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工业化指数的我国工业化进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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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 敏
关于工业化进程的判断与测度,国内外有许多学者尝试从不同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研究,这些研究各具优点和理论价值。然而,这些理论由于时代的局限性以及研究角度的不同,也存在许多片面性和不足之处,如某些理论对于工业化阶段的划分过于粗糙、笼统,没有给出工业化的具体判断标准;某些理论划分指标过于简单,对不同国家工业化进程的判断往往产生一定的偏差;某些理论衡量指标过多,指标特征之间容易产生互相交叉。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进程将不同于发达国家,这一方面因为发展中国家可以利用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挖掘更大的结构转变潜力,实行“赶超式”发展战略。另一方面,从发展中国家的实践看,也存在许多工业化的阻碍因素,例如贫富两极分化及消费不足,巨额的外债、国内经济的关键部门被外资控制,市场竞争不充分、经济效率低下,以及国内政局不稳等等。在此,我们尝试用工业化指数来判断我国的工业化进程。
一、建立工业化进程的评价指标体系
我们尝试从经济发展的内涵入手,根据经济发展的实质和内容建立相应的评判指标体系,从而为我国工业化阶段的评价提供理论依据。基于中国既是发展中国家,又是转型国家,我们认为从理论上说,要完整地衡量中国所处工业化阶段,衡量标准大致应当包括四方面内容:经济总量、经济结构、经济制度、创新能力。而在实际研究中,我们选择了传统标准,即以经济总量、经济结构标准来衡量工业化阶段,而不包括经济制度、创新能力等标准。原因在于:一是各个国家经济制度和发展路径不一样,缺乏可比性,如美国一直实行自由市场经济,即使在工业化水平较低的19世纪也是如此;苏联在二次大战后实行的是典型的计划经济模式,而其工业化程度却很高。二是目前这个标准是比较新的,还属于前沿理论探讨阶段,还没在现实中得到成熟的实际应用,没有形成规范的衡量标准。而结构标准不包括环境资源标准,这主要因为,目前缺乏资源、环境方面的具体衡量数据,国内也没有这方面的相关理论及成功实践。我们主要借鉴国外有关工业化阶段理论的指标体系,提出我们自己的衡量指标体系。即:城市化率、三次产业产值比重、三次产业就业比重、人均GDP。根据中国的国情,结合专家调研,我们对以上指标进行了标准化处理,并设定了相应权重,从而计算得出了相应的“工业化指数”。
二、我国工业化进程判断与特征分析
按照上述工业化阶段的划分标准,我国建国以来的经济发展阶段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前工业化时期(1949―1972年)
按照我们上述工业化指数标准,1972年我国的工业化指数接近30,因而将我国前工业化时期的结束年定在1972年。在这一阶段,城市化率一般在20%以下,农业产值比重一般超过35%,工业产值在GDP中所占比例低于农业产值(1970、1971年除外),大多数指标都没有达到工业化初期阶段所要求的最低标准,城市化率和人均GDP偏离程度更高,工业化指数在30以下。
(二)工业化初期阶段(1973―1994年)
从我国工业化指数超过30开始到工业化指数达到50为我国的工业化初期阶段,在时间点上是从1973―1994年。在这一阶段,工业产值比重开始显著上升,在GDP中所占比例超过农业,农业产值比重下降到35%以下,但一般高于20%,城镇化率一般在20%以上,人均GDP在8000―16000元之间(我国实际数据偏低),工业化指数在30―50之间。工业化初期阶段主要依靠钢铁、化工等原材料产业支持增长,工业发展呈轻型结构,手工劳动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占绝对优势。这一阶段轻工业迅速崛起,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迅速推进。
(三)工业化中期阶段(1995年至今)
1995年我国工业化指数超过50,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这一阶段,城市化和工业化均高速发展,城市化率超过30%,工业比重继续上升,农业比重下降到20%以下,但高于10%。人均GDP一般在1.6―3.2万元(我国实际数据偏低),预计这一阶段将在2014年结束,当年工业化指数将接近80。工业化中期,大机器工业体系日趋完善,工业发展明显地向重化工业倾斜,电力、钢铁、化工和机械制造业等资金密集型产业在经济发展中起着主导作用,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得到很大改善。这一阶段随产业结构不断重心后移,产品附加价值不断提高,主要依靠制造业支持经济增长。
三、各指标与工业化指数的协调性分析
(一)城市化率指标
