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引入供应链管理理念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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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 堃
摘要:将供应链管理理念引入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其实质就是政府采购部门与重点供应商建立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需要把握的主要问题包括:选择合作伙伴供应商、构建政府采购综合信息平台、完善供应商救助机制。
关键词: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供应链管理
供应商管理是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当前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一项重要任务。将先进的管理理念引入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工作中,对于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和效益,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供应链管理的内涵
2001年,我国发布实施的国家标准《物流术语》(GB/T18354-2001)将供应链定义为:“生产及流通过程中,涉及将产品或服务提供给最终用户的上游或下游企业,所形成的网链结构”;并将供应链管理定义为:“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全面规划供应链中的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并进行组织、协调与控制。”
供应链管理理念主要体现在信息管理、客户管理、关系管理、风险管理等多个方面。进入21世纪以来,供应链管理理念已经深入企业的竞争战略之中。供应链管理使供应链中的合作伙伴达成共识,管理复杂的客户与供应商关系,开拓新的业务,探索新的机遇,以便在市场中处于领先地位。
二、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引入供应链管理理念的意义
(一)有助于提高采购效率
政府采购部门与供应商建立起信息共享、风险共担、力求双赢的合作伙伴关系,将有力保证采供双方的合作诚意以及共同解决问题的积极性。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可以减少许多不必要的手续和谈判等过程,使采供双方节约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提高了采购工作的效率。
(二)有助于降低采购成本
传统供应商管理模式下的采购行为是一种较低层次的交易行为,采供双方只在乎各自的经济效益,力争自身利益最大化。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不但能有效降低交易成本,还能进一步减少采购工作中的运作费用。同时,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能有效避免信息不对称决策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有助于规避采购风险
采供双方结成利益共同体,能够共同抵御内外环境变化所带来的各种风险。通过建立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政府采购部门可以参与到供应商的生产过程和相关质量控制等活动当中,加强采供双方的及时沟通,从源头上进行把关。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引入供应链管理理念应把握的主要问题
(一)选择合作伙伴供应商
如何选择供应商,与哪些供应商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是将供应链管理理念引入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需要把握的首要问题。一般来讲,政府采购对象主要包括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但政府采购部门不可能与所有的供应商都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这就需要对采购对象实施分类管理。按照采购对象的重要程度、资源分布、市场供应等情况对采购对象进行分类,再根据需要确定应该重点管理的采购对象。
确定了应该重点管理的采购对象,供应商的选择范围也就大大缩小,只需从提供重点采购对象的供应商中进行筛选。同时,适当提高政府采购的准入门槛,毕竟政府采购不同于一般的商业采购,不能只看中价格与质量,还要体现国家和公众的利益、法律规范以及政府的政策取向。在此基础上对选出的供应商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初步确定适宜的供应商。良好的合作关系首先必须得到政府采购部门和供应商双方高层的支持,一旦初步选定合作对象后,政府采购部门与供应商之间应建立经常性的高层互访机制,加强沟通对话,了解彼此的利益目标,及时协调存在的问题与矛盾,消除业务流程或结构上存在的障碍,进一步发展合作伙伴关系。
(二)构建政府采购综合信息平台
政府采购部门与供应商展开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离不开一个信息、资源高度共享的综合信息平台。一方面,政府采购部门可以借助该平台动态掌握供应商的经营状况、资金周转、生产进度、产品质量、技术水平、售后服务等各项实时信息,及时调整供应商管理策略,以维系与供应商的合作伙伴关系;另一方面,政府采购部门通过该平台将需求信息经过整合后,实时适量地提供给供应商,以满足供应商基本的信息需求,并在订货过程中不断进行信息反馈,修订采购计划,使采购与需求保持同步。
在2008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中,财政部张通部长助理明确指出电子化政府采购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必然趋势,并表示财政部将认真研究国际上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先进经验,吸收国内各方面电子化开发实施经验,加快电子化政府采购研究进度,尽快启动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工作,推动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精细化、科学化。政府采购综合信息平台作为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该平台的构建将有利于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建设与完善。
(三)完善供应商救助机制
《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供应商享有质疑和投诉的权利,供应商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权不仅能有效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还能有效监督政府采购活动。进一步畅通质疑和投诉渠道,不但可以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诚信观念,提高政府采购的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还能够尽可能避免和减少政府采购纠纷,及时有效地解决纠纷。因此,完善供应商救助机制,保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对于政府采购部门与供应商合作伙伴关系的维系,抑制非法竞争,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营造和谐的采购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王耀球,施先亮.供应链管理[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
2、尚晓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的几点思考[J].中国机关后勤,2006(7).
3、詹静涛.2008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总结[J].中国政府采购,2008(3).
(作者单位:军事经济学院研究生一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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