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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国化肥等农资价格专项检查情况及政策建议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司价格检查处

  今年春耕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全国继续开展了全国化肥等农资价格专项检查。
  
  一、检查成效
  
  (一)确保国家化肥宏观调控措施落实到位
  为鼓励和支持化肥生产企业,保障化肥生产供应,今年国家继续对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实行优惠电价、气价,暂免征收尿素生产增值税,对化肥铁路运输实行优惠运价并免收铁路建设基金等政策。我委在部署安排专项检查时,将督促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保证宏观调控措施落实到位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大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供电、供气、运输等企业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措施,坚决纠正和查处不执行优惠政策的行为,有力地促进了化肥生产供应。国家各项化肥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化肥市场供应及价格已经显现良好的政策效应。从检查反馈情况看,今年上半年化肥市场供求总体平衡,价格基本稳定,没有出现大起大落的情况,有效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农民群众比较满意。
  (二)保持化肥等农资价格基本稳定
  国家对尿素继续实行出厂最高限价和流通差率控制政策,各地在专项检查中将检查重点放在监管化肥出厂价格和流通环节差率方面,努力控制到农民手中的最终化肥价格不超过去年水平。湖南、四川等省紧紧抓住化肥生产源头不放松,在春耕用肥旺季,对大中型化肥生产企业继续派驻价格监察员,对尿素等主要肥种从出厂到零售各环节价格进行跟踪检查,全程监控。河南、河北等农业大省针对化肥生产销售比较集中的特点,突出重点环节和问题,派出检查组对省内大中型化肥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直接检查,强化了检查实效。安徽、山东、陕西等省集中力量,层层制定责任制,狠抓落实,检查化肥流通环节差率执行情况,监督化肥经销各环节不超过规定差率。检查结果表明,今年上半年,特别是春耕期间化肥等农资价格保持基本稳定,价格水平比去年有所下降。1―5月全国尿素平均出厂价格1655元/吨,比去年同期低8元/吨。30个省(区、市)国产尿素平均零售价格1802元/吨,比去年同期低40元,降幅为2.2 %。
  (三)促进化肥等农资市场价格秩序不断规范
  今年是连续第四年开展全国化肥等农资价格专项检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继续保持了对化肥等农资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方式创新,重在治本。广西区专项检查实行“四个突出”:一是突出重点地区,将化肥使用量大的粮食主产区,作为重点打击的“主战场”;二是突出重点对象,把信誉差、屡查屡犯的农资经营者作为检查重点;三是突出重点品种,把化肥、农药以及粮食种子作为检查重点;四是突出重点案件,对性质恶劣的坑农害农典型案件进行严厉查处。浙江、宁夏、山西等地采取联合检查、下查一级、交叉检查等方法,对粮食主产区化肥价格采取拉网式检查。通过开展专项检查,促使化肥生产经营者提高执行国家化肥价格政策的自觉性。绝大多数化肥生产企业在生产成本压力加大的情况下,能够认真执行政府规定的尿素出厂最高限价,大多数化肥经营者能够按照政府规定的差率销售。化肥生产经营市场价格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农资价格违法行为逐年减少,农民对化肥等农资价格的投诉举报明显下降。
  
