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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防支队会计集中核算制下的内部审计工作浅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严行美

  在边防支队级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是融会计服务和管理监督为一体的新型会计管理模式,它的实行对支队级单位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规范经费支出行为,管好用好部队经费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面对新的形势,如何搞好会计集中核算制下的内部审计工作,成为边防支队内部审计部门面对的新课题。
  
  一、会计集中核算制的特点
  
  1、集中性。会计集中核算制一个最突出的特点就是集中性,纳入集中核算的基层大队、所等所有基层核算单位的经费收支都在支队结算办公室进行,每笔经费收支处理都处于结算办公室的账务控制之下。通过这种会计核算权的集中控制,强化了会计监督职能,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
  2、独立性。在会计集中核算制下,结算办公室与基层核算单位之间是委托与代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结算办公室的会计人员由支队统一管理,不再享受基层核算单位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保证了会计人员与基层核算单位之间保持相对独立,有利于会计人员依法独立履行职责。
  3、效益性。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是紧扣国家财政改革目标,突出效益优先原则,对基层核算单位会计核算的集中是为了更好地加强部队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对经费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分离,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监督职能。
  4、全面性。结算办公室的会计人员对基层核算单位的会计监督包括:预算外经费收费等各个方面,贯穿于经费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会计集中核算制下的会计监督是全方位的、全过程的监督。
  5、统一性。结算办公室依据边防部队统一的会计核算规则、财务管理制度和公用经费标准,通过结算办公室的会计人员参与编制经费收支计划、制定财务管理规定及审核日常经费支出等工作,对基层核算单位实施统一的会计监督,避免了单位之间的不平衡性。
  
  二、会计集中核算制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影响
  
  1、对审计客体的影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后,内部审计部门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增加了结算办公室。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账目等会计资料全部转移到结算办公室,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也由结算办公室负责完成,结算办公室具有对基层核算单位所有资金、账户、账务处理等业务行使监督、服务、管理等职能,并行使会计资料档案保管及资金管理权。
  2、对审计内容的影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后,结算办公室会计人员不参与基层核算单位经费收支活动,不能对其反映的经济事项的真实性以及相关的合法性进行有效的监督。而且,有些基层核算单位为逃避结算办公室会计监督,采取更加隐蔽的违规违纪方式,给内部审计工作增加了难度。
  3、对审计效率的影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后,内部审计工作主要是通过对会计资料的审查来进行,也就是对某一经济事项的审计,必须同时对被审计单位和结算办公室进行审计,相互印证,这就必须在结算办公室和被审计单位之间来回,客观上会增加审计成本,降低效率。
  4、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后,基层核算单位的经费收支在结算办公室报账,要通过结算办公室较为严格的审核,但不能代表审计监督,这使得审计的处理处罚和审计对责任的界定评价缺乏充分法律依据。
  
  三、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后内部审计工作的思路
  
  1、明确审计对象。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后,内部审计对象出现了两个层面,一个是被审计基层核算单位;一个是结算办公室。依据《会计法》的规定,基层核算单位负责人是会计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经费收支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因此,基层核算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经费收支决策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负责;结算办公室应对代管资金、会计核算、会计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负责,既要承担一部分责任,还必须积极配合内部审计部门。
  2、完善审计程序。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被审计对象的实际情况增添新的内容:一是在审计前期调查方面,除调查被审计单位外,还应调查结算办公室;二是在下达审计文书方面,既要送达被审计单位,又要抄送结算办公室;三是在承诺诚信义务方面,结算办公室承诺其会计核算严格执行了国家、军队和边防部队的会计制度;被审计单位承诺其经费管理活动以及向结算办公室提供的原始凭据都是真实合法的,所以应由被审计单位和结算办公室共同在审计承诺书和审计证据上签字、盖章;四是在征求审计意见方面。一方面要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另一方面也要征求结算办公室的意见,双方都应当分别对报告提供的资料进行认定。
  3、调整审计重点。根据会计集中核算制的特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要加强对结算办公室在日常会计监督中,涉及不到的和没有监督到位的会计事项进行审计监督。一是对于结算办公室,主要审查结算办公室与被审计单位有无相互衔接、切实可行的内控制度,结算办公室负责的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等有关管理制度是否严密有效,年度经费计划执行情况是否严格,是否按规定标准核定收支,以及代为保管的资金是否安全。二是对于被审计单位:(1)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2)经费收入(重点是预算外经费和代管经费收入)的真实和完整。三是国有资产审计要突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四是检查未纳入集中核算的专项资金和银行账户使用情况。
  4、改进审计方法。首先,依托武警部队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结算办公室要利用网络优势组建局域网,实现网络会计核算,并授予内部审计部门一定的权限(或在武警部队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新增内部审计模块),让内部审计人员能够利用网络随时调用所需的会计资料,实现会计事项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审计,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其次,针对基层核算单位所有账务集中核算的特点,在运用常规审计方法审查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基础上,运用外围调查、追踪审计、延伸审计等审计方法。外围调查,就是通过调查尽可能地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制度建设、经费收支、家底经费和债权债务等情况,以确定“结算办公室”提供的会计资料是否全面、真实;追踪审计,就是对被审计单位异常开支和往来款项进行实地追踪,查明是否存在与有关单位串通虚列支出、让“人”买单、转移收入等问题;延伸审计,就是审查被审计单位尚未纳入集中核算的专项资金、银行账户等使用情况,审查其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等情况。
  5、明确法律责任。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后,对审计问题的处理,必须正确区分基层核算单位的责任和结算办公室的责任。一是经费收入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财务支出的真实性由被审计单位负责。因为经费收入的资金来源等是否正当、有无问题,结算办公室不一定清楚,基层核算单位的资金除了维持性经费外,还有上级补助经费、预算外经费、代管经费等等。对此,结算办公室不一定全面了解。另外,财务支出的真实,主要是发生每一笔业务的真实与否,结算办公室并不掌握。结算办公室只能鉴别票据的真伪,而该件事情的真实与否,应由被审计单位负责;二是会计核算业务的正确与否应由结算办公室负责。因为,结算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代理基层核算单位记账,进行会计核算。因此,核算上的问题应由结算办公室负责;三是财务支出的合规性、合法性以及有关票据的真假由被审计单位和结算办公室共同负责。因为结算办公室也有会计监督职能,支出是否合规、合法以及票据的真假,基层核算单位在报销和列支经费时,除单位进行了审核把关外,结算办公室也有监督责任,而且结算办公室本身也有一定的审批权限职能。因此,这方面有问题,两者都有责任。
  6、提高人员素质。内部审计人员个人素质的优劣,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内部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首先,要树立为改革服务的思想,提高内部审计人员对会计集中核算制的认识,加强对会计集中核算制这个新生事物的敏锐观察能力和大胆创新意识的培养,积极探索适应会计集中核算制下灵活、高效的审计模式和方法;其次,要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法律政策水平和运用计算机审计能力,通过审计锻炼出一批复合型人才;再次,培养内部审计人员严谨的工作作风,内部审计工作相当多的是监督他人的工作,这就要求内部审计人员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已,坚持原则,不循私情。
  总之,会计集中核算制给内部审计工作带来挑战的同时,也给内部审计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内部审计部门要适应会计体制改革变化的形势,不断总结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方式方法,促进内部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作者单位:福建省宁德市公安边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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