我国建国以来城市化率指标的实际表现与工业化进程(工业化指数)相比呈现出一定程度的滞后性。我国前工业化时期的城市化率与工业化指数拟合性比较好,但工业化初期阶段和工业化中期阶段的城市化率与工业化指数相比均呈现一定程度的滞后性,如我国1972―1994年为工业化初期阶段,此阶段国际一般标准的城市化率为20―30%,但我国1978、1980年的城市化率分别为17.9%和19.4%,均不到下限20%。再比如,我国1995年开始到目前为止均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此阶段国际一般标准的城市化率为30―55%,但我国1995年的城市化率为29%,1996年城市化率才首次超过30%,达到30.5%,比工业化的一般标准滞后了一年。我国城市化率滞后主要是受政策的影响较大,城市化水平变化是建国以来不同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人口户籍管理与迁移政策、市镇建制标准、城市化发展方针以及人口普查与统计口径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综合反映。
(二)三次产业结构指标
三次产业产值比重、就业比重与相应阶段的工业化指数标准基本一致,表现出较高的拟合度。如1970年农业产值比重下降到35.2%,接近这一阶段农业产值比重35%的上限;而当年工业产值比重上升到36.8%,同样接近这一阶段工业产值比重35%的下限。而从农业产值在GDP中所占比例下降到20%以下开始,到农业产值在GDP中所占比例下降到10%,大致为工业化中期阶段,1993年中国的农业产值下降到19.7%,首次进入20%以下,而当年工业产值比重为40.2%,也进入了这一阶段40―45%的区间,此后工业产值比重一直在此区间窄幅波动(2001、2002略低于40%),而农业产值稳步下降,表现出典型的工业化中期阶段特征。就业比重也与国际标准基本吻合。之所以我国三次产业产值比重、三次产业就业比重与国际一般标准基本一致,原因在于:首先,我国是一个典型的大国经济,而一个大国的工业化将表现出工业化的普遍规律,一步跨越或严重滞后的可能性均不大。其次,我国的产业结构也与工业化的普遍规律相吻合,在工业化前期,工业发展呈轻型结构,农业和轻纺工业在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手工劳动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占绝对优势;工业化中期,大机器工业体系日趋完善,工业发展明显地向重化工业倾斜,电力、钢铁和机械制造业等资金密集型产业在经济发展中起着主导作用,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得到很大改善。最后,由于劳动力的可自由流动,在刘易斯转折点没有到来之前,刘易斯模型持续发挥作用,劳动力不断从生产效率低的农业部门流向效率高的制造业部门,使得三次产业就业比重和产值比重越来越趋于接近。
(三)人均GDP指标
我国人均GDP是一个严重滞后的指标,但进入2000年以后,滞后程度在逐渐减轻。按照一般工业化标准,我国在2001年进入工业化初期阶段、2006年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与工业化指数表现出较大的差异性,明显低估了我国的工业化进程。滞后的原因在于:一是人民币购买力平价与美元名义汇率差距较大,我国人均GDP是低估的;二是后发经济体一般都是工业先行,工业一般都超前发展,工业化水平提高较快,相对而言人均GDP增长滞后。
四、“十二五”时期我国工业化进程判断预测
运用我们的预测模型,并结合“十二五”时期我国宏观政策、世界经济、结构调整、人口等经济外生变量的分析预测,我们预测了“十二五”时期我国工业化相关指标的发展水平,认为我国将于2014年结束工业化中期阶段,2015年进入工业化后期。根据工业化指数衡量标准,计算得出我国“十二五”末期即2015年综合工业化指数为84.7,整体上已经进入工业化后期阶段,其中城镇化指数为75.6,尚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的末端;三次产业产值比重指数为88,已经进入工业化后期阶段;三次产业就业比重指数为81.3,刚刚进入工业化后期阶段;人均GDP指数为86.6,也已进入工业化后期阶段。
“十二五”时期,城市化尽管处于加速发展期,但还是明显滞后于工业化进程。三次产业结构中,农业比重将历史性地下降到10%以下;工业比重总体稳定在40―45%之间,但其内部结构将发生剧烈转变,即从“十一五”时期以能源原材料工业为主导向以高加工度、高技术含量制造业为主导转变,同时产品结构会发生由生产资料为主向消费资料为主的转变,其中汽车是其代表性产品;服务业比重基本稳定在40―50%之间,总体呈现前低后高态势。农业吸纳的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比重将从2008年的39.6%下降到2015年的34%,服务业就业人口比重从2008年的33.2%提高到2015年的39%,工业就业人口比重基本不变。
(作者单位: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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