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C2C电子商务发展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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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经纬
提要本文分析了我国C2C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和趋势,指出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C2C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电子商务是指利用电子网络进行的商务活动。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电子商务可划分为三种典型模式:B2B(Business to Business,企业对企业),B2C(Business to Customer,企业对消费者)和C2C(Customer to Customer,消费者对消费者)模式。其中的C2C电子商务模式,是指网络服务提供商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提供有偿或无偿使用的电子商务平台和交易程序,允许交易双方(主要为个人用户)在其平台上独立开展以竞价、议价为主的在线交易模式。C2C模式是最能够体现互联网优势的,在不同地域、不同时间,数量巨大的买方和同等数量的卖方通过一个平台找到合适的对象进行交易。同传统的市场相比,它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交易方式灵活,因而节约了大量的交易成本。目前,我国C2C电子商务市场中具有代表性的网络运营商是淘宝和易趣,这两家运营商的交易量分别占整个市场交易量58.6%和36.4%。
根据《iResearch-2005中国C2C电子商务报告》,我国C2C电子商务市场用户的发展非常迅速。2001年C2C电子商务用户数为250万,此后一直保持稳步增长,2005年达到2245万;2001~2005年我国C2C电子商务市场用户规模的年均复合增长率(CAGR)高达73.1%。2005年我国C2C电子商务注册用户数占互联网用户数的比例为20%,注册用户中约有30%左右为活跃用户。随着用户数量的激增,我国C2C电子商务发展的市场交易额也逐年提高,并以2005年的发展最为迅速。2001年我国C2C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仅为4.0亿元,到2005年该市场交易额高达137.1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CAGR)高达142.0%。
二、C2C电子商务市场发展趋势
(一)用户数量与交易额不断增长,竞争加剧。未来几年,我国的C2C电子商务市场用户数量将会进一步增长,交易额也将有较大的提高。预计到2010年我国C2C电子商务市场的注册用户数将达到7200万人,交易额将可能达到1100亿。随着市场的发展,竞争会不断加剧,从而推动C2C网站不断完善自身的服务,进而推动C2C市场的进一步繁荣。
(二)C2C逐渐向B2C转换。在C2C模式下的网上卖家,随着其交易量和个人信誉的不断增加,会不断扩展自己的业务。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调查,在淘宝网上75.7%的卖家在半年内有扩展业务打算,而在ebay易趣网上是31.7%。随着业务量的增加,在积累了一些销售经验之后,部分卖家会到工商局注册自己的公司,利用低成本的优势,扩展自己的业务。从而,许多销售业绩好的个人用户很大部分成为一个典型的“小”企业,这有利于形成比较好的品牌。
(三)收费将成为必然。目前,我国的C2C电子商务市场以免费为主流,但是收费是一种必然趋势。对于个人电子商务公司来说,会员费用几乎是唯一的盈利模式。根据易趣公关经理唐磊介绍,易趣的收费方式是三大方面:交易服务费,成交以后收取0.25%到2%的服务费,不成交不收费;登录费,在线上传的商品都涉及到0.1元到8元不等的登录费;推荐位费(橱窗展示位)。通过收费,运营商可以提高网站的服务质量,壮大网站的力量。同时,收费可以提高网上经营的诚信度,减少通过虚假交易骗取信用积分行为等现象。
三、我国C2C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信用问题。买卖双方进行网上交易,相互信任是成交的根本保证。我国的C2C发展刚刚起步,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还不健全,相关的信用体系也不完善,因此个人的可信度比较差。许多人比较担心的问题是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及卖家的信用得不到保障。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络热点调查报告》显示,没有尝过网络购物的用户中62.4%的人是由于不信任网站怕受骗,47.4%的人担心商品质量,42.3%的人质疑网络购物支付的安全性。