  二、主要做法
  
  今年化肥市场形势与以往有所不同。国家连续多年实施的化肥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效果已经显现,供需基本平衡。化肥市场价格较为平稳,价格矛盾已不突出。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价格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针对这些变化,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力度不减,创新检查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化肥价格监管长效机制,保证了专项检查深入开展。
  (一)开展化肥市场供求和价格调研,为宏观调控服务
  今年部署专项检查,我委把开展化肥市场调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全国春耕启动之前的2月下旬,我委派出6个工作组,对16个省、区化肥供需及价格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力求掌握化肥市场第一手材料,并对化肥价格走势做出分析判断,提出继续坚持各项优惠措施,严格控制化肥出口,稳定尿素出厂最高限价等政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情况参考。各地在检查开始前,也提前组织开展了化肥市场调研。湖北、重庆、青海等地价格部门主要领导带领工作组,深入到粮食主产区的农户和田间地头,了解农民的反映和化肥市场价格最新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安排检查。黑龙江、内蒙古、上海、新疆等地根据市场调研情况,向省、市政府提出保证化肥供应及稳定化肥价格的政策建议,得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
  (二)开展“价格服务进农户”活动,寓价格服务于专项检查之中
  各地将化肥价格专项检查与各级价格部门开展的“价格服务进农户”活动紧密结合,增强为农民群众服务的意识,积极帮助农民增产、增收,受到了农民普遍欢迎。湖南省拓宽农村价格监管途径,以省物价局“价格在线”网站、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和农本调查户为依托,协调有关部门运用农村远程教育网,免费向农民提供农资价格政策和农产品市场行情信息。湖北省武汉市借助移动通信网络覆盖面大,短信息发布快的技术优势,建立“农价宝”信息平台,为农民群众及时提供最新的农资市场价格信息。这项活动的开展,实现了农资价格监管与价格服务的有机结合,促进了专项检查的深入开展。
  (三)提高农资价格政策透明度,让农民群众参与社会监督
  各地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国家化肥宏观调控措施和价格政策,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及时发布农资供求和价格信息,分析预测价格走势,引导农户、经营者理性购销农资。甘肃省政府核拨150万元,建立了“甘肃价格网”,并实现了全省联网,把化肥等农资价格政策通过网上进行发布。辽宁省物价部门通过省电台举办的“民声”栏目,就化肥等农资价格政策直接与农民对话,现场解答农资价格问题。福建省物价部门在《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上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及时处理农民群众投诉。通过多种工作方式,把党和国家支农惠农政策送进农村千家万户,动员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化肥等农资价格监督。
  (四)探索农资价格监管长效机制,着力在标本兼治方面下功夫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针对化肥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市场主体日益多元化,经营者价格行为还不够规范的情况,积极探索建立化肥价格监管长效机制。江苏省制定了《江苏省农作物种子价格管理办法》,为加强种子价格监管提供了有力依据。山东省、天津市在农资销售旺季,及时给化肥经销户发放“化肥价格政策提醒函”,督促经营者实行价格自律。河北省廊坊市指导农资经营者开展创建“价格诚信单位”活动,引导农资经营者实现“以价格诚信树品牌”的经营理念。成都市注意改变事后检查的工作模式,把工作重心逐渐转移到检查与服务并重,标本兼治上来,引导农资经营者争当“农资价格放心店”,促使经营者实行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
  
  三、政策建议
  
  化肥生产流通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尿素价格持续下滑,影响化肥生产企业积极性。化肥经营主体日益多元化,市场流通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农民使用化肥缺乏科学指导,造成化肥资源浪费和土地环境污染。为进一步完善化肥监管,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和化肥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化肥宏观调控政策,保证化肥供求平衡
  近年来国家实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保证了种粮收益,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化肥等农资需求量有所提高。随着化肥行业尿素产能的不断扩大,今年用肥旺季出现“旺季不旺”的情况。据我委价格监测中心监测,今年1―4月,尿素平均出厂价比国家规定最高限价低75元/吨,有的地区尿素出厂价跌到1400元/吨,加上原材料、动力涨价等因素影响,有12%的尿素生产企业出现亏损。部分企业担心价格会继续下跌,已经减少了尿素生产量。建议要密切关注化肥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灵活运用关税政策,调控化肥出口的节奏和数量。适当增加生产企业化肥淡季储备数量与规模,减轻企业在化肥销售淡季的压力,保护化肥生产企业的积极性。
  (二)建立化肥等农资市场巡查制度,规范市场流通秩序
  经过多年治理整顿,农资市场秩序逐步好转。由于农资经营门槛过低,经营主体既“多”且“杂”,转让、转租经营执照,无照经营等现象较为普遍。部分个体农资经营户无台帐、无进销凭证,不仅给市场监管带来难度,而且导致化肥等农资市场假冒伪劣、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特别是部分肥种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的问题时有发生,成为农民最为担心的问题。工商、质检、价格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农资市场巡查制度,切实加强化肥等农资市场监管力度,从生产源头、质量标准、价格行为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加强测土配方技术推广,引导鼓励农民科学施肥
  目前,一些地方农民还缺乏科学施肥指导,施肥方式粗放,施肥结构不合理,施肥过量现象比较普遍,既浪费了资源,增加了生产成本,又破坏了土地生态环境。各级政府应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加强农业技术推广站、点建设,加大对测土配方、科学施肥的财政投入,鼓励和支持大中型化肥生产企业深入田间地头参与测土配方,积极生产适销对路的化肥品种,引导农民科学施肥。
  (四)改革化肥等农资流通体制,建立现代农资配送体系
  提高化肥经营市场准入门槛,建立健全化肥经营准入、退出机制,加强对化肥经营者注册资本、经营规模、从业人员资质以及网点布局等规范。发挥供销社、农资公司在农资流通领域的龙头作用,大力发展农村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培育和壮大农资经营骨干企业,形成以骨干企业为龙头,连接村、屯“农家店”的农资经营模式和流通成本低廉、高效运转的农资配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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