培育新的优良客户群体;灵活运用利率手段来体现货币政策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对利用再贷款、再贴现增加的贷款投放,给予适当优惠利率。
国有商业银行要进一步改进信贷管理运作机制,特别是授权授信方式,适当下放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降低对基层行的贷款限制,制定简捷、高效的贷款管理程序;倡导商业银行设立中小企业信贷部,积极有效地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要利用银行点多面广、信息灵通的优势,在结算、汇兑及财务管理、咨询评估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三)完善信用评价标准,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目前,我国担保机构少,国家财政也不可能拿出很多钱作为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因此,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发展多种类型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通过多种渠道筹集担保基金,才能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问题。
在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和担保基金的同时,要不断完善担保的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加强对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定和完善担保机构的资金资助、信用评级、风险控制及行业自律等各项制度。
(四)发展租赁融资。目前,我国的租赁融资还处于起步阶段,还不是很发达,而我国的中小企业又普遍存在技术落后,设备陈旧的情况,租赁融资由于其本身的特点,在技改项目融资上比其他金融手段更具优势,对于新创立的中小企业又很有价值,是一项很有前途的融资手段。对中小企业而言,租赁融资具有融资成本低、风险小等优点,因而应大力发展租赁融资。
中小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可在资金短缺或不愿动用经营资金的情况下租赁到企业急需的设备,达到融资目的。在办理租赁融资业务时,应允许中小企业以现有资产、效益以及未来企业的收益作保证,在提供租赁公司认可的担保手续,并向租赁公司定期支付租金的前提下占有、使用租赁设备,从而达到融资的目的,当然这必须建立在中小企业自身信用度加强的基础上。
综上所述,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对待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这一传统问题,我们不应当拘泥于传统观念的束缚,而应当以现代的观点去分析它,不仅要从国家政策的角度加大倾斜力度,而且也要从企业自身的角度去寻找对策。借鉴国内、国外的良好经验,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拿出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并加以实施。这样,这一传统问题将会得到良好的解决,中小企业必将会达到一个发展的新境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当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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