(二)安全交易问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电子商务报告》可知:目前,网上支付的安全性以及网络的安全性已经成为阻碍网上购物的最重要的因素。为保证交易的安全性,目前开展C2C电子商务模式的企业普遍采用了如下三种制度:会员信誉制度(又称会员认证制度)、银行合作制度与违规处理制度。然而,这三种制度在信用、相关法律等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均存在着漏洞,不能很好地解决网上交易的安全性问题。
(三)物流问题。在任何一笔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通常包含信息流、商流、资金流和物流。其中,物流是实现信息流、商流、资金流的最终保证。同时,由于只有通过物流配送,才能将商品或服务转移到消费者手中,商务活动才能成功完成。因此,物流配送的效率成为客户评价C2C电子商务满意度的重要指标,所以,物流服务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C2C电子商务的发展。在C2C电子商务下,物流分为在线物流和离线物流两类。在线物流的商品主要是信息产品和服务,如各种软件、电子出版物等,它们可以通过网上传输;而离线物流指的是无法在网上传输的,必须通过网下物流传递的实物商品的物流。随着C2C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离线物流水平的滞后严重阻碍了他的发展。
四、对策
(一)建立完善的C2C电子商务信用体系
1、建立权威的第三方信用与安全中介服务机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权威的信用评估机构,使评估机构成为一个中立性的组织,确保信用评估的公正性。通过第三方信用中介机构对交易双方的身份进行审核、确认,完成对双方的身份验证与信用认证。
2、建立系统的信用评价体系。现在的评价体系只有好评、中评和差评三个等级,评价的内容过于简单,不能有效地区分买卖双方的信用等级水平。应该增加用户关心的客观的评价内容,如,卖家的态度、发货的速度、商品的质量等内容,并为每一种不同的产品建立独立的权重标准,每个内容分与不同的权重,在商品交易后用相应的权重标准计算其应该获得的信用度。
(二)完善第三方支付中介系统。目前在国内C2C交易中主要的支付方式是通过“第三方支付中介”支付,如:淘宝公司的支付宝。支付宝的作用就是对在网上进行交易的双方提供一种“中介”服务,对双方的交易起到一种监督和担保的作用。
支付宝服务的具体运行流程是:首先,买方在网上选中自己所需商品后就与卖方取得联系并达成成交协议,这时买方需把货款汇到支付宝这个第三方账户上,支付宝作为中介立刻通知卖方钱已收到可以发货,待买方收到商品并确认无误后支付宝才会把货款汇到卖方的账户,整个交易就完成了。支付宝作为代收代付的中介,主要是为了维护网络交易的安全性。
要完善目前我国的第三方支付中介系统,必须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研究与制定,并加强相应的安全技术建设。只有我国电子商务环境有了质的飞跃后,C2C电子商务支付方式的现状才能有根本上的改善。
(三)完善第三方物流系统。C2C电子商务的开展,对相对应的物流网络提出了新的要求,这种物流网络必须能够满足处理小规模并且高频率的订单,必须能够及时地实现商品配送,并且能有效地与客户及渠道中的其他成员交换与分享有关的信息。这就要求在C2C电子商务下发展第三方物流。
第三方物流(Third-Party Logistics,亦写作3PL),指的是由物品的供给方和需求方之外的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业务模式,其内容包括物流策略/系统开发、电子资料交换、货物运输、信息管理、仓储、咨询、运费谈判与支付等。为了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我国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应该抓住这次机遇,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建立适应我国市场状况的现代物流。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改进:
1、建立区域联盟。通过建立区域性联盟可以对各个企业进行资源整和,实现优势互补。同时还能形成规模化,降低企业的运作成本。
2、提高物流的信息化水平。通过互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数据交换技术等,实现物流企业和客户企业的资源共享,对物流各环节进行实时跟踪、有效控制与全程管理,实现物流畅通。为供应商、消费者提供灵活高效的物流服务。
3、培养综合性人才,提高服务水平。目前,我国物流业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极其缺乏,第三方物流企业应经过有计划的吸收、改善、淘汰,建设具有综合素质的员工队伍。
C2C电子商务的发展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但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用户的增加,交易成本的降低,C2C电子商务将对我国商业的发展